出版時間:2010年8月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作者:周永坤 頁數(shù):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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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公民”是一個共同體政治的概念,作為一項制度,它發(fā)源于古希臘。公民是“凡得參加司法事務和治權機構的人們”。即指對共同體的公共事務有發(fā)言權的人。古希臘早期的公民身份即使對于自由民也只限于少量的家長,其他家庭成員都不具備公民身份,所有的女人都不是公民。后來享有公民身份的人逐漸增多,經(jīng)過大約300年的時代變遷,在公元前3世紀,大部分男性自由民都具備了公民身份,女人、奴隸和外來民仍然不是公民。通過參與公共活動,每個公民作為個人融人了集體,并通過集體的力量決定著城邦的走向和價值觀念,同時,公民也在公共活動中展示個性并養(yǎng)成平等競爭、自由和負責任的公民意識。這就是公民文化,公民文化是古希臘對人類文化的重大貢獻。在文藝復興的浪潮中,古希臘的公民意識與制度再次被發(fā)現(xiàn),成為西方世界現(xiàn)代化運動的一部分。與古希臘羅馬不同的是,奴隸不再存在(黑人奴隸制是一個例外),女人也取得了公民權,公民身份及于政治共同體的全部成員,在一個國家內,就是具有該國國籍的人。
內容概要
這不是一部學術專著,而是一本討論你我生活中鮮活權利的“通俗學術”讀物,其字里行間滲透著作者強烈的社會責任感。 本書從普通公民身邊的事說起,討論蘊于公民日常生活中的常識性法理;從公民權利出發(fā),討論如何公平正義地解決糾紛,如何用法律保衛(wèi)自己的權益。 作者通過“說事拉理”的鋪陳方式,為我們勾勒了一幅公民權利的現(xiàn)實圖像,告訴我們如何有尊嚴的活著!
作者簡介
周永坤,男,1948年生,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全國精品課程“法理學”負責人,就職于蘇州大學法學院。1995年破格晉升為教授,1999年擔任公法原理方向博士生導師。代表作:《法理學——全球視野》、《規(guī)范權力——權力的法理研究》、《論自由的法律》、《憲政與權力》。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法學》等核心期川上發(fā)表有重要影響的論文近百篇,如《市場經(jīng)濟呼喚立法平等》、《論憲法基本權利的直接效力》、《社會優(yōu)位理念與法治國家》、《全球化與法學思維方式的變革》、《論規(guī)范效力沖突與法律選擇——兼論建立規(guī)范審查制度之必要性》、《政治文明與中國憲法發(fā)展》、《對我國行政自由裁量行為司法控制的思考》等論文。作者的著作及文章有很高的他引率。是中國法學研究者中最有影響力的作者之一。主要學術貢獻為:對我國立法精神的轉換作出了貢獻;對法理學研究范式的轉換、對中國法的精神的進化作如了重要貢獻;填補了權力法理研究的空白,為規(guī)范權力、建立相互牽制的民主法治的權力結構提供了理論依據(jù)。
書籍目錄
自序 權利的夢想第一章 權利生態(tài)——憲法、國家和公民 1.憲法法律至上 2.國家 3.權力制約 4.公民 5.為權利而斗爭第二章 平等權——猴子、佛祖與平民 1.猴子的平等觀 2.佛祖的平等情懷 3.平等首先是規(guī)范的平等 4.立法平等 5.男女平等 6.遏制歧視和特權 7.國家機關當率先反歧視第三章 表達權——從馬克思說起 1.馬克思主義與表達權 2.表達自由的意義 3.什么是憲法規(guī)定的言論自由? 4.國旗與表達 5.表達自由的限制 6.表達自由與法治保障第四章 教育權——北大帶什么頭? 1.教育平等是社會主義的起碼要求 2.分數(shù)面前當人人平等 3.新《義務教育法》豈是兒戲? 4.推薦——北大帶什么頭?第五章 兒童權——更重要的是行動 1.玩是孩子的權利 2.兒童的戶口權 3.兒童的受教育權 4.兒童的健康權 5.孤兒的權利第六章 環(huán)境權——為了生存 1.善待環(huán)境 2.環(huán)境法律制度 3.環(huán)境保護中的利益糾纏 4.以環(huán)境訴權保衛(wèi)環(huán)境第七章 權利要求什么樣的法官? 1.權利與恩惠 2.法官的理想人格 3.法官當是國家的法官 4.如何防止法官腐敗第八章 權利要求什么樣的司法? 1.息訟與權力中心主義 2.法院調解請悠著點兒 3.走出司法民主的認識誤區(qū) 4.司法當以公正為最高目標跋
章節(jié)摘錄
第一章 權利生態(tài)——憲法、國家和公民1.憲法法律至上奧巴馬總統(tǒng)宣誓出錯。公民權利是在一定的“生態(tài)”中存在的,生態(tài)決定了權利的生存。權利與權利生態(tài)是互動的,權利本身是權利生態(tài)的一個要素。權利不存在,權利生態(tài)也將不存在。權利生態(tài)最重要的當然是憲法與法律的權威。知道什么是憲法的尊嚴,看看發(fā)生在美國的一件趣事。在2009年1月20日的就職典禮上,奧巴馬宣誓就任美國第44任總統(tǒng),宣誓由聯(lián)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羅伯茨主持。但宣誓時奧巴馬似乎有些緊張,當羅伯茨讀出第一句:“我貝拉克·侯賽因·奧巴馬……”還未念到“謹莊嚴宣誓”時,奧巴馬已脫口而出。結果在羅伯茨完成該句后,奧巴馬才從頭再念一次。更大的錯誤在于,羅伯茨在領讀時誤將助動詞“忠實地”放在了句末,這無損文意,也符合英語文法,但與憲法文本中“忠實地”在動詞前的語序不符。為糾正這一失誤,奧巴馬21日晚在白宮重新宣誓,還是由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領讀。在羅伯茨領誓下,這次奧巴馬一字不差地順利完成宣誓,用時大約30秒。據(jù)說這是美國歷史上第三次發(fā)生總統(tǒng)需要重新宣誓的事件。第30任總統(tǒng)約翰·卡爾文·柯立芝,以及第21任總統(tǒng)切斯特·A.阿瑟都曾因為類似原因而再次宣誓。據(jù)喬治·華盛頓大學美國憲法專家杰弗里·羅森說.最“大膽”的是1929年引領赫伯特·胡佛宣誓的大法官威廉·霍華德-塔夫特,“他即興發(fā)揮,擅自改了一個單詞”。他們都重新進行了宣誓,不過前兩次是私下的,這次奧巴馬是公開的,有記者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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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權利》由人民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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