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1-4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作者:中國法制出版社 編 頁數:572
內容概要
“最新法律政策全書系列”選取熱點法律問題,全面準確收錄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司法解釋以及中央和地方的政策性文件,并進行合理分類,是廣大公眾及相關實務人士查閱、解決有關法律問題不可多得的參考書。
書籍目錄
一、一般人身損害賠償
(一)人身損害賠償
(二)精神損害賠償
二、產品質量損害賠償
三、機動車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四、醫(yī)療損害賠償
五、高度危險損害賠償
(一)核事故損害賠償
(二)航空事故損害賠償
(三)鐵路事故損害賠償
(四)觸電事故損害賠償
(五)水上事故損害賠償
(六)其他安全事故損害賠償
六、工傷損害賠償
七、軍人、學生傷害事故賠償
八、國家賠償
九、司法鑒定及相關標準
十、訴訟救濟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插圖:第五十八條 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yī)療機構有過錯:(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guī)范的規(guī)定;(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三)偽造、篡改或者銷毀病歷資料。第五十九條 因藥品、消毒藥劑、醫(yī)療器械的缺陷,或者輸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損害的,患者可以向生產者或者血液提供機構請求賠償,也可以向醫(yī)療機構請求賠償?;颊呦蜥t(yī)療機構請求賠償的,醫(yī)療機構賠償后,有權向負有責任的生產者或者血液提供機構追償。第六十條 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醫(y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一)患者或者其近親屬不配合醫(yī)療機構進行符合診療規(guī)范的診療;(二)醫(yī)務人員在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下已經盡到合理診療義務;(三)限于當時的醫(yī)療水平難以診療。前款第一項情形中,醫(yī)療機構及其醫(yī)務人員也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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