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群體事件觀

出版時間:2009-3  出版社:新華出版社  作者:劉子富  頁數(shù):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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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我和子富同志成為朋友,源自甕安“6·28”事件以及他的書稿《新群體事件觀》。我倆都想探究事件發(fā)生的社會原因,且尋找治理群體事件的良策。這正如一句廣為流傳的名句所言,我們是為了一個共同的革命目標,走到一起來了。我為他的那份執(zhí)著精神所感動:一位新聞戰(zhàn)線的“老兵”,多年來堅持深入基層、深入實際、深入群眾,跑遍了貴州的山山水水、城市村寨,曾寫出過眾多真實反映西部貧困地區(qū)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的文稿,給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其中,一系列專題報道還為中央領導同志決策所用。前兩年雖剛從新華社貴州分社社長崗位上退下來,但卻依舊關注著西部民族地區(qū)的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筆耕不輟。甕安“6·28”事件發(fā)生后,子富同志主動請命,兩次進入甕安,實地觀察,前后近20天時間,走訪當事人、參與者、旁觀者、目擊者,試圖還原事件現(xiàn)場;他的有針對性的訪談,如,與原縣委書記、新任縣委書記、縣委縣政府多位負責同志、執(zhí)勤民警、街道干部、中小學校長、離退休干部等數(shù)十人廣泛、深入的交談,在我們社會學者看來,就是標準的“半結(jié)構(gòu)”的“重點訪問”,即:交談內(nèi)容一部分是預先設定的,另一部分是開放的。

內(nèi)容概要

剖析甕安“6·28”事件,使人深受啟迪:沒有不講道理的人民群眾,主要問題在于甕安原縣委、縣政府領導班子的執(zhí)政理念、執(zhí)政方式和干部作風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出了偏差。一部分干部“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的理念不牢固,群眾觀點越來越淡漠,忘記了“群眾利益高于一切”這個夯實執(zhí)政基礎的法寶,群眾合法權(quán)益得不到有效保護,甚至嚴重缺乏安全感,導致當?shù)攸h委、政府與群眾的“魚水關系”,逐步演變成令人痛心的“水火關系”。    本書作者、新華社高級記者劉子富通過對“甕安事件”深入調(diào)研,提出了“新群體事件觀”。即現(xiàn)場第一原則、就事論事原則、第一時間公布事件真相原則、反思自責原則、問責制原則以及慎用警力原則。這是對貴州省成功處置"甕安事件"的系統(tǒng)的總結(jié)。本書對各級領導干部化解社會沖突和社會矛盾有極強的現(xiàn)實意義和借鑒作用。

作者簡介

劉子富,原新華通訊社貴州分社社長、黨組書記,新華社高級記者,2005年享受國務院頒發(fā)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他與人合著探討中國糧食出路問題的《路在何方》、對中國第一個“開發(fā)扶貧、生態(tài)建設試驗區(qū)”貴州畢節(jié)試驗區(qū)作全面、系統(tǒng)介紹的專著《貧困·憂思·奮起》、中國反腐敗走勢錄專著《居安思?!返热緯?,先后由貴州人民出版社出版。

書籍目錄

序:單光鼐前言第一章 偶發(fā)案件引發(fā)群體事件  一、女中學生溺水死亡引發(fā)“6·8”事件  二、省委書記在現(xiàn)場三次向甕安百姓道歉  三、第三次尸檢確認仍為溺水死亡  四、“6·8”事件“看似偶然,實屬必然”  五、迅速啟動干部問責程序  六、依法嚴懲挑頭鬧事骨干和不法分子第二章 學生打砸搶燒沖在前  一、無知少年成“罪魁”  二、“參加黑社會,有吃有喝有地位”  三、學校重授業(yè)輕傳道  四、學校法制教育缺失  五、教育成了學校的單打獨斗第三章 丟掉“現(xiàn)場第一原則”  一、處置不及時,事態(tài)逐步升級  二、緊要關頭,主要領導到哪去了?  三、缺乏政治敏銳性,事到臨頭無對策  四、權(quán)威信息“失語”,虛假信息泛濫  五、見微知著,防患于未然第四章 一時的政績,幾代人的災難  一、掠奪性開采,剝奪群眾生存權(quán)  二、政府不作為,企業(yè)出下招,農(nóng)民使狠招  三、政策打架,移民攀比,政府頭痛  四、與民爭利,群眾哭訴無門  五、公安推一線,干群變“水火”  六、只有科學發(fā)展,才能實現(xiàn)和諧第五章 社會管理軟弱無力  一、基層組織形同虛設  二、體制障礙削弱執(zhí)政能力  三、黑惡勢力甚囂塵上  四、社會教育嚴重缺失  五、民主監(jiān)督流于形式第六章 以大智慧大勇氣割掉“毒瘤”  一、創(chuàng)新干部選拔任用考核制度  二、加強基層政權(quán)組織建設  三、整合民主監(jiān)督機制  四、創(chuàng)建利益協(xié)調(diào)機制  五、建立完善教育培訓制度結(jié)束語

章節(jié)摘錄

第一章 偶發(fā)案件引發(fā)群體事件一、女中學生溺水死亡引發(fā)“6·8”事件一、女中學生溺水死亡引發(fā)“6·28”事件2008年6月21日18時許,甕安縣第三中學初二年級女學生李樹芬吃完晚飯后,與同班女同學王某一起外出。大約在22時,王某給李樹芬哥哥李樹勇打電話,說李樹芬跟她一起住,第二天才回去。6月22日凌晨0時30分左右,王某打電話給李樹勇,說李樹芬在城郊西門河大堰橋“被水淹了!”李樹勇聞訊與親友立即趕往出事地點。幾乎同一時間,甕安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立即指令甕安縣城所在地雍陽鎮(zhèn)派出所民警出警。派出所兩名值班民警立即驅(qū)車趕往現(xiàn)場,途中遇到李樹勇及其表舅劉金學,將兩人一同帶去現(xiàn)場。由于他們都沒帶打撈工具,便向119求助,大約20分鐘后,十多名消防隊員趕到現(xiàn)場。李樹芬叔叔李秀忠等也陸續(xù)趕到現(xiàn)場。消防隊員打撈半個多小時沒有結(jié)果,提出等天亮了再打撈。李樹芬溺水時在場人員除了王某外,還有兩個男青年,其中一人沒穿上衣,不停地發(fā)抖。凌晨2時許,消防隊員撤離,出警民警交代家屬繼續(xù)打撈,并按家屬請求,將王某等3人帶去派出所詢問。凌晨3時40分左右,家屬將李樹芬尸體打撈上岸,停放在大堰橋頭一塊包谷地邊。6月22日7時23分,民警向110指揮中心回復,死者家屬懷疑死者系他殺,請求轉(zhuǎn)刑偵處理。指揮中心指令刑偵二中隊負責人唐仕平出警,并聯(lián)系技術科科長一起到現(xiàn)場進行勘查和走訪調(diào)查。根據(jù)死者家屬的要求,當天下午,縣公安局法醫(yī)胡仁強對死者進行尸檢,鑒定系溺水死亡。李樹芬父親李秀華、母親羅平碧等人對尸檢結(jié)果表示懷疑,向黔南州公安局申訴,提出重新尸檢的要求。6月24日,甕安縣公安局調(diào)查認定李樹芬溺水死亡系自殺,于當天下午向死者家屬送達《不予立案通知書》和《尸體處理通知書》。死者家屬對公安機關的結(jié)論不服,拒絕領走尸體。當晚,縣政法委維穩(wěn)辦組織有關方面調(diào)解失敗。6月25日上午,唐仕平等出警人員帶李秀忠到現(xiàn)場指認了打撈地點,回到縣公安局后,唐仕平安排李秀忠到刑偵隊作筆錄,要他先去刑偵隊等候。李秀忠在刑偵隊辦公樓等候期間,進入三樓一間辦公室,民警張明問他:“有什么事?”李秀忠因李樹芬之死心中有氣,回了句:“來玩的?!睆埫髡f:“這不是玩的地方,你要玩出去玩!”雙方話不投機,發(fā)生沖突,扭打起來,被在辦公室的另外兩名民警拉開。李秀忠離開刑偵隊時,邊走邊喊“警察打人了!”并向縣公安局副局長周國祥反映。周國祥當即安排民警帶李秀忠去醫(yī)院檢查,然后找張明詢問情況,要求寫出事件經(jīng)過交局紀委。聞訊趕來的李秀忠妻子蘭明菊和其妹李秀菊找到正在寫經(jīng)過的張明,雙方發(fā)生抓扯,蘭明菊用高跟鞋打張明,在場民警及時制止,并報告周國祥和縣公安局局長申貴榮,申貴榮指示關押蘭明菊和李秀菊。當天中午,甕安縣教育局副局長嚴軍將李秀忠從縣公安局帶回縣教育局。18時許,李秀忠離開縣教育局,經(jīng)過縣保險公司門口時,五六個不明身份的人突然從后面沖上去追打,致使李秀忠輕微腦震蕩、頭皮損傷、胸腹部軟組織損傷、鼻骨骨折。甕安縣公安局黨委立即召開會議,通知張明到會,張明矢口否認李秀忠被打是其所為。公安局黨委當場決定,沒收張明佩槍,停止其執(zhí)行職務15天,同時通知法制科、巡警大隊釋放蘭明菊、李秀菊。6月26日,黔南州公安局指派的法醫(yī)對李樹芬尸體進行第二次尸檢,結(jié)論仍然是溺水死亡。家屬則堅持有奸殺嫌疑。甕安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政委羅來平等人做死者家屬工作至凌晨4時40分,調(diào)解仍然沒有結(jié)果。6月27日零時左右,死者表舅劉金學打電話給分管政法工作的副縣長肖松,說死者家屬已同意調(diào)解方案,并約定28日9時簽訂協(xié)議,下午安葬。6月28日9時30分,劉金學事到臨頭卻又打電話給肖松說:“死者家屬反悔,我代表不了死者家屬意見?!毙に梢^續(xù)做死者家屬工作,并要求當天下午必須把尸體領走處理。當天上午,公安局再次向死者家屬送達《尸體處理催辦通知書》,限死者家屬必須在當天17時前把尸體領走處理。為防止公安局強行處置尸體,死者親屬從當天下午15時30分開始,和當?shù)厝罕姲ú糠种行W生約300人,打著“為人民群眾申冤吶喊”的橫幅,在場的人在橫幅上踴躍簽名,按了手印,然后由李樹芬生前所在學校甕安三中的兩個學生手舉橫幅,走在游行隊伍前頭,徑直去縣政府請愿。游行隊伍的人越聚越多。尸體停放地七星村水庫移民比較集中,部分移民跟隨游行隊伍看究竟。游行隊伍經(jīng)過三中校門時,加入游行的學生明顯增多。游行請愿消息通過短信、電話等方式飛速傳播,在水庫移民、政府征地、城市拆遷、國企改制等改革發(fā)展過程中,個人利益不同程度受到損害的一些農(nóng)民、市民以及瞧熱鬧的社會閑雜人員,不約而同地加入游行隊伍。當游行隊伍抵達縣政府時,已聚集上千人。當天恰逢星期六,縣政府沒人上班,請愿隊伍匯聚縣政府門前,發(fā)表一番演講,激昂表達訴求后,轉(zhuǎn)移到距縣政府100多米的縣公安局大樓前,向公安討說法,請愿人群與警察對峙。當時在現(xiàn)場的甕安三中語文教師吳瓊對那場沖突歷歷在目:“一個八九歲的小姑娘懂哪樣?她也跟著鬧。請愿人群情緒激烈,警察卻很克制,勸說學生不要鬧。沖在前面的都是十來歲的學生娃娃,他們卻偏要鬧,好多圍觀的大人就在后面鼓掌。警察堅持耐心勸告說:‘不能沖擊公安機關,要找領導才能解決問題?!瘜W生娃娃非要馬上就回答。警察拉起了警戒線,學生就擁上去沖擊警戒線,后面的大人就拼命鼓掌,學生娃娃以為這是‘英雄’行為,越?jīng)_越起勁?!按蠹s16時30分左右,人群后面的大人使勁推學生往前沖,警察排成人墻在前面拼命阻攔。人群中第一次砸向警察的是一瓶礦泉水,沒有砸中警察,卻砸到學生身上,被砸的學生不高興,揀起來就砸向警察,頓時開始騷亂了。“學生的憤怒情緒像火山一樣爆發(fā)出來,七手八腳砸公安局的牌子,將公安局門前栽鐵樹的大花缽打破,用瓷塊、泥土、石子砸向警察,用磚頭砸警察手持的盾牌,警察仍然非常克制。學生沖進公安大樓后,打開戶籍檔案室大門,把檔案撕得粉碎。聞風趕來的社會閑雜人員,使勁鼓掌,高喊‘加油’!“我認識的在場的黨員、干部,或搖頭,或嘆息。當時我真焦急,不知縣里的領導到哪里去了。要是有人站出來喊話制止就好了。我知道,以普通教師身份出面制止,顯然是沒有號召力的,何況溺水死亡的李樹芬是我們?nèi)械膶W生,三中老師站出來,會被誤解?!斑@時,有學生點火燒警車了,沖突升級。警察施放催淚彈,想驅(qū)散人群,反而激起人群憤怒,圍觀人群已達上萬人,事態(tài)越鬧越大?!痹凇?·28”事件過程中,嚴軍、周朝富、蔡磊、彭啟惠、江登碧、張羽、不知名的中年大姐、皮卡私家車主、醫(yī)院搶救和保護重傷民警的醫(yī)生等黨員、干部和一般群眾,手挽手拉成人墻阻止暴徒的打砸搶燒行為,以血肉之軀,表現(xiàn)出對黨和共和國的忠誠。在“6·28”事件中身負重傷,現(xiàn)仍在休養(yǎng)的甕安縣教育局黨員干部周朝富,描述了他所經(jīng)歷的暴力沖突:“當天17時許,當我趕到縣公安局時,看到已有六七輛汽車被掀翻,警察正在抵抗暴徒。見那情景,我向公安局領導建議說:‘該共產(chǎn)黨員和我們國家工作人員上了!’領導立即組織共產(chǎn)黨員、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拉成人墻,無關人員準出不準進,想把圍觀群眾與打砸搶燒的暴徒分開。“不一會兒,暴徒又點火燒汽車了。一個十四五歲的學生娃娃用角鋼把一臺汽車的油箱戳穿了,隨即就要點火燒。他燒車的動作很‘專業(yè)’,看得出來有人在教唆。我立即擠上前去制止他說:‘朋友,搞不得了!’一個9歲左右的娃娃扯我的褲腳,叫我‘不要多事!’我對他說:‘你不懂事!’“我看見我們局的幾個局長趕來協(xié)助公安局處理突發(fā)事件,通知家長、老師立即來把學生勸回去?!斑@時,有兩個女民警哭著跑來向公安局副局長庹萬平報告:‘有民警受傷了,傷勢很重!’“我同縣教育局副局長嚴軍互相對視一下,立即下到二樓,看見兩個警察傷勢的確很重,嚴軍扶起一個勉強能走的民警就走。另一個警察頭上、身上多處受傷,鮮血直流??紤]到群眾是沖警察來的,我們幫他換成了便裝。我腰椎間盤突出,平時背30斤米都困難,那時不知哪來的勁,將120多斤重的受傷警察背起就走?!皼]走幾步,我背上感覺到熱乎乎的東西直往下流,以為他在大流血,原來他被打得小便失禁了?!耙粯菙D得水泄不通,群眾不讓通過,我只好背著他往后院走。一個小孩高聲喊:‘背的人皮帶都是警察的!’上百人立即圍過來,對我倆拳打腳踢,被打倒了爬起來又走。當走到離公安局不遠的鄉(xiāng)巴佬巷子時,前頭有人堵,后面有人追。當時我心中只有一個目標:一定要背他去醫(yī)院,不然他就沒命了!就在這時,我的頭被重重一擊,昏倒了?!爱斘姨K醒過來時,嚴軍回來增援我,更多的人制止那伙人‘不要再打了!’“這個社會還是好人多。一些素不相識的人,把我和受傷的警察從人群中解救出來?!拔绎B內(nèi)出血12毫升,頭骨線性骨折,內(nèi)臟多處挫傷,住了兩個多月的醫(yī)院?!?0月28日上午,陽光燦爛。銀盞鄉(xiāng)派出所戶籍室里,民警蔡磊正伏案工作。這位貴州師范大學法律專業(yè)畢業(yè)的本科生,現(xiàn)年23歲,招考進公安隊伍才一年半。周朝富6月28日救的警察就是他。這是他出院第一天上班。他左手掌骨被打得粉碎,里面支撐的鋼板要一年以后才能取。小伙子平靜地講起在“6·28”事件中經(jīng)歷的警民魚水情:“當天收到縣公安局發(fā)的短信:‘十分鐘趕到縣局處理突發(fā)事件!’趕到縣公安局,只見辦公大樓已被群眾圍得水泄不通,我們拉起了警戒線。群眾情緒激動,一個十多歲的學生高喊:‘警察打?qū)W生了!’當時,我們只有十多個警察,群眾有上千人,警察并沒有打?qū)W生。群眾沖上來砸公安局的牌子、窗玻璃,向我們砸石頭、磚頭,我們拿盾牌擋。“警戒線被沖開了,他們沖進一樓放火燒戶籍室。我沖過去滅火,他們用搶來的管制刀具、鋁合金條作武器襲擊我們。“我們嚴守‘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紀律,只能用盾牌抵擋,我身上6處受傷,鮮血直流?!案删瘋円娢邑搨麤]有辦法,只好用抹桌布給我包扎傷口,給我換成便裝,周朝富背我下樓時,我被認出是民警,又挨了一棒,打倒在地不能動了,他們以為我死了?!爱斘姨K醒過來時,一位中年大姐高聲喊:‘不要打了!’‘不要打了!’是她護著我,扶我起來,攔下一輛皮卡私家車,駕駛員同大姐把我扶上車,立即送去醫(yī)院,他倆姓名都沒留就走了?!搬t(yī)生立即給我作緊急處理。當時幾個人住一間病房,醫(yī)院考慮我的安全,把我換到兒科,讓我一人住一間,實際是為保護我。果然,過不久那伙人就跑來醫(yī)院找警察?!瓣P鍵時刻群眾能夠挺身而出保護警察,警察離不開群眾;平時群眾有事找警察,群眾也離不開警察。警察與群眾是魚水關系?!辈汤谏钋榈卣f。6月28日18時左右,公安局附近的多輛警車被掀翻,隨即被放火點燃,頓時濃煙滾滾,火光沖天,一片喧囂。現(xiàn)場警力有限,公安局將主要警力退守公安大樓三層,死保設在那里的槍械彈藥庫。但收繳存放在一樓的管制刀具,眼睜睜被不法分子搶走,成為他們打砸搶的兇器。在沖突過程中,不法分子用管制刀具、石頭、磚塊、酒瓶、汽油瓶、爆竹、煙花等襲擊維持秩序的公安干警和消防官兵。公安干警和消防官兵保持極大的克制,始終堅持“打不還手,罵不還口”。

編輯推薦

《新群體事件觀:貴州甕安"六·二八"事件的啟示》介紹2008年6月28日16時至29日凌晨3時左有,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甕安縣部分群眾和中小學生,因?qū)σ幻袑W生死因的鑒定結(jié)果從懷疑到對公安機關的不滿,聚集到甕安縣公安局和縣人民政府請愿,圍觀群眾驟然聚集達2萬多人。極少數(shù)不法分子趁機鼓噪,甚至在光天化日之下,肆無忌憚地打砸搶燒,縣公安局、縣政府多問房屋被燒,縣委辦公木樓被燒毀,46臺機動車被燒毀、9臺機動車被砸壞,數(shù)十臺辦公電腦被搶走,火量黨委、政府和公安機關公文、檔案、辦公用具被毀。這場突如其來的大規(guī)模群體性事件,人們稱為甕安“6·28”事件,也稱“甕安事件”。無論從聚集、圍觀、參與人數(shù)、震蕩激化過程、持續(xù)時間、沖突劇烈程度和破壞程度看,還是從造成的社會影響程度看,貴州甕安事件都是近年來我國群體事件中的“標本性事件”。甕安事件發(fā)生的重要原因是主要領導干部沒有在第一時間到群眾中間傾聽群眾呼聲。甕安事件引發(fā)了許多思考,在處理這類事件時得到了許多經(jīng)驗:——堅持信息透明。要在第一時間把真實、準確的信息全面地讓媒體知道,并借助媒體力量披露事件真相和細節(jié),這樣做大有益處?!獑虞浾摫O(jiān)督系統(tǒng)。輿論監(jiān)督就是人民的監(jiān)督,甕安事件發(fā)生之初,網(wǎng)上提出了許多問題,我們立即在網(wǎng)上回答了這些疑問,平息了民憤?!獑訂栘熤啤_^去,對這類事件的說法已經(jīng)形成了“不明真相的群眾在少數(shù)壞人的煽動下”的公式,我們打破了這樣的公式,實事求是地公開真相,問責不作為的干部,這正是對我黨實事求是優(yōu)良作風的繼承和發(fā)揚?!F州省委書記石宗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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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評論 (總計34條)

 
 

  •   在甕安,縣公安局給300多名民警每人配了一本。甕安縣公安局負責人給劉子富打來電話,給予了高度評價:“起點非常高,因為我們參與了事件的處置,讀起來倍感親切。處理類似事情,就可按書中提出的原則去處置,這是最好的教材?!倍谫F州息烽縣,此書已被當?shù)刈鳛榻滩模蛉h黨政干部推薦。“沒有不講道理的人民群眾,主要問題在于甕安原縣委、縣政府領導班子的執(zhí)政理念、執(zhí)政方式和干部作風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出了偏差,”劉子富說,他希望借此書,讓社會更良性健康地發(fā)展
  •   新華社駐貴州省主任,從一個負責人的記者角度,正面,全面地解讀了甕安事件的經(jīng)過,深刻剖析了甕安事件爆發(fā)的背后存在的問題,對依法行政、以民為本具有很高的借鑒意義。
  •   這本書基本上客觀的反應了甕安事件的基本事實,并且從理論的高度提出了甕安事件應當總結(jié)、汲取的經(jīng)驗和教訓,提出了在新時期處理群體性事件的原則和建議,對于當前國內(nèi)處理群體性事件具有借鑒和映射的價值。為當前政府處理群體性事件在原則、方式、方法、時機等方面提供了參考。這本書還是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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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是一本好書。對甕安事件既做了現(xiàn)場的描述,又發(fā)掘了深層次的原因,對我的幫助比較大
  •   今年是甕安事件5周年,真想去一趟
  •   把這個事件分析得很全面 新聞學的人推薦看
  •   群體性事件這本書講述很到位
  •   群眾教育活動中省委黨校老師推薦的書目,從失敗中學習教訓和經(jīng)驗!
  •   一本不錯的書,讓人反思做事要三思而后行,不能沖動。
  •   好書,反應的全面,真實。
  •   由劉子富主編的《新群體事件觀-貴州甕安“6·28”事件的啟示》也引發(fā)了行政、干部等的深刻反思,讓我們對行政、干部處理此類事件有了一個新的看法,是我們能從另一個角度來改變我們的態(tài)度和做法。
  •   貴州甕安事件是我一直關注的群體性事件,此案例寫入了我的新作。近日通過這本書重讀這一案例,有更多的收獲和體會。是啊,一件起因并不復雜的事件,為何會發(fā)展到如此地步;地方黨委政府對社會管理究竟應放到一個怎樣的位置;事件發(fā)生了,主要負責人應該持 一個什么態(tài)度,應處于什么位置;孩子們?yōu)槭裁磿敲搓P注此事,甚至一直位于群體前列,對他們應當怎樣引導和處置,---。值得思考的問題很多,作者給了我們許多有價值的資料,揭示了許多內(nèi)在的東西,謝謝作者成付出的辛勞。
  •   此書并非書齋之中冥想之作,而為作者經(jīng)過詳細調(diào)查走訪后對甕安事件的總結(jié)與反思,是一部不可多得的真實反映基層社會矛盾沖突情況的實證報告。
  •   關鍵不知道是不是客觀,所以打四顆星。寫的還不夠深入,把甕安事件責任推給教育制度!
  •   社會每天都會有大事發(fā)生,但是人們不希望其中悲劇會重演,只有總結(jié)教訓,才能找到和諧發(fā)展之路。
  •   中國和諧社會任重而道遠
  •   當初買新群體事件這本書是工作需要,確實有所裨益。
  •   可以幫助了解事件發(fā)生的整個過程,有些反思也較到位。但總體上作者的主觀傾向性較為明顯,有御用文章之嫌,比預想的要差。
  •   題材難得,內(nèi)容分析上似有不敢言說之嫌,對于群體性事件的根本原因剖析的不深
  •   公共危機課上,老師推薦了這本書,說是比較值得一讀的書,但看完之后感覺本文還是比較主旋律,對問題的剖析并沒有我想象中的深刻,所以也就只能給一般的評論了。
  •   還是有居高臨下的感覺,屁股決定立場,記者的思維還在為“統(tǒng)治”服務階段,而非為“治理”服務階段
  •   在很久之前被列為準禁書,官方買不到,現(xiàn)在終于解禁了
  •   還不夠深刻
  •   寫的方方面面挺全的,就是不夠很深刻!
  •   沒有客觀的反映,說得不痛不癢。還有點吹噓的成份。(順帶說一句,原縣委書記真的很冤)
  •   通篇均是歌功頌德,俗不可耐。
  •   這本書堪稱資治好書。每一個從政的人都應該看看。
  •   中國群體性事件的頻發(fā),可以從此書中找到中國農(nóng)村和邊遠落后地區(qū)此類事件頻發(fā)的根源!
  •   這本書寫的基本屬實。但與實際情況還有很大的差距。我在農(nóng)村長大,現(xiàn)在城市打工,所以對農(nóng)村的腐敗情況非常了解。
  •   速度很快,質(zhì)量很好,以后還在這買
  •   書本是買給父親看的,他說非常不錯。
  •   從前發(fā)生這種事情通常在電視、報刊等主流媒體上是看不到的,現(xiàn)在能夠作為書籍出版,這本身就是一種進步,雖然這還遠遠不夠
  •   雖然內(nèi)容都是官方口徑,但起碼算是一種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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