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8-11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作者:陳枝輝,吳慶寶 著 頁數(shù):687
內容概要
《民商訴訟疑難案件裁判要點與依據(jù)》是一本民商訴訟疑難案例的匯編?!睹裆淘V訟疑難案件裁判要點與依據(jù)》共分七部分,收入了近300個案例。
書籍目錄
目錄序一:案例中找尋法律智慧?序二:律師是天生的翻譯家嗎?自序民事債權編辦事處的法律地位訴權之爭:集體企業(yè)還是個人企業(yè)?村經(jīng)濟合作社:法律地位如何確定?村民是否可以起訴村委會?主體資格不適的施工合同效力及無效后果個人墊資掛靠者的主體資格和債務清償責任承擔掛牌出讓公告:要約還是要約邀請?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章:效力怎么認定?國務院出臺的文件是否就是行政法規(guī)?行政規(guī)章能否影響合同效力?“脅迫”行為的認定乘為之危民事行為的認定與機動車被掛靠為責任承擔顯失公平的認定及法律效果惡意串通行為如何認定?游走在法律邊界的村規(guī)民約房地產連環(huán)轉讓的合同效力認定典當行所簽抵押貸款合同的效力認定有效合同無效變更之后的處理托運貨物丟失,限額責任條款是否有效?存在漏洞的格式條款如何解釋?格式條款模糊:違約責任如何承擔?約定不明的合同條款解釋規(guī)則約定條款有爭議:責任如何劃分?內部承包約定與外部代理關系的法律效果銀行在其參與的非法集資糾紛中的責任承擔親屬代簽協(xié)議,是否構成表見代理?真實的發(fā)票專用章是否構成表見代理?出借公章是否必然導致出借方承擔連帶責任?存單抵押貸款:個人行為還是公司行為7內部承包關系對外產生債務的承擔主體債務移轉中的換條行為定性及效力債權轉讓中債權人的義務欠款充抵房款的債務轉移是否有效?債務移轉與并存?zhèn)鶆粘袚膮^(qū)分第三入侵害債權的訴訟主張“買者自慎”在合同質量糾紛中的運用訴訟行為能否導致合同履行期間的變更?解除合同:約定大還是法定大?合同解除權與優(yōu)先購買權的行使“非典”:不可抗力還是情勢變更?防洪泄閘:是否適用緊急避險?房屋公證贈與后能否反悔?撤銷權行使期限:是否適用訴訟時效規(guī)定?債務履行中的預期違約不安抗辯權的運用內部集資房糾紛的性質與違約的認定不當?shù)美麡嫵芍小皳p益關聯(lián)”的判斷發(fā)生在金融機構與儲戶間的不當?shù)美欠駱嫵刹划數(shù)美赫l是彩票的真正主人?無因管理中的損益關聯(lián)認定違約、侵權還是無因管理?機動車未辦過戶:合同效力與責任如何認定?合同履行中的變更與解除動物養(yǎng)殖購銷中的檢疫責任購銷合同中的質量問題扣款如何確定……土地房建編私房社會主義改造的認定一起房屋確權案件:為什么法院駁回起訴?城里為可不可以買農民房?開發(fā)商兩年多沒交房:不起訴是否會過時效?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租售合同是否有效?承租人優(yōu)先購買權:如何去實現(xiàn)?房屋共有人優(yōu)先購買權的約定喪失開發(fā)商“一房兩賣”的責任認定“一房二租”的認定及法律后果二手房質量出問題:違約還是侵權?嘈雜的房子:不要行不行?將他人房產做抵押貸款:抵押合同是否有效?付款和交房:哪個應該先履行?房屋買賣合同無效:房屋使用費怎么算?未辦變更登記手續(xù):宅基地調換協(xié)議是否有效?“黑白”合同效力的認定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未經(jīng)審批能否轉讓?聯(lián)建(合作開發(fā))還是拆遷安置補償?……民事侵權編因緊急避險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確定陪酒勸酒:出事誰負責?人身損害賠償中的混合過錯認定體育運動致傷:誰承擔侵權責任?小學生學校受傷:誰來承擔責任?輸血感染艾滋?。旱谌藫p害賠償如何主張?醫(yī)院診療與兒童耳聾的因果關系環(huán)境污染致?lián)p的責任認定噪聲污染的認定及索賠觸電人身損害賠償?shù)幕旌线^錯認定婚慶服務不到位,精神損害怎么賠?共同危險行為的人身損害賠償責任承擔交通事故認定書能否作為定案依據(jù)?受害第三人索賠權:可否直接指向責任保險人?兩車相撞,第三人受傷怎么索賠?……婚姻繼承勞動編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誰能幫其離婚?親子鑒定:想做就做?離婚了:房子還讓不讓?。繘]離婚:夫妻可不可以分財產?生效判決認定的夫妻共同財產:對內對外效力?買斷工齡款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以個人名義為公司所借是否屬夫妻共同債務?遺產的繼承及口頭遺囑效力的認定?復轉軍人安置糾紛是否屬于勞動爭議?雇傭合同因欺詐導致無效后的處理上班途中因違章造成交通事故受傷:是否屬工傷?雇員受傷:是不是工傷?工作崗位調動:單位用人自主權與職工合法權益的界限?商事公司編公司承包:合法與違法之辯公司為股東擔保:保證合同是否有效?公司人格混同的認定退伙債務的負擔合伙出資還是借款?公司解散:誰說了算?出資不實的數(shù)額認定及責任承擔股權作為合法出資形式的認定隱名股東:身份確定委托理財:“保底條款”的效力……知識產權編考試試題:是否屬于作品?產品廣告:是否享有著作權?圖書侵權:出版商、銷售商責任認定肖像照片:物權與著作權沖突的解決立體工業(yè)品對平面著作權的侵犯肖像攝影作品:肖像權和著作權沖突如何解決?期刊數(shù)據(jù)庫:不得侵犯匯編作品的著作權搜索鏈接是否構成侵權?手機下載:網(wǎng)站、通信公司誰之過?劇本作者:對電影作品享有什么權利?電影制作發(fā)行主體資格的認定企業(yè)名稱:是否侵犯了他人注冊商標?地名商標侵權與不正當競爭的認定作家改名:姓名相同是否侵權?……民事程序編裝修公司不存在,起訴是否可行?工程質量問題:反訴還是抗辯?確權之訴的訴與判本案是否屬于“一事不再理”?“不告不理”原則的應用“不訴不理”的例外情形借據(jù):白紙黑字怎么推翻?存單與銀行內部憑條:誰的效力大?產權證作為書證的證據(jù)效力借貸關系還是合伙關系:證人證言的證據(jù)效力……附錄近年來國內部分有影響(首例)民商案件判決結果速覽
章節(jié)摘錄
辦事處的法律地位 【案情簡介及爭議焦點】 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同時兼任公司在外省辦事處負責人;徐某以該辦事處名義承接工程,并將部分工程分包給某施工隊,后徐某以辦事處名義給該施工隊出具工程款結算欠條;施工隊持該欠奈,以徐某為被告,起訴追索工程款?! 幾h焦點:1.本案中辦事處的法律地位?2.徐某在本案中的法律地位? 【裁判要點】 1.辦事處的法律地位。作為臨時機構,辦事處對外所為接包、發(fā)包、結算等行為,系代表建筑公司進行,因其不具法律主體資格,非為本案訴訟主體。 2.徐某不應成為被告。作為辦事處負責人,又兼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向分包方出具欠款證明,系代表公司行使的法人行為,法律效果歸屬于建筑公司,其不應作為被告;故在施工隊僅起訴徐某情況下,應駁回其訴訟請求?! 静门幸罁?jù)或參考】 1.相關依據(jù)或參考?!睹穹ㄍ▌t》(1987年1月1日)第43條:“企業(yè)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jīng)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薄逗贤ā罚?999年10月1日)第49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钡?0條:“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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