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9-6 出版社: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 作者:郭華 頁數(shù):399
前言
案件事實并不是自動呈現(xiàn)于法庭的,裁判者確定事實是一個充滿著可能出現(xiàn)許許多多錯誤的困難過程,因為事實認定的錯誤會導致錯判,妨礙司法公正。在司法實踐中,90%的錯案和發(fā)回重審的案件均與案件事實認定問題有關(guān)。因此,案件事實認定就成為訴訟法學值得研究的課題,也是訴訟法學應(yīng)當研究的課題,更是訴訟法學理論應(yīng)當為司法實踐提供指導的課題。案件事實問題曾被美國學者龐德稱為,“這是司法上由來已久和最難解決的問題之一?!雹俦救艘苍鴮κ聦嵳J定問題,主要是刑事訴訟的證明標準問題進行過探討,②深感案件事實問題研究在我國司法實踐中和理論上的重要價值。案件事實認定是建立在案件事實認識基礎(chǔ)上的,可以說,裁判者對案件事實有什么樣的認識就可能存在相應(yīng)的事實認定。然而,理論上對案件事實的認識仍然糾纏不休,無論是主張認識真實在于“符合案件事實”的“客觀真實說”,還是強調(diào)法律所認可的真實與眾不同的“法律真實說”,對于事實均無法作出合理解釋。
內(nèi)容概要
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是法院裁判案件的兩個最基本方面,案件事實認定是審判程序的核心,也是法官裁判案件的基礎(chǔ)。法治發(fā)達國家在許多法律程序規(guī)則上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但在案件事實認定的規(guī)范上仍相對薄弱,從而折射出案件事實認定規(guī)范的艱難及其認定方法探索的艱巨。本書在對事實、案件事實、案件事實認定方法等范疇作出界定,并在案件事實認定方法理論研究的基礎(chǔ)上,透過司法實踐對案件事實錯定的實例提出較為安全、穩(wěn)定的案件事實認定方法。這些方法主要包括案件事實認定的程序方法、思維方法、主要方法和輔助方法,對各種方法進行了嘗試性的探討,并為案件事實認定提供了妥當、合理的進路。
作者簡介
郭華,山東省棗莊市人,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學士、訴訟法學碩士、訴訟法學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訴訟法學博士后?,F(xiàn)為中央財經(jīng)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訴訟法與刑法學教研室副主任;兼任華東政法大學、中國政法大學應(yīng)用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員,貴州民族學院法學院、曲阜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曾任山東省棗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高級法官。出版《證據(jù)法學》、《鑒定結(jié)論論》、《鑒定意見證明論》、《司法鑒定與司法公正研究》等專著6部;主持、參與編寫《刑事偵查學》、《司法鑒定通論》、《中國刑事訴訟法教程》等高等政法院校教材10部;在《法學》、《法律科學》、《法學雜志》等法學類核心期刊發(fā)表論文60余篇;主持參加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中國科協(xié)、社科院、團中央等課題10余項。
書籍目錄
引言 一、研究案件事實認定方法的緣由 二、案件事實認定方法研究的現(xiàn)狀 三、案件事實認定方法研究的方法 四、研究案件事實認定方法的意義 五、本書的結(jié)構(gòu)第一章 案件事實認定方法的相關(guān)范疇 第一節(jié) 事實 一、哲學語境中的事實 二、法學語境中的事實 第二節(jié) 案件事實 一、案件事實是建構(gòu)的事實圖景 二、案件事實是法官認定的對象 三、案件事實是法律意義上的事實 第三節(jié) 案件事實認定方法 一、案件事實認定 二、案件事實認定方法第二章 案件事實認定方法的基礎(chǔ) 第一節(jié) 從主體性到主體間性:案件事實認定方法的正當性 一、“主體性”的認識方法 二、“主體間性”的認識方法 三、案件事實認定方法的正當性 第二節(jié) 從客觀真實到信賴真實:案件事實認定方法的合理性 一、案件事實認定的真實性 二、案件事實認定的信賴真實 三、案件事實認定方法的合理性第三章 案件事實認定的程序方法 第一節(jié) 我國事實認定程序的現(xiàn)狀與分析 一、庭審程序是偵查程序的“復制品” 二、庭審程序偏離程序公正的目標 三、庭審程序不符合案件事實的認知規(guī)律 四、庭審程序缺乏對法官自由裁量的節(jié)制 五、庭審程序混淆定罪與量刑事實認定的差異 第二節(jié) 我國庭審事實認定程序方法的重構(gòu) 一、證據(jù)編織案件事實的程序認定方法 二、證據(jù)證明案件事實的程序認定方法第四章 案件事實認定的思維方法 第一節(jié) 案件事實認定的經(jīng)驗法則 一、經(jīng)驗法則基本內(nèi)涵的分析與思考 二、認定案件事實的經(jīng)驗法則類型 三、案件事實認定的經(jīng)驗法則方法 第二節(jié) 案件事實認定的論理法則 一、論理法則基本內(nèi)涵的分析與思考 二、案件事實認定的基本邏輯規(guī)律 三、案件事實認定的邏輯推理模式第五章 案件事實認定的主要方法 第一節(jié) 直接證據(jù)確認案件事實的方法 ……第六章 案件事實認定的輔助方法結(jié)論參考文獻后記
章節(jié)摘錄
第一章 案件事實認定方法的相關(guān)范疇第一節(jié) 事實“事實”的英文為“fact”;德文為“Tatsache”或“Sachverhalt”;在俄文為“φaKT”?!笆裁词鞘聦??誰來發(fā)現(xiàn)事實?這些問題看來簡單,但卻是一個沒有終點的法律問題,而且也是一個哲學、邏輯學、心理學等學科共同關(guān)注的‘斯芬達克之謎’?!比藗儽M管對被稱之為“斯芬達克之謎”的事實及其相關(guān)范疇進行了不斷的艱難探索,卻因探索與研究者的視角及其語境不同,未能夠形成一個較為通行一致并為人們普遍接受的觀點。“關(guān)于事實在判斷或?qū)徟蓄I(lǐng)域中的地位,這一問題自古希臘人連同其關(guān)于自然與慣例的截然區(qū)分一道提出后,就一直爭論不休。但在現(xiàn)在,當自然和慣例似乎已不再是如此純粹的現(xiàn)實并似乎有了越來越多的東西需要我們?nèi)チ私鈺r,事實的地位問題又成為法學研究中一個顯現(xiàn)的關(guān)注焦點?!边@一“關(guān)注的焦點”因?qū)W者所處的研究領(lǐng)域及其語境的不同,出現(xiàn)定義、解釋或者表述上的分歧。即使是同一研究領(lǐng)域,因研究視角不同,也存在概念、界定上的差異。例如,有的學者從哲學領(lǐng)域中本體論的角度著眼,探討作為源頭的“物自體”意義的事實;有的學者從觀察和經(jīng)驗語境中的現(xiàn)象出發(fā),來說明、解釋事實本身;有的學者從事實實存樣態(tài)方面對事實進行圖景式描繪;也有的學者面向大眾對事實客觀真實予以政治表達或者面向司法操作對事實予以專業(yè)性的敘事。在現(xiàn)實中。
后記
本書是在我博士后出站報告《案件事實認定方法研究》的基礎(chǔ)上修改而成的。該報告的研究曾獲得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一等資助金支持(20070410115)。當我修改完報告的最后一稿而駐筆付梓之際,我的求學生涯也就此終結(jié)。回顧從小學、初中、高中到大學、研究生的艱難學業(yè)歷程,從獲得法學學士、訴訟法學碩士、訴訟法學博士學位再到做訴訟法學博士后研究的21年的學習生涯,人生的一半基本上是在學校磨煉的,而其中的一半是在我國政治、文化和經(jīng)濟中心的北京的高等學府中度過的,同時又在中級人民法院度過了14年。后半生也可能在高等學府度過。我的一生對于家庭來說,僅僅是一個“冷卻的太陽”,僅能供給的是遠方微弱的光亮,而未能給出現(xiàn)實的溫暖,實感愧對而自慚。在學業(yè)的最后一站——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完成博士后研究報告期間,承蒙合作導師王敏遠研究員的教誨,特別是其淵博的學識、深邃的觀點、敏捷的思維以及活躍的智慧,使我在獲得問題意識的基礎(chǔ)上對思考問題的層面、視角和高度等方面受益頗豐,本書在其指導中不斷地進行修改與完善。在工作站期間,得到了中國社會科學院陳澤憲研究員、肖賢富研究員、熊秋紅研究員、冀祥德研究員、屈學武研究員、徐卉研究員、葉自強研究員和祁建建副研究員給予的指導、幫助和支持。同時,法學研究所的孫秀升老師給予自始至終的關(guān)懷。在做博士后研究的兩年中,得到博士后師友勞動部監(jiān)察局盧恩光博士后、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張品澤博士后、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管宇博士后、中國法學會彭海青博士后的幫助。
編輯推薦
《案件事實認定方法》:《訴訟法學文庫》是面向國內(nèi)外專家、學者長期開放的大型專著叢書。自2001年面世以來,已出版發(fā)行了70余部以訴訟原理、訴訟規(guī)律為內(nèi)容且有新意、有深度、有分量的專著、譯著,對公安、司法工作有指導意義,對立法工作有參考價值。其中已有多部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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