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善會善堂史研究

出版時間:2005-6  出版社:商務印書館  作者:夫馬進  頁數(shù):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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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概要

  本書是日本著名學者、現(xiàn)京都大學教授夫馬進研究中國善會善堂史的力作。作者借鑒德國思想家哈貝馬斯的“市民的公共性”即公共領域的概念,對中國明清以來直至民國的善會善堂的歷史、演變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從中折射出中國近代的地方自治萌芽問題和中國早期社會福利史問題?! ”緯Y料翔實,作者不僅廣采方志、文集、日記、慈善書、實征冊、而且大量利用征信錄、掌握了豐富的資料,并且深入實地進行考察,因而獲得了一系列原創(chuàng)性的真知灼見,具有很高的學術價值?! ∽g者為相關領域學者,譯文準確可靠。

作者簡介

夫馬進,1999年該書獲日本學士院賞

書籍目錄

序論——研究史與課題的設定第一部 第一章  善會、善堂出現(xiàn)以前——以明代的養(yǎng)濟院為中心 序言 第一節(jié)  鰥寡孤獨政策的理念 第二節(jié)  到宋元時代為止的鰥寡孤獨政策 第三節(jié)  明代的養(yǎng)濟院  一  養(yǎng)濟院的創(chuàng)始和原籍地收養(yǎng)主義  二  各州縣設置主義與實際運營 第四節(jié)  呂坤的養(yǎng)濟院政策 小結 第二章  同善會的誕生 序言 第一節(jié)  明末的同善會運動  一  呂坤的同善倉和楊東明的同善會  二  武進縣、無錫縣、昆山縣的同善會  三  嘉善縣的同善會  四  太倉州的同善會 第二節(jié)  清代的同善會 第三節(jié)  同善會的組織和管理 第四節(jié)  同善會運動的思想 小結 第三章  善會、善堂的開端 序言 第一節(jié)  放生會(放生社) 第二節(jié)  掩骼會、一命浮圖會、救生船、恤嫠會和普濟堂 第三節(jié)  育嬰堂 第四節(jié)  善會興起的時代 小結第二部 第四章  清代前期的育嬰事業(yè) 序言 第一節(jié)  明末的育嬰事業(yè) 第二節(jié)  育嬰堂的創(chuàng)設及其經營方式 第三節(jié)  蘇州育嬰堂的實際狀況與留嬰制 小結 第五章  清代松江育嬰堂的經營實況與地方社會 序言 第一節(jié)  育嬰堂的組織形態(tài) 第二節(jié)  資金的收支與育嬰的實際成績 第三節(jié)  接嬰事業(yè)與城鎮(zhèn)關系 小結 第六章  清末的保嬰會 序言 第一節(jié)  育嬰堂保育的幾個問題 第二節(jié)  保嬰會的出現(xiàn) 第三節(jié)  保嬰會的實際成果  一  上海縣  二  浙江南潯鎮(zhèn)、桐鄉(xiāng)縣 第四節(jié)  保嬰會保育的問題 小結 第七章  清代的恤嫠會與清節(jié)堂 序言 第一節(jié)  恤嫠會和清節(jié)堂的創(chuàng)始 第二節(jié)  恤嫠會的經營狀況  一  杭州恤嫠集  二  成都恤嫠會 第三節(jié)  清節(jié)堂的經營狀況  一  安徽清節(jié)堂  二  上海清節(jié)堂  三  丹徒完節(jié)堂  四  杭州清節(jié)堂 第四節(jié)  清節(jié)堂的幾個問題 小結第三部 第八章  善堂的官營化與善舉的徭役化——由普濟堂的經營看“國家”與“社會” 序言 第一節(jié)  雍正帝的福利行政觀 第二節(jié)  河東總督王士俊推行的普濟堂“官設” 第三節(jié)  清代的養(yǎng)濟院與普濟堂的養(yǎng)濟院化 第四節(jié)  由蘇州普濟堂看“國家”與“社會” 小結 第九章  杭州善舉聯(lián)合體與都市行政、行會及國家 序言 第一節(jié)  杭州善舉聯(lián)合體與都市行政  一  組織形態(tài)與事業(yè)的內容  二  被稱為善舉總董的人們 第二節(jié)  杭州善舉聯(lián)合體與同業(yè)行會  一  鹽業(yè)行會  二  米業(yè)行會  三  箔業(yè)行會、錫業(yè)行會和木業(yè)行會 第三節(jié)  杭州善舉聯(lián)合體與國家  一  與國家的關系及其會計報告  二  經費不足與善舉總董的徭役性 小結 第十章  上海善堂與近代地方自治 序言 第一節(jié)  太平天國以前的諸善堂  一  同仁堂、輔元堂  二  育嬰堂 第二節(jié)  太平天國以后的上海善堂  一  同仁輔元堂的成立及其開展的各項事業(yè)  二  果育堂、滬北仁濟堂、普育堂以及其他善堂 第三節(jié)  與行會的關系及資金問題 第四節(jié)  從同仁輔元堂向總工程局的過渡 小結 第十一章  上海的都市近代化與義冢問題 序言 第一節(jié)  義冢問題的發(fā)生及其激化 第二節(jié)  義冢問題的終結 小結后論  附篇一  清代沿海六省的善堂普及情況  附篇二  關于“征信錄”后記征引文獻索引解說(范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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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評論 (總計5條)

 
 

  •   這絕對是本好的學術書
  •      1912年,也就是距今100年前,一個叫朱友漁的留美博士寫出了《中國慈善事業(yè)的精神》一書,介紹了清代老人院、恤嫠會、義冢、施棺等民間慈善事業(yè),強調這里頭體現(xiàn)了中國人民間互助、民間結社的民間自治精神。處在辛亥革命的風頭浪尖上,這位在1951年基督教控訴運動中首當其沖遭到控訴的中國基督教領袖人物熱切地期盼自己的祖國能夠誕生現(xiàn)代民主制度,于是從屬于本國傳統(tǒng)的善會、善堂中挖掘“自發(fā)”的萌芽,希望能夠與現(xiàn)代民主擬合。
       朱友漁的研究是缺乏實證依據(jù)的,而100年后的我們很清楚他的期待落空了。像朱友漁那般希望從傳統(tǒng)中挖到寶藏或者僅僅是借古諷今的人一直是不少的,比如經濟學家陳志武:“中國歷史上,清朝稅賦為GDP的3%左右,朝廷一年財稅等于200萬北京工人的年收入,而今年10幾萬億的預算內財政收入是5億城鎮(zhèn)居民年收入! ”可是,一個擁有充分自發(fā)秩序的小政府國家,為何沒有像西方國家那樣走向繁榮呢?
       2012年初,中華民國成立100周年,還有一樁非常值得在意的事情是政府接棒“免費午餐”,媒體拼命為這件事鼓與吹,什么“重新審視中國式慈善”啊,什么“慈善史上的一件大事”啊,什么“政府與民間的努力形成一種合力”啊,甚至有”在如此短的時間內,取得如此大規(guī)模的政府回應,這不僅是中國慈善史上絕無僅有的,就是歐美一些國家也沒有“之說。
       而夫馬進此書,深鉆中國民間慈善這一個社會側面,已完全足夠解答:
       1.中國歷史上有過小政府嗎?
       2.中國歷史上的自發(fā)秩序地位究竟如何?
       3.中國古代官僚如何行使干預主義?
       4.免費午餐的先輩是怎樣的情況怎樣的結局?它們與免費午餐有什么根本性的不同?
       當然夫馬進本人并非完全聚焦于此,本書分為三部,第一部講善會善堂的開端,第二部講善會善堂的概況,第三部才是結合社會史背景的分析。對我而言最精彩最有意義的自然是第三部,不過前兩部絕不是沒有含量的,尤其是育嬰堂的部分,甚至是足以令人重新認識歷史的,只不過我關注的點不在那里罷了。
       我必須首先介紹一下前兩部內容作為那四個問題的鋪墊。善會善堂,乃是民間經營的慈善組織及設施,其中結社的善會在前,成為實體單位的善堂在后,萌生于明朝末年。在它們出現(xiàn)之前,慈善救濟事業(yè)是由國家經營的,從大約梁朝時有正式機構,在明朝,最為普遍的是官營的養(yǎng)濟院。然而,養(yǎng)濟院的救濟是地域性的、定額的,更嚴重的問題是存在極其嚴重的腐敗,盡管腐敗者從明到清為不同身份的人,其低效率還是一脈相承,完全無法展開實質意義的慈善事業(yè)。
       善會善堂則不同,它由民間發(fā)起創(chuàng)立,往往有明確的章程,也有著明確的救濟對象,慈善效率較高,社會名聲也很好。其慈善內容帶有相當?shù)臅r代烙印,故夫馬進挑選了育嬰堂及保嬰會、恤嫠會與清節(jié)堂來作為代表講述。實際上,中國古代的善”澤及枯骨,疏于生人“,與現(xiàn)在所謂慈善區(qū)別是較大的,最為突出的例子是上海同仁堂托管育嬰堂期間,寧可殺雞取卵地取出育嬰堂的生息資本以填補赤字,也不愿折損同仁堂對死人的施棺、義冢等慈善來補貼,當然,這其中也有不希望把同仁堂帶進育嬰堂屢興屢廢的悲劇循環(huán)中去的考慮。
       以上俱是粗略,要回答那四個問題,還得深入到善會善堂的細節(jié)中去。
       善會善堂的成立與初期經營,確實是民間生員、紳士自發(fā)組織的,即便是要向官府作申請,一開始受到的干預并不大,官府也不太樂意參入。然雍正二年,皇帝看到北京廣寧門外普濟堂由民間經營的情況不錯,于是欣然發(fā)出上諭,令各省總督、巡撫”勸募好善之人……照京師例,推而行之“。無論雍正本人是否熱衷于此(夫馬進認為他并沒有這個興趣),底下的官僚都有不少是相當澎湃地投入了慈善運動的,比如天津拿康熙年間的育黎堂改名普濟堂,比如福建強令所有州縣設立普濟堂,實在不行的便有拿養(yǎng)濟院混過去的。最為夸張的是河東總督王士俊,雖然他搞這事時已經是雍正十二年了,但他可以搞成限令山東省”一個月內,鳩工庀材“。到雍正十三年,河南已建普濟堂129所,山東建131所,再加上育嬰堂,是毫無疑問的慈善大躍進。這些善堂成本幾何?兩個省都耗費了數(shù)萬畝田地、數(shù)萬石糧食、近十萬兩白銀,如此巨額資本,如此短暫的時間,可以想見背后百姓的苦難。
       這讓我聯(lián)想到第四個問題,至少其所謂的大規(guī)模政府回應,并不是史上沒有出現(xiàn)過的。不過,古代善會與免費午餐,存在一些特別突出的差別:
       1.古代雖也有一成立就乞求官營的善堂,但基本上與地方官打交道,直接上達中央的,是由于皇帝對民間的探索而非主動尋求;
       2.即使發(fā)了上諭,本身也并沒有以政府財政操辦慈善的意圖;
       3.免費午餐的負擔不會以富紳的徭役形式出現(xiàn),即沒有半接管這種干預形式,要么民間,要么養(yǎng)濟院。這一條是最為重要的差別,也直接涉及前三個問題,所以有必要細說下去。
       蘇州普濟堂由民間紳士輪流擔任董事,我們來看一個董事任滿一年后寫的《司普濟堂一周期滿》詩里的第一首:
       建堂養(yǎng)煢獨,推廣皇仁慈。董以殷實戶,所期實惠施。經費統(tǒng)一周,民銷官算之??な刂聊桓氜D校簿遲,吏胥乘其間,吹毛而求疵。善果不可為,歸咎于官司。官乎豈任咎,立法本無私。譬如牧牛羊,須校芻粟資。拱手聽牧人,朘克何由知。廢法誠不可,補救宜隨時。
       該系列詩的第二首中還有”畏堂如畏虎“這樣的句子。整個詩是非常滑稽的,說明自己的苦,卻又稱不能廢這個法,政府來補貼補貼吧。為何要說這話?原因就是普濟堂每年皆有巨大的赤字,而慈善事業(yè)哪敢讓它破產?董事必須自掏腰包來填補這個空缺。這便是中國富紳身上甩不掉的徭役,不止于此,到了民國,張作霖、張學良父子要建愛國鐵路,也是強令各地紳士入股的,這一入,就是個無底洞。
       我們經常見到關于土豪劣紳避稅的說法,對于國家的稅,紳士階層確實有規(guī)避可能,但較之平民更大的優(yōu)勢大概還是對徭役的規(guī)避。的確,在有力出力之時,政府會選擇找窮人麻煩,但在有錢出錢之時,那便是逼迫富人更為劃算了,甚至,對前一種情況,也會選擇逼迫紳士負責交出壯丁的模式來進行,這一切都是政府出于降低統(tǒng)治成本考慮的結果。
       那么,富紳階層因此比一般民眾背負著更重的政府壓力嗎?倘如此,中國便不會有早熟的城市化現(xiàn)象了。紳士們有利用政府干預牟利嗎?這個問題在善會善堂方面也出現(xiàn)了有趣的反映。
       這里的突出案例是杭州的善舉聯(lián)合體,作為清代數(shù)一數(shù)二的大城市,杭州的大型慈善機構形成一個由善舉總董統(tǒng)率的聯(lián)合組織,其職能所涉很廣,除了養(yǎng)老院、清節(jié)堂、育嬰堂之類,能讓今人提起特別興趣的我以為有:提供免費教育的義塾、提供免費醫(yī)療的施醫(yī)局、免費救生的救生船、提供無息小額貸款的借錢局、提供免費渡江的義渡、負責西湖清淤的浚湖局和救火義集。在夫馬進引述的資料里,這一切歸一個叫丁丙的善舉總董統(tǒng)管。
       如果沒有前文的暗示,很多人大概會對這樣的私人慈善想入非非了,可是世上哪有免費的午餐,這一切都需要成本,譬如借錢局,它只存在了七年,并且每筆貸款上限為2000文,貸款還需要保證人,這樣也造成了2400千文的壞賬。
       杭州善舉聯(lián)合體的資金來源最大一項是靠捐,這是征收厘金時的附加稅,大約占聯(lián)合體收入的三到四成,是來源于國家的資金,其余資金則由各行會捐助。夫馬進提出了14個行會中米業(yè)、箔業(yè)、錫業(yè)、木業(yè)通過善捐的途徑來維護行會本身利益的證據(jù)。例如在同治年間,杭州郊區(qū)各鎮(zhèn)出現(xiàn)了不經過長安鎮(zhèn)米行中介而私下進行買賣的商人,于是米業(yè)行會便向政府提出提高米捐率,作為隱含的條件,政府得嚴加管制斛夫,使其“不許隱匿……善捐”,這實際意味著買賣必須經米行進行。在光緒三十年,又進一步提高米捐率來換取更為嚴厲的市場管制。這種以善之名的做法在對付有執(zhí)照卻不在行會控制內的商人時也有運用,不細講。夫馬進推測,此類情況在其他行會進行善捐時也存在,即善捐是一種換取公權力支持本方利益的籌碼。至少可見的所有此類事宜,都是請求地方官出面主持的,可見中國行會的支配力來源。不過,行會的這種投入是有風險的,未必得到收益,如鹽業(yè)行會在太平天國前曾每引捐銀五分,太平天國后則完全停捐,丁丙屢次對官府陳情,自己也前往甲商間游說,廝磨硬泡,也只求得了加上每引五、六厘左右西湖養(yǎng)魚費在內的每引銀兩分的捐助。這是因為“兵后鹽業(yè),迥非從前可比”,善捐于鹽業(yè)行會沒有什么好處了。
       盡管有這些資金,善舉聯(lián)合體的虧空還是頻繁又嚴重,其實,同治四年被紳士們推選出來的善舉總董并非丁丙,而善舉聯(lián)合體的“上級掛靠部門”鹽運司則考慮經費問題,舉薦了家底雄厚的丁丙。到光緒二年,赤字已超過萬千文,差不多一年就要填進去近萬兩白銀,再富都耗不起,這就有了前面講到的丁丙討捐。討捐結果令丁丙失望之極,他堅決向鹽運司請辭,鹽運司也終于不得不通過杭州府召集紳士,選舉下一任總董。這是一次貨真價實的殺人游戲,紳士們推出了缺席會議的兩人為總董,而那兩人得知消息后自是拼命推辭。耗了一年,最后只得定為包括丁丙在內的八人負責制,最主要的仍然是丁丙在負責。
       在這里可以發(fā)現(xiàn),很難把中國的行會與西歐中古行會扯到一起,我曾經提過一個問題,中國古代行會,多為商會,而西歐中古行會,多為“工”會,這有什么意味?中國都市行政,自上而下的官僚大權在握,行會依附于官,對上負責,承擔的是政策的高風險,利益不可以被攤得太散;西歐自治城市,行會權力來自公共秩序,必須獲得社會支持,16世紀的英格蘭市民,往往學徒期滿就有公民權,相當于1/3男性擁有政治權利,也近似為每家庭有政治權利(學徒、仆役隸屬家庭),行會利益更為穩(wěn)定,但不可以太集中。如果前文所述的米業(yè)行會在英格蘭,就很難想象能夠把斛夫、零售商排除在外,而由少量中介坐擁利益。
       那么,前面的三個問題均已回答得差不多了,這樣的一個東方專制國家,是小政府的嗎?是沒有充斥干預主義的嗎?是會容許自發(fā)秩序壯大的嗎?
       一直以來,人們都太在意稅收的結果,而往往忽略稅收的過程,有人甚至說,中國未來也能征到北歐的占GDP40%以上那樣高的稅。我提供一個出乎很多人印象的例子:18世紀后期,法國的稅收占國民收入比例,還不及英國的一半,但當路易十六苦于財政危機要加稅時,便惹出了大革命。集權政治不尊重地方和民間的權利,其征稅造成的損耗,是遠遠大于代議民主政治的。前文所說的“GDP3%稅賦”、地方對商業(yè)只征收厘金的大清國便是個典型。如今的免費午餐,政府是以財政投入進行參與的,為何當今政府比清朝政府慷慨?是因為稅收現(xiàn)代化嗎?假如你關注去年的群體事件,你大概能想到,我國稅收還談不上現(xiàn)代化。然而,我國正在經歷一番史無前例的高速增長,“童裝稅”“縫紉機稅”“擺攤稅”也能托起一個20%增長的財政來,不考慮腐敗,免費午餐的負擔倒不算重——這卻也只是個開始,尤其等經濟增長放緩到一定地步,“財政危機倒逼政治變革”的時候,這一系列免費極可能成為轉型中國背不動的大山,并成為地方權利提升與稅收現(xiàn)代化的死敵。因為歷史已經表明,慈善是非常難以破產的,何況普及全國進行官營的慈善,只不過現(xiàn)在不會逼迫一個富豪來填補這個無底洞而改由全民進行罷了。
       雖然民營慈善與官營曖昧不清是歷史傳承,在這里還得指出一個失傳的傳承:清朝人信奉無征不信,所以善會善堂會出版征信錄,將詳細的賬目供給捐助者查對;另外,他們也接受媒體監(jiān)督,《申報》就經常批評上海善堂的一些做法,善堂方面則發(fā)文進行解釋,一般講究證據(jù)而不是姿態(tài)。這種良俗還反過來影響到了對政府的看法,有文人就提出過,希望政府也拿出征信錄來,雖然并沒有得到積極的回應,恐怕也有別于如今姿態(tài)甚高的免費午餐了。
  •   慈善從來就不屬于官營范疇,卻總被拿來官營。官家按現(xiàn)代民主制度,只是民眾的委托人,哪有委托人那債主的股東的錢來替股東債主無條件的花了呢。兩者本身就是法律關系,不是道德關系。官家經營慈善,是把自身權力壟斷視為合法,并且要粉飾此種壟斷的合法,而打出的道德旗號。
  •   學習了,不過請問““童裝稅”“縫紉機稅”“擺攤稅”也能托起一個20%增長的財政來”來源是哪啊樓主
  •   查“織里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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