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行政法學基礎理論

出版時間:2008-6  出版社:知識產(chǎn)權出版社  作者:江利紅  頁數(shù):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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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概要

《日本行政法學基礎理論》首先將日本行政法學基礎理論劃分為公私法的區(qū)分,法治主義,行政法學方法論,行政法學體系論,行政行為理論五部分,在歸納總結日本行政學者的各種新觀點的基礎上,將各種觀點分別納入這五個部分之中進行論述,并注重各種觀點之間的聯(lián)系。該書的系統(tǒng)考察不僅對于中國行政法學理論的重構具有重要意義,而且對于日本行政法學理論的重構也具有一定的意義。

作者簡介

江利紅,男,1977年生,浙江衢州人,2005年中國政法大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yè)碩士畢業(yè),2008年中國政法大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博士,現(xiàn)為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博士后,自2005年10月至今作為日本文部科學省國費留學生在日本中央大學攻讀公法學博士后期課程。主要從事行政法學研究,在《政法論壇》,《行政法學研究》等期刊發(fā)表專業(yè)學術論文多篇。

書籍目錄

引言第一章 傳統(tǒng)日本行政法學基礎理論 第一節(jié) 日本行政法學的形成 第二節(jié) 日本行政法學理論的通說 第三節(jié) 傳統(tǒng)日本行政法學基礎理論的主要內容第二章 傳統(tǒng)日本行政法學基礎理論的變革 第一節(jié) 憲法原理的轉換與行政法學基礎理論的變革 第二節(jié) 行政法律制度的重構與行政法學基礎理論的變革 第三節(jié) 現(xiàn)代公共行政的發(fā)展與行政法學理論的變革 第四節(jié) 傳統(tǒng)行政法學基礎理論的變革第三章 公私法二元論的相對化 第一節(jié) 傳統(tǒng)公私法二元論 第二節(jié) 傳統(tǒng)公私法二元論的問題 第三節(jié) 公私法二元論的重構 第四節(jié) 基于新公私法論的行政法學基礎理論 第五節(jié) 行政主體與私人的二元對立關系 第六節(jié) 行政主體與私人二元對立關系的發(fā)展第四章 法治主義的轉換 第一節(jié) 法與行政的關系 第二節(jié) 法治主義 第三節(jié) 依法行政原理 第四節(jié) “法的支配”原理 第五節(jié) 現(xiàn)代日本法治主義的發(fā)展——從形式法治主義到實質法治主義的轉換第五章 行政法學體系論的重構 第一節(jié) 傳統(tǒng)行政法學體系 第二節(jié) 傳統(tǒng)行政法體系的重構 第三節(jié) 室井力的行政領域論 第四節(jié) 兼子仁的特殊法論 第五節(jié) 村上武則的中間行政法論 第六節(jié) 日本行政法法典化之爭第六章 行政法學方法論的變革 第一節(jié) 傳統(tǒng)日本行政法學方法論 第二節(jié) 傳統(tǒng)日本行政法學方法論的變革 第三節(jié) 行政的公共性論 第四節(jié) 法政策論 第五節(jié) 行政過程論 第六節(jié) 其他行政法學方法論及其評價第七章 行政行為理論的發(fā)展 第一節(jié) 行政行為的概念 第二節(jié) 傳統(tǒng)行政行為理論 第三節(jié) 行政行為理論的發(fā)展 第四節(jié) 行政行為類型化的發(fā)展 第五節(jié) 行政行為效力論的發(fā)展 第六節(jié) 行政行為瑕疵論的發(fā)展 第七節(jié) 行政行為裁量論的發(fā)展第八章 現(xiàn)代日本行政法學基礎理論的課題 第一節(jié) 現(xiàn)代日本行政法學基礎理論的發(fā)展與課題 第二節(jié) 日本行政法學的法系論——日本行政法學中兩大法系的融合與沖突 第三節(jié) 日本行政法學的獨立化與學際化——行政法學與相鄰學科的關系 第四節(jié) 日本行政法學理論的實踐化參考文獻后記

章節(jié)摘錄

第一章傳統(tǒng)日本行政法學基礎理論日本在明治維新時期,仿照德國普魯士憲法制定了立憲君主制的明治憲法,并在該憲法下設立了行政裁判所,構建了行政裁判、訴愿、行政執(zhí)行等一系列行政法律制度。在這種制度背景下,日本的行政法學者在引進法國、德國等大陸法系國家的行政法學理論的基礎上,通過對于明治憲法及行政實定法的解釋,逐漸形成了作為法律解釋學的行政法學。但由于在明治憲法中存在著民主、立憲的精神與反民主、非立憲的精神的二元性特點,根據(jù)對國家主權的理解等基本出發(fā)點以及法律解釋方法的不同,日本的行政法學分化為國權學派與民權學派。在兩大學派的爭論中,民權學派在行政法學領域占據(jù)優(yōu)勢地位,以“美濃部行政法學”的形式形成了戰(zhàn)前日本行政法學理論的通說。但隨著戰(zhàn)后日本國憲法的制定以及公共行政實踐的發(fā)展,學界對于美濃部行政法學提出了各種批判。對此,師從美濃部達吉的田中二郎在基本繼承美濃部行政法學理論的同時,進行了一系列必要的修正,由此形成了所謂的“田中行政法學”,該理論自戰(zhàn)后至今仍被作為日本行政法學的通說。從理論淵源來看,美濃部達吉曾留學德國,其主要的行政法理論源自于德國奧托·邁耶的理論。而田中二郎基本繼承了美濃部行政法學的體系與理論,以自由主義法治國的思想為基礎,運用在對行政實定法進行實證探究基礎上確定理論的方法,形成了在技術上更為完善、系統(tǒng)的田中行政法學??梢?,田中二郎在繼承的基礎上發(fā)展了美濃部行政法學。如果說美濃部達吉在戰(zhàn)前構建了日本公法學中的公法體系,那么田中二郎就是在實定法上、從法律技術上完善了戰(zhàn)后日本的行政法學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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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行政法學基礎理論》由知識產(chǎn)權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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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評論 (總計2條)

 
 

  •   很喜歡,慢慢消化
  •   老兄:你終于脫離了大小便的束服,眼光放得更遠,從物質走向了精神的研究。是一本好書,作者如果看到了評論應該知道我是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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