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客人、同事-晚清幕僚制度

出版時間:2002-1-1  出版社: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作者:K.E.福爾索姆  頁數(shù):189  譯者:劉悅斌,劉蘭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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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概要

本書是美國學者系統(tǒng)研究晚清幕府制度的專著,以研究曾國藩、李鴻章的幕府為其主要內(nèi)容。書中簡要回顧了中國幕府制度的形成、演變過程,較詳細地論述了清朝前期幕府的構(gòu)成、職能以及清廷對幕府的政策,說明了中國近代社會巨變導致晚清新式幕府制度崛起的特點。作者曾走訪過李鴻章的幾位后人李國超等,獲得了不少有價值的資料。同時運用中、英文原始資料,諸如當時在華供職外國人的著述、清朝官方檔案、私人信札或記述,使本書具有較高的學術(shù)價值和可讀性。

書籍目錄

前言
著者前言
第一章 社會背景
第二章 傳統(tǒng)的幕府
第三章 曾國藩的幕府制度
第四章 曾國藩和李鴻章
第五章 李鴻章幕府的三大支柱
第六章 李鴻章的幕友
第七章 李鴻章的權(quán)力網(wǎng)
結(jié)語
征引書目
部分譯名對照表
合肥李氏家譜

章節(jié)摘錄

書摘     憑單,并負責保管好每一份文件;“此外還有負責催收賦稅的幕友(征筆)。視幕主所轄地區(qū)的大小,有的幕府還有“朱墨”或“紅墨筆”,這種幕友負責用黑筆抄寫刑名和錢谷起草的文件和傳票,用紅筆寫出關(guān)鍵性詞句、加上紅色標志和花飾;有負責記賬的幕友(賬房),這種幕友在某種程度上是出納員,負責現(xiàn)金的實際收入和支出,記錄送出的和收入的禮物、送給上級衙門門房的門包以及款待來訪官員的各項花費,這一職務(wù)通常由幕主的親信或他的親屬擔任。某些幕府還有負責地稅的幕友(錢糧總)和負責訟獄的幕友(案總)。知府和道臺的幕府遵循上述大致模式,總督和巡撫的幕府構(gòu)成也與此相同,只是他們還有負責起草奏章及其他文件的精于文章之道的幕友,有負責教育和軍中事務(wù)的幕友,以及1861年總理衙門建立后,因為所有督、撫兼署總理衙門大臣,因而在其幕府中又增設(shè)了負責外交事務(wù)的幕友。    幕友除本職工作外,還要協(xié)助幕主進行任何一項或所有五花八門的工作,諸如剿捕盜匪、賑災治河、批閱科考士子參加鄉(xiāng)試(the provincial examinations)前縣試的試卷(原文如此——譯者)。刑名通常被看作幕友們的首領(lǐng),因此,除其本職工作外,他還要稟承幕主的意志負責管理該衙門。由于刑名地位重要,要想在幕府中得到一席職位,通常情況下,刑名的推薦是必要的。    幕友的一個主要職能是監(jiān)督“吏”,防止他們營私舞弊。由于“吏”沒有薪俸,而又負責管理卷宗,他們便很有可能私改文件、從稅單上勾銷納稅人的姓名或標明某人已經(jīng)納稅等。通過諸如此類的手法撈錢。幕友在業(yè)務(wù)上是行家,他們對“吏”營私舞弊的花樣和手法比幕主要清楚得多,因而就比幕主更容易控馭他們。幕友的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防止幕主受到上司的參劾,而上司的參劾多半是由于“吏”的營私舞弊引起的。    作為幕主私人聘請的參謀人員,幕友與中央政府沒有隸屬關(guān)系,不能被幕主授予任何官職,也不能以任何官方身份拋頭露面。幕主坐堂審案時,刑名不得一同坐堂。另外,幕友應盡可能不出衙門、不出住處。對他們行動的這些限制,是為了防止他們在當?shù)亟Y(jié)成關(guān)系網(wǎng)以營私舞弊。    幕友在衙門里的地位使他們對地方事務(wù)有極大的權(quán)力,甚至在某些情況下可以左右幕主。由于他們用這種權(quán)力既可以為善又可以作惡,幕友和幕主雙方的品質(zhì)就成了至關(guān)重要的。操守嚴謹?shù)哪恢骺梢约s束寡廉鮮恥的幕友,而品德高尚的幕友,如汪輝祖,則可以通過艱苦的努力,使貪贓枉法的幕主克己奉公。然而,一旦幕主和幕友雙方都只替?zhèn)€人私利打算,貪污腐化之風便會肆行無忌。    一方面,幕府制度是應運而生的,中央政府從未予以正式倡導和批準,但是另一方面,它也并未被看作是非法的,中央政府也沒有想取締它。中央政府宣布,它對中國的一切人、一切事?lián)碛薪^對的權(quán)力,并決心實踐這一權(quán)力,但是,一旦像幕府制度這樣的情況成為既成事實,它也就承認了這一制度的價值,只是對官員加以約束,力圖不使它產(chǎn)生弊端。乾隆七年(1741,應為六年——譯者)上諭云:“外省官員事務(wù)繁多,勢不得不延致幕賓,相助為理,然其中賢否不一,易滋事端?!?   中央政府嚴厲譴責的腐化行為是那些損公肥私行為。朝廷一提醒官員們注意的是:幕主之與幕友的關(guān)系,幕友之于衙門中胥和當?shù)厝耸康年P(guān)系,不同衙門的幕友之間的勾結(jié),以及幕友架空主。任何官員不得聘用親戚朋友做幕友(乾隆元年、五年、二十年、三十四年,嘉慶五年);②官員任職之省份、或鄰省500里之之人,不得聘為幕友;幕主遷轉(zhuǎn)新職,幕友不得相從;而且,幕友在幕滿五年須得更換(乾隆三十七年、四十一年);②新上任之官礙續(xù)聘前任之幕友(乾隆二十八年)。④總督、巡撫須將其幕友兄隨時知照吏部,各省下級官員亦須將其幕友情況知照督撫,每年終,督撫須將所轄省區(qū)下級官員之幕友情況呈報吏部(乾隆三七年)。各級官員不得向下級官員推薦幕友,亦不得從下屬官幕府中選拔幕友,也不得允許家庭成員推薦幕友(乾隆三十二嘉慶五年、八年、十二年,道光八年、十三年、二十七年)。⑥皇帝還誡諭各級官員要特別警惕,禁止其幕友與其他衙門的友結(jié)黨聯(lián)盟,特別是禁止他們與其親戚相勾結(jié),禁止他們在當?shù)匾?,禁止他們建立私業(yè),禁止他們利用其在衙門中的特權(quán)地位恃強凌弱、炫耀于人,禁止他們向親朋和其他官員泄露機密消息,總之,禁止他們與當?shù)厝耸窟^于親密(乾隆六年、二十八年、三十四年,嘉慶五年)。①“幕友交通作弊,實為害政之端,自應設(shè)法清厘,嚴行飭禁?!雹?   以上禁令,若有違犯,責在官員,處分輕則罰俸一年,重則革職,有時吏部會擬出更重的處分。但是,如果官員對違禁事件并不知情,或只有監(jiān)察不力之責,處分則會輕一些。另一方面/若違禁事件情節(jié)嚴重,有關(guān)幕友亦一并由吏部予以處分。    以上是消極防范措施。從積極方面來看,為減輕官員對幕友的倚賴,朝廷對那些不用幕友幫助、自己處理政務(wù)的官員特予表彰:康熙帝就曾表揚趙申喬,盡管他歷任過下至知縣、上至巡撫數(shù)職,但是沒有聘用過一個幕客。④乾隆三十八年(1763),朝廷要求各級官員應自行處理一切政務(wù)。④    為了使幕友對政府忠實無欺,雍正元年(1723),皇帝又在一道答復吏部奏陳的上諭中,要求各督、撫將品質(zhì)優(yōu)秀的幕客上報吏部,以備簡選為官。⑤雍正十三年(1735)和乾隆元年1736)又重申此諭,但這一諭令卻又淹沒在種種限制之中:幕友須公正無私,須連當幕友六年,須由推薦之官具保。更有甚者,他們須得參加由督撫舉行的考試,然后再等侯各省將考卷報部復審、評定等級,最后由欽差大臣選拔任命。由于限制太多,加之經(jīng)濟拮據(jù),并沒有多少幕友從這些詔諭中得到好處,直到清朝晚期,這些限制大多已被廢除或不再被嚴格遵守,上述情況才得以改變。①然而.這監(jiān)詔諭賦予了督撫薦舉幕友為官的特權(quán),這種特權(quán)一直保留到清朝滅亡。這就是說,清朝官僚幾乎從一開始就有個人任命下屬官吏的權(quán)力。    乾隆初年,有人建議將幕友編入國家正式官僚機構(gòu),給供職于督、撫幕中的幕友授七品銜,藩司、臬司的幕友授八品銜.府、州、縣的幕友授九品銜,以后的幕友是由中央政府任命還是仍由地方官員自行聘請則未涉及。但是,這一建議從未付渚實施.原因在于,授予幕友的品級太低,從幕友相對于幕主的關(guān)系上看,會降低幕友的地位,同時幕友在薪水方面會蒙受重大損失。幕府制度還是堅強有力的,足以保護幕友的既得利益,遏制這一使他們變成政府雇員的企圖。    朝廷清楚地知道,它試圖推行的那些限制在許多情況下是得不到遵行的。乾隆四十一年(1776),朝廷公開承認,禁止從本省聘用幕友和幕友任期五年的限制已是“有名無實”。同時,每年年終向吏部呈報所有幕友情況的做法亦已名存實亡。代之而起的,是朝廷幾乎是懇求各級官員以雙倍的努力禁止幕友們朋比為奸、營私舞弊。③……

媒體關(guān)注與評論

前言現(xiàn)在奉獻給讀者的,是美國學者福爾索姆撰寫的有關(guān)李鴻章與幕府制度的專著。幕府制度在中國政治制度史中占有特殊地位,它的特殊性就在于,它不是國家正式行政機構(gòu)的組成部分,而是由地方官員自己出資聘請專門人才襄理政務(wù)的一種非官方機構(gòu)。到了晚清,由于“西學東漸”,中國社會從傳統(tǒng)向近代轉(zhuǎn)型,幕府制度發(fā)生很大變化,幕府規(guī)模擴大,職能增加,幕賓地有所提高。尤其是晚清重臣曾國藩、李鴻章二人的幕府,在政治、軍事、經(jīng)濟等領(lǐng)域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影響了晚清政局的演變。國內(nèi)外史學界注意到晚清幕府制度的變化,并對曾國藩、李鴻章的幕府進行了較為深入的研究,發(fā)表了一些有價值的論著,美國學者福爾索姆的這本專著,可以說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上乘之作,它的翻譯出版是一件值得慶幸的事。    本書簡要回顧了中國幕府制度的形成和演變過程,詳細論述了清朝前期幕府的構(gòu)成、職能以及清政府對幕府的政策,闡明了中國近代社會的巨變使幕府制度具有了不同于以往的新的特點,導致了晚清新式幕府制度的誕生。著者認為,1853年初曾國藩編練湘軍是幕府制度發(fā)展的轉(zhuǎn)折點,曾國藩與湘軍的崛起改變了幕府制度的面貌,使之開始帶上近代色彩。李鴻章繼承了曾國藩的衣缽,將幕府制度發(fā)展到頂峰。本書是著者在研究李鴻章時發(fā)現(xiàn)幕府制度對李鴻章一生仕途的影響之后轉(zhuǎn)而研究幕府制度的成果,因而該書的重點自然放在對李鴻章與晚清幕府政治的分析上。    本書在研究方法上有一定特色。由于幕府不是官方機構(gòu),而是靠各種社會關(guān)系來維系的私人機構(gòu),所以為了探討幕府內(nèi)部及其與政府的關(guān)系,著者首先從中國傳統(tǒng)文化入手,分析了中國傳統(tǒng)的社會關(guān)系以及個人與國家之間的關(guān)系,然后再把這些關(guān)系融會貫通于對曾、李其人其幕的分析研究之中,使前有著落,后有所據(jù),前呼后應,聯(lián)為一體。    本書資料翔實,參考論著多達200余種,不但引用了大量中、英文的檔案、信札、著述等,汲取了中外學者的研究成果;而且利用了一些調(diào)查材料。作者曾多次函訪、走訪李氏后人如李鴻章之孫李國超、曾孫李家煌、李家煒等,獲得了不少有價值的材料,比如李鴻章去世后其直系子孫訂的分家“契約”,為我們提供了一份李鴻章在安徽、江蘇兩省的不動產(chǎn)清單,這是此前鮮為人知的。    本書出版后,受到了海外史學界的重視。在已故費正清教授主編的《劍橋中國史》第10卷的書目介紹申,曾兩次提到該書(見《劍橋中國晚清史》上冊,第655、658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我相信該書的翻譯出版,必將有助于汲取國外學者的研究成果,推動國內(nèi)學者深入開展對李鴻章和晚清幕府制度的研究工作。                                                            苑書義  2001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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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評論 (總計9條)

 
 

  •   本來是想寫屬于真諦的,不過從前兩章介紹幕府制度的根源以及發(fā)展歷史的資料來看,應該說我對于作者的很大部分觀點是非常贊同的。當然這里我也不想說咱國人的不是,因為我也是中國人,自然沒有資格說老祖宗,說自己的同族。不過,能夠多多少少知根知底,對于后輩的習俗發(fā)展,我想,總有些幫助的。
  •   非常好的書籍,很滿意,是海外研究譯叢,值得一讀。
  •   原來借圖書館的書給弄丟了。所以能買到很幸運。。同系列另一本就買不到……歷史專業(yè)學生或者對近代晚晴感興趣的可以買來看……
  •   紙張較差,這是出版社的問題。
  •   說說這本書
  •   如今仍是“幕府”
  •   還會在首頁展示并有額
  •   晚清幕府制度
  •      正如書的封底上寫的話,“深入到它的人類感情和人際關(guān)系的底層世界的一個嘗試”。幕府制度是儒家社會的產(chǎn)物,基于人與人之間的關(guān)系而構(gòu)成,在中國成長為受人尊敬的近代國家的道路上,幕府制度容納了改革的彈性,這是產(chǎn)生于科舉的士大夫集團所不具備的本領(lǐng)?!叭恕钡乃魉鶠槭侨绱藦娏业厥艿缴鐣蛩?、人際網(wǎng)絡(luò)的影響,從本書就能清晰地看到。
      
       分章節(jié)做了概括整理。
      
      
      一、社會背景
      儒法之爭:
       儒家和法家對周封建制崩潰帶來的亂世提出了不同的解決方法。法家雖然獲得了暫時的勝利,但是秦王朝短命而亡。秦王朝的政治體制結(jié)構(gòu)雖然為后代所承襲,但是儒家隨后獲得了至尊的地位,以“例”作為“律”的補充,開始將漢律納入儒家的思想信條?!胺傻娜寤笔侨寮覍τ诜沂降恼谓Y(jié)構(gòu)的修正,也是漢代對于秦代苛刑暴政的修正,后世的政治體制,一直是兩派的混合體,而儒家思想則占據(jù)優(yōu)勢,道德教化優(yōu)先于法律施行。
      
      治理儒家社會的方式:
       法家的信念強調(diào)“個人服從國家”,以法律、功業(yè)和能力作為選拔官吏的標準,而儒家則強調(diào)個人,看重道德規(guī)范和行為準則。科舉制度調(diào)和了個人和國家的關(guān)系,是法家國家體制和儒家道德觀念混合的產(chǎn)物。科舉制度的確立,使中國社會進一步儒家化。滿人征服了這個儒家的社會,不是改變而是進一步利用儒家學說作為治理的工具。
      
      小集團儒家社會:
       法律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只是支持了家長和族長的權(quán)威,并由他們通過道德說教來管理基層社會。而在基層之上,比如經(jīng)商和官場,人們通過家庭、婚姻、同鄉(xiāng)、同年以及各種途徑結(jié)成關(guān)系,以此保護自己。保護人們的不是國家的法律而是各種私人關(guān)系,所以人的忠誠不是對國家的,而是小集團的團結(jié)性。
      
      二、傳統(tǒng)的幕府
      幕府的沿革:
       在明代以前,幕府往往興盛于中央集權(quán)衰弱的時期。但是明清兩代的中央集權(quán)有強有力的控制力,中央政府掌握了任命官員的權(quán)力。明清兩代的幕府完全是私人性質(zhì)的,是官員處理民政的工具,是政事專業(yè)化的需要。
      
      士與吏的對立:
       吏長于實際的行政事務(wù),而士則通過學習儒家經(jīng)典來獲得官職和財富,在處理具體政務(wù)上吏是“內(nèi)行”,士是“外行”,儒家思想較法家思想長期處于優(yōu)勢,而從明末開始吏的政治地位進一步下降,“外行”和“內(nèi)行”之間的鴻溝增大。這一鴻溝不是由政府,而是由私人性質(zhì)的幕府制度來填平。幕府起到了以往吏起到的作用,而進入的方式有賴于各種私人關(guān)系。
      
      幕友和幕主:
       幕僚是幕主的客人,按照傳統(tǒng)客具上位主居下位,他們之間又有師生關(guān)系,幕主往往屈尊向幕友請教。幕友在專門知識和為人處事方面向幕主出謀劃策,幕主則要提供可觀的薪水。一般幕府中,刑名(掌訴訟)和錢谷(掌稅收)是最重要的兩個職務(wù)。在晚清官方組織日益刻板僵化的環(huán)境下,幕府這一依靠人際關(guān)系建立的非官方組織的建立使政府機器得以運轉(zhuǎn),并且為內(nèi)憂外患沖擊之下的中國提供了發(fā)明力和創(chuàng)造力。
      
      三、曾國藩的幕府制度
      建立湘軍:
       1853年曾國藩受命協(xié)助湖南巡撫興辦團練,標志著幕府制度發(fā)展的轉(zhuǎn)折點,使幕府重新帶上了軍事性質(zhì)。曾國藩當時正在老家丁憂,并不是地方正規(guī)官員,為了執(zhí)行皇帝命令,不得不依靠朋友的幫助。他得到了湖南士紳的支持,擴充軍隊、建立幕府、籌集糧餉。1860年,曾國藩被任命為兩江總督兼欽差大臣。
      
      曾國藩的幕府:
       曾國藩的地位不是高高在上的,他只是許多志同道合的人中的佼佼者,他和他的幕友認為,鎮(zhèn)壓太平軍和抵御西方入侵是捍衛(wèi)孔孟之道的最佳方式。也因為曾國藩儒學素養(yǎng)深厚、位高權(quán)重、篤學好士、以及對自強之術(shù)的興趣,吸引了同時代的各種人才爭趨入幕。而隨著朝廷對幕友升擢限制的放松,幕主的薦舉使得幕友得以憑借專業(yè)知識成為政府官員,走進官僚體制,得到社會地位和財富。
      
      曾國藩的貢獻:
       她建立的湘軍是近代私軍的開始。在自強方面,他有兩項主要工程:建立江南制造總局和派遣幼童留學美國。此外,曾國藩給之后的中國留下了一大批有才干之士,后來的許多人物都出自他的幕府,其中最著名的要數(shù)李鴻章。
      
      容閎:
       作為耶魯大學的第一個中國畢業(yè)生,他所受的教育并不為中國當局所承認?;貒?,他加入了曾國藩的幕府,將西方機器介紹進中國,赴美為江南制造總局采購機器。還提出了向美國派遣幼童的計劃。容閎是第一個以幕友身份進入官場的歸國學生,曾國藩的舉薦使他得以成為官員。
      
      四、曾國藩和李鴻章
      順從但又有棱角的學生:
       曾國藩就像一個嚴厲的道德導師、儒家文化的堅定守護者,而李鴻章則充滿銳氣、野心勃勃,想要在自強事業(yè)和外交事務(wù)中大顯身手。1843年李鴻章成為了曾國藩的弟子,1859年李離開安徽巡撫福濟的幕府,重投恩師門下,在曾幕中主要負責草擬掌奏。在此期間,兩人的關(guān)系時常處于緊張局面,同時也增加了互相間的敬重。1861年,在曾國藩的舉薦下,李在江蘇建立了淮軍,并且在次年得到了江蘇巡撫的任命。
      
      曾國藩和淮軍:
       太平天國起義平定之后,湘軍被遣散,曾國藩在1865年受命剿捻,指揮李鴻章的淮軍。一年之后,曾國藩終于相信,淮軍只有在李家人的指揮下才能鎮(zhèn)壓捻軍。曾和李互易其位,李指揮淮軍剿捻,曾回到南京負責軍需供應。1868年,曾國藩被調(diào)任直隸總督,李鴻章有調(diào)出淮軍中戰(zhàn)斗力最強的劉銘傳部受老師指揮,負責守衛(wèi)京畿。1870年曾因為天津教案而下臺,李鴻章接過了直隸總督的位置。
      
      幕府制度的產(chǎn)兒:
       如果沒有曾國藩,沒有太平軍起義以及隨之而來的幕府制度擴充的需要,就不會有李鴻章。李帶著科舉出身,沒有成為學者型官僚,而是投身軍旅,后來又加入了老師曾國藩的幕府。在內(nèi)憂外患之下,幕府制度表現(xiàn)出了極好的應變能力和專業(yè)化特點。在曾的幕府中,李進一步發(fā)展了自己的軍事技能,并且投身到自強運動中。這些實踐活動,使李逐漸擺脫了社會道德觀念的束縛,得了到領(lǐng)導中國走向近代化的能力。
      
      五、李鴻章幕府的三大支柱
      李鴻章的權(quán)力:
       1870年,李鴻章成為直隸總督,到達他一生飛黃騰達的頂點。他的淮軍是中國最有戰(zhàn)斗力的軍隊,他創(chuàng)建了北洋水師,擔任海軍衙門會辦大臣,是中國海陸軍的實際最高指揮。同時,李鴻章兼任北洋通商大臣,負責中國的外交。他是控制中國北方所有工商企業(yè)的壟斷企業(yè)家,帶領(lǐng)中國工商業(yè)走上自強之路。
      
      李鴻章的財富:
       按照中國傳統(tǒng)觀念,做官就是為了獲得財富,因為君子本應當富貴,而小人則應貧賤。財富在通往權(quán)利的道路上是必不可少的,不舍得花錢,就會失去靠山而丟官。在西方人的眼中,李鴻章以貪婪吝嗇而臭名昭著。李鴻章不愿意輕易花錢,財富對于李鴻章來說,只是加強政治權(quán)利的工具。為了召集到能干的幕僚,名利不是最主要的因素,但也必不可少。
      
      李鴻章的品質(zhì):
       如果說曾國藩是一個道德模范,李鴻章則是一個實干家。他從不推卸令人棘手的任務(wù),而是伸手包攬,相信自己是最佳人選。李鴻章嚴厲、講究實際、工作極有效率。在管轄范圍內(nèi)實施高壓統(tǒng)治的同時,他也關(guān)注平民疾苦、對公眾感情很敏感。他忠于朝廷,也極為看重與朋友的情誼。這些品質(zhì),是一個領(lǐng)袖所必要的。
      
      外交成就:
       李鴻章在1871年與日本簽訂了中國第一個現(xiàn)代條約(中日修好條規(guī)),之后他勸告朝鮮同日本美國及歐洲國家就通商事務(wù)進行談判,之后又力圖恢復中國對朝鮮的控制。1885年李鴻章利用英國人對俄國擴張的恐懼,使英國撤離所占領(lǐng)的巨文島。1887年李鴻章建議和梵蒂岡直接建立關(guān)系,以控制基督教事務(wù),因為法國的干預而沒有成功。
      
      六、李鴻章的幕友
      地方的作用:
       內(nèi)憂外患之下,清政府的機構(gòu)缺乏應對能力,在20世紀之前,所有改進和加強國家實力的舉措都是由地方政府來做。地方有權(quán)有勢的大臣承擔了創(chuàng)新的責任,而朝廷只是表示同意與否。幕府有充分的彈性容納這種創(chuàng)新,曾國藩在幕府中加入了軍事和自強的因素,李鴻章繼續(xù)發(fā)展幕府,隨著幕府制度的發(fā)展,中國自下而上地開始了專業(yè)化。
      
      才具的要求:
       聘請幕友時,李鴻章首先關(guān)心的是才智、能力和思想傾向。李鴻章曾不斷感嘆中國缺乏接受新思想和學習新技術(shù)的人才。因為清廷反對在政府中任用親戚的戒律的存在,李鴻章得以拒絕了許多親朋好友加入其幕府的要求。
      
      馮桂芬:
       中興時代的主要理論家之一,他的思想是后來“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雛形。馮桂芬認為數(shù)學是西學的基礎(chǔ),還提出改革科舉,列入科學方面的內(nèi)容。1861年,馮代表蘇州士紳寫了請愿書,才有了李鴻章的組建淮軍。次年,他加入了李鴻章的幕府。
      
      郭嵩燾:
       郭是中國第一個駐英公使,并一生都是李鴻章的知己和密友。他公開譴責用武力對付外國人的政策,主張進行長遠的改革,甚至改變制度,期望看到中國遍設(shè)鐵路、遍采煤鐵礦。他也因而成為保守派攻擊的首要目標。
      
      薛福成:
       薛充當了李鴻章國家時事方面的顧問,他的外交代表制的見解促成了朝廷于1875年派出駐英使節(jié)。薛認為,中國在外事上受西人欺騙,因為中國缺乏懂國際法和近代外交知識的人才。薛福成期初認為郭嵩燾的觀點過于激進,但他本人1890年成為駐英公使后,親眼看到了英國的情況,他的觀點也就和郭相一致了。
      
      擴大的幕府:
       通過幕府制度,接受外國教育的人得以進入官場,同科舉出身的人匯合,共同改變著中國的命運。出于自強的需要,幕友得以通過捐官或者幕主的推薦而得到官職,私人聘用和國家任命之間的界限變得模糊,幕府制度的這種對中央集權(quán)的侵蝕促生了私人官僚集團的出現(xiàn)。
      
      外國顧問:
       李鴻章在他活動的每個方面,都不得不依賴外國專業(yè)人員作為顧問。所有外國人中,德國人德璀琳、美國人畢德格和德國人漢納根三人的地位最為重要。
      
      七、李鴻章的權(quán)力網(wǎng)
      幕府和中央集權(quán):
       李鴻章的權(quán)力網(wǎng),是一個怪誕觀念的產(chǎn)物。李認為地方主義是中國敗于日本的原因,但無力改變政府的體制?,F(xiàn)存的以科舉為基礎(chǔ)的官僚政治體制阻礙了中國走向?qū)I(yè)化,試圖改變傳統(tǒng)儒家觀念是徒勞的。李鴻章選擇了在現(xiàn)有制度下做事,由幕府替代毫無效率的中央各部的作用,推動中國近代化。
      
      軍隊和地方主義:
       中國有許多行省,沒有統(tǒng)一的權(quán)力。純粹是地方武裝的團練,成為了中國的正規(guī)軍,分別受地方疆吏控制,組織上并不統(tǒng)一。海軍也是一樣,如果一個轄區(qū)的艦只進入另一個轄區(qū),就會被當做外國軍隊一樣看待。李鴻章一直希望進行軍隊國家計劃,統(tǒng)一指揮各個轄區(qū)的海軍。希望把淮軍變成國家軍隊。但是受制于本位主義和個人效忠,他的希望成為了泡影。
      
      李鴻章和慈禧:
       曾國藩去世之前,李鴻章很大程度上依賴于曾國藩及其權(quán)勢。后來保護他抵擋住來自反對派的攻擊的則是慈禧。慈禧一方面總在李鴻章和保守派之間挑撥離間,以抑制李鴻章權(quán)勢的擴張。一方面給李鴻章的自強事業(yè)提供了許多支持,在李遭遇政治危機的時候,慈禧總能為李鴻章平息各種反對聲浪。
      
      兩位滿洲親王:
       恭親王和醇親王是李鴻章的自強事業(yè)在朝中的兩位重要支持者。醇親王一直醉心于海軍事務(wù),支持李鴻章擴建海軍。1891年醇親王逝世之后,海軍衙門的控制權(quán)落入了對海防并不熱心的一幫人手中,這嚴重影響了海軍軍費的來源。
      
      工商企業(yè):
       為了防止外國人侵奪商業(yè)利權(quán),李建立了各種工商企業(yè)。李的所有企業(yè)都是中國自己投資興辦的,這樣就能夠讓企業(yè)不受外國債款的干擾。外國債款在1895年之后嚴重干擾了中國工業(yè)。
      
      外交:
       李鴻章是中國實際的外交大臣,名義上的外交部總理衙門只負責處理日常事務(wù),而大多數(shù)外交問題要有賴于北洋通商大臣——李鴻章來處理。李的外交政策是努力不與外國人發(fā)生沖突,同時購買西方武器加強國防,因為中國還無力與列強一戰(zhàn)。但在1894年,主戰(zhàn)派控制了皇帝,李的海陸軍被派赴朝鮮讓日本人毀掉了,李鴻章和整個權(quán)力網(wǎng)最終一敗涂地,幕府制度便衰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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