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6-12 出版社:中國財經(jīng) 作者:白彥鋒 頁數(shù):312 字數(shù):272000
Tag標簽:無
內(nèi)容概要
本書在前人的基礎上,區(qū)分了國家稅權和政府稅權等不同層次的概念,將稅權細分為稅收立法權、稅收征管權和稅收收益權;又在研究稅權劃分過程中,形成了稅權劃分悖論這一特有的研究方法。作者對以中國稅權劃分悖論為核心的我國的稅權劃分現(xiàn)狀做了深入分析,以中美稅權劃分悖論為核心論證了我國稅權劃分改革的方向。作者在將稅權劃分為稅收立法權、稅收征管權和稅收收益權的基礎上,又將稅收收益權細分為初次收益權和最終收益權?! ”緯芯康某踔允顷P注政府間財政關系中的相關問題,因此將稅權概念界定為:國家為現(xiàn)實其職能取得稅收收入,在稅書立法、稅收征管和稅收收益方面的權力和權利。
作者簡介
白彥鋒:1976年生于河北省新樂市,2005年畢業(yè)于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獲經(jīng)濟學博士學位,同年開始在中央財經(jīng)大學財政學院任教、講師。近年來已先后在《經(jīng)濟體制改革》、《中央財經(jīng)大學學報》、《中國稅務報》、《涉外稅務》等學術期刊發(fā)表專業(yè)論文近20篇,其中部分文章被中國人民大學復印報刊資料錢文轉載。另有《公共財政管理——分析與應用》等譯著出版。
書籍目錄
第一章 導言 1.1 問題的提出 1.2 前人的研究 1.3 本書研究的視角、主題和體系 1.4 稅權概念的界定 1.5 稅權劃分概念的說明第二章 稅權劃分的一般原理:橫向劃分 2.1 國家稅權的由來 2.2 我國稅收立法權橫向劃分現(xiàn)狀 2.3 稅收法定主義原則與稅收立法權的橫向劃分 2.4 稅收法定主義與公共財政——稅法學與稅收學的對接 2.5 法系動態(tài)比較與稅收立法權的橫向劃分 2.6 稅收征管權的橫向劃分:難以逾越的體制障礙? 2.7 稅權在地區(qū)間的橫向劃分問題第三章 稅權劃分的一般原理:縱向劃分 3.1 國家權力結構的一般規(guī)律 3.2 國家并不是稅權的唯一主體 3.3 在我國這樣的單一制國家中是否可以賦予地方適當和必要的稅收立法權? 3.4 度量財政集(分)權程度的兩個指標 3.5 我國現(xiàn)行法律使地方稅收立法權受到了嚴格限制 3.6 賦予地方稅收立法權的必要性與合理性 3.7 稅收征管權的縱向劃分問題 3.8 中央與地方之間的稅權博弈:基于三個稅收立法案例的分析第四章 政府稅權約束論 4.1 對市場經(jīng)濟中政府作用的一般態(tài)度:限制還是放任? 4.2 我國個人財產(chǎn)產(chǎn)權關系的變遷:我國對政府稅權進行約束的現(xiàn)實背景 4.3 對我國政府稅權現(xiàn)狀的認識 4.4 對政府稅權的憲政約束 4.5 政府的自由裁量權與對稅收征管權的外部約束 4.6 稅權劃分:對政府稅權的天然約束?第五章 地方稅權約束論 5.1 地方稅權的內(nèi)在約束機制 5.2 對地方稅收立法權的法律約束 5.3 轉移支付:能否擔當起約束地方稅權的重任?第六章 稅權縱向劃分的國際比較與經(jīng)驗借鑒 6.1 稅權縱向劃分的國別研究 6.2 稅權縱向劃分原則與經(jīng)驗借鑒第七章 稅權縱向劃分:歷史考察 7.1 改革開放之前:徘徊在集權與放權之間 7.2 我國實行財政集權制的必然性 7.3 改革開放前財政分權的財政經(jīng)濟分析 7.4 傾斜式放權(1978~1993)及其效果評價第八章 中國稅權劃分悖論:現(xiàn)實考察 8.1 1994年分稅制改革的出臺背景 8.2 對1994年分稅制改革的理性評價 8.3 1994年后中央與地方在現(xiàn)有體制下的稅權博弈 8.4 中國稅權劃分悖論的制度解析第九章 中美稅權劃分悖論:對我國稅權劃分目標模式的折中式思考 9.1 再論中國稅權劃分悖論:從國際比較和目標模式選擇角度來看 9.2 美國稅權縱向劃分悖論 9.3 兩個指標:中美稅權縱向劃分悖論的比較研究 9.4 對我國稅權縱向劃分目標模式的進一步思考:從法律與經(jīng)濟相結合的角度來看第十章 結語 10.1 稅權劃分悖論:研究稅權劃分問題的一種獨特方法 10.2 簡短的結論與有待進一步研究的問題主要參考文獻后記
圖書封面
圖書標簽Tags
無
評論、評分、閱讀與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