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7-11 出版社:中共中央黨校 作者:鄭紹保 頁數(shù):107
內容概要
本書分十一類,近二百個問題,詳細解答了流動黨員管理工作中的諸如:組織關系轉移、流動黨員組織生活、黨費交納、參選與任職、因私出境管理、黨齡計算、檔案管理、《流動黨員活動證》的使用等諸多現(xiàn)實中的常見問題,并有部分實例分析。
書籍目錄
一、總類 1.什么是流動黨員?它包括哪些人? 2.為什么要加強流動黨員管理? 3.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什么? 4.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工作的主要原則是什么? 5.黨組織應怎樣正確對待黨員合理流動? 6.黨員外出前必須向黨組織報告哪些內容? 7.黨組織要對外出黨員進行哪些教育? 8.黨員外出后,應怎樣主動與外出所在地或單位黨組織聯(lián)系? 9.黨員外出期間應當自覺遵守哪些規(guī)定? 10.黨員外出后,原所在黨組織應做好哪些工作? 11.流動黨員流人地區(qū)或單位的黨組織應做好哪些工作? 12.黨員3人以上集體外出怎樣管理? 13.流動黨員較為集中的地方和單位怎樣管理? 14.怎樣加強待安置退役軍人黨員的管理? 15.各級黨委應怎樣切實加強對流動黨員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二、流動黨員組織關系轉移 16.怎樣正確理解黨員組織關系的概念? 17.轉移賞員組織關系的憑證是什么?怎樣正確使用黨員組織關系憑證? 18.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與黨員證明信、《流動黨員活動證》有何不同的效用? 19.怎樣正確填寫使用《中國共產(chǎn)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 20.流動黨員就業(yè)單位未建立黨組織,其組織關系怎樣轉移? 21.流動黨員就業(yè)單位無黨組織,且注冊地與經(jīng)營地分離,其組織關系怎樣轉移? 22.黨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尚未落實工作單位,其組織關系怎樣轉移? 23.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分離的黨員,其組織關系應轉到哪里? 24.暫未落實就業(yè)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黨員組織關系怎樣轉移? 25.暫未落實就業(yè)單位的復員轉業(yè)軍人黨員組織關系怎樣轉移? 26.黨員集體調動工作單位,怎樣轉移黨員組織關系? 27.公派出國工作、學習和勞務人員中的黨員組織關系怎樣轉移? 28.派往香港進行交流、進修的黨員組織關系怎樣轉移? 29.駐國外中資企業(yè)、機構中的黨員組織關系要否轉移? 30.哪些黨組織可以在全國范圍內直接相互轉移黨員組織關系? 31.在本市、縣范圍內,哪些黨組織可以直接相互轉移黨員組織關系? 32.同一基層黨委下屬的支部間黨員調動要不要轉移黨員組織關系? ……三、《流動黨員活動證》使用四、流動黨員組織生活和黨費交納五、流動黨員參加選舉和任職六、流動的預備黨員教育考察和轉正七、流動黨員因私出境管理八、流動黨員黨籍處理和黨齡計算九、流動黨員人事檔案管理十、流動黨員若干問題處理十一、流動黨員管理實例分析附錄一:中共中央組織部印發(fā)《關于加強黨員流動中組織關系管理的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組通字[1994]1號)附錄二: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試行《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的通知(中組發(fā)[1994]8號)附錄三: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試行《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有關問題的問答(《組工通訊》[1995]第40號)附錄四: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關于印發(fā)《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人發(fā)[1996]118號)附錄五: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工作的意見》(中辦發(fā)[2006]21號)附錄六: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印發(fā)《中國共產(chǎn)黨流動黨員活動證》和《中國共產(chǎn)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修訂式樣的通知(組通字[2006]45號)
章節(jié)摘錄
一、總類 1.什么是流動黨員?它包括哪些人? 流動黨員,是指由于就業(yè)或居住地變化等原因,在產(chǎn)業(yè)問轉移和地區(qū)(單位)問流動,且在較長時間內無法正常參加正式組織關系所在地黨組織活動的黨員。包括辭職、辭退、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外出務工經(jīng)商、因私出國(境)等人員中的黨員和尚未落實就業(yè)單位的退伍軍人、大中專畢業(yè)生中的黨員以及其他流動人員中的黨員?! ?.為什么要加強流動黨員管理? 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和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的不斷發(fā)展,各類人員在產(chǎn)業(yè)之間轉移和地區(qū)(單位)之問流動日益頻繁,外出務工經(jīng)商和人才流動中的黨員越來越多,流動的范圍也越來越廣。加強和改進對流動黨員的管理,使他們在流動中能夠及時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組織的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是黨員管理的一個新課題,也是新形勢下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十分緊迫的任務。為此,黨的十四屆四中全會提出,黨的組織部門要制定有效管理流動黨員的措施。此后,中央組織部在1994年先后印發(fā)了《關于加強黨員流動中組織關系管理的暫行規(guī)定》和《關于試行(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的通知》,1996年中央組織部還與人事部共同印發(fā)了《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guī)定》,2006年中央辦公廳又印發(fā)了《關于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工作的意見》。從而,明確了流動黨員管理的基本規(guī)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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