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8-1 出版社:中國法制 作者:中國法制出版社 頁數:492 字數:389000
內容概要
“法律法規(guī)新解讀”叢書是一套實用型法規(guī)匯編,目的在于為讀者運用法律維護權利和利益提供易懂易用的工具。叢書各分冊將重難點法條以【解讀與應用】形式進行闡釋,注釋內容均是從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等對條文的權威解讀中精選、提煉而來。 本書對《道路交通安全法》進行了詳細解讀,簡單明了、通俗易懂,并突出百姓日常生活中經常遇到的糾紛與難題。書末收錄經提煉的法律流程圖、訴訟文書、糾紛處理常用數據等內容,幫助讀者大大提高處理法律事務的效率。
書籍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解讀與應用第一章 總則 第一第 立法宗旨 第二條 適用范圍 第三條 基本原則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相關職責 第五條 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管轄 第六條 道路交通安全宣傳 第七條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應不斷發(fā)展第二章 車輛和駕駛人 第一節(jié) 機動車、非機動車 第八條 機動車登記制度 第九條 機動車注冊登記 第十條 機動車應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 第十一條 機動車上道行駛手續(xù)和號牌懸掛 第十二條 機動車變更登記 第十三條 機動車安檢 第十四條 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 第十五條 特種車輛標志圖案的噴涂和警報器、標志類具的安裝、使用 第十六條 禁止拼裝、改變、偽造、變造等違法行為 第十七條 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和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 第十八條 非機動的管理 第二節(jié) 機動車駕駛人 第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證 第二十條 機動車駕駛培訓社會化 第二十一條 上道前應當檢查機動車安全技術性能 第二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安全駕駛 ……第三章 道路通行條件第四章 道路通行規(guī)定第五章 交通事故處理第六章 執(zhí)法監(jiān)督第八章 附則關聯法規(guī)歸類解讀與應用 一、綜合 二、交通事故處理 三、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 四、機動車保險 五、交通事故傷殘評定 六、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七、交通事故撫恤實用附錄
章節(jié)摘錄
第二條 適用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一解讀與應用[適用范圍]本法適用的空間范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入境的境外機動車、外國人和無國籍人也要遵守本法。本法調整的對象范圍包括自然、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組織。自然人包括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等個人;法人包括與道路交通有關的公法人或私法人,公法人如公安機關,私法人如出租車公司等等。本法調整的客體范圍涉及道路和交通工具等。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如居住小區(qū)內的道路及停車場,賓館、飯店、商場前的道路及停車場等。交通工具主要指車輛,車輛分為“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皺C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牽引,上路行駛的供人們乘用或用于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yè)的輪式車輛?!胺菣C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涉及最高時速、空車質量、最大外廓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在道路上行駛的“拖拉機”、“農業(yè)機械”也屬于本法調整的客體。除道路、交通工具外,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等也屬于本法調整的客體。本法調整的行為范圍指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行為,如有關政府部門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機關的職責,機動車登記的行為,駕駛員學校的培訓行為,駕駛人員應遵守的規(guī)則及禁止行為,通行道路的管理活動,道路通告規(guī)則的制定及遵守,交通事故的處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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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新解讀(第76條)(最新修訂)》由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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