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0-4 出版社:吉林人民出版社 作者:牛麗 頁數:154
前言
在當今的多元化社會中,人們的思想漸趨開放,利益與追求也日趨繁雜。面對日益紛繁復雜的社會環(huán)境,人們對理想與現實的選擇,往往是通過理性與完善的法律制度來實現的,而建立和維持良好的法律秩序就成為一種必然的要求和結果。有著數千年文明歷史的中國傳統(tǒng)文化,內容博大精深,但尚法、重法的精神始終占據重要的地位。隨著現代國家法治建設進程的加快和文明的進步,以保障公民基本權利,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為核心內容的法律體系已初步建立,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也有了普遍提高和增強。法律在保障社會共同利益的前提下,給社會的每一個成員都提供了一套合理可行的共同行為規(guī)則以及發(fā)揮個性的自由空間。法律是專業(yè)性、技術性、實踐性很強,又極具復雜性的社會科學。公民在遇到法律問題時,如果能夠在浩如煙海的法律中及時、準確地查找、檢索到相關法律規(guī)定實屬不易,而能夠準確理解,正確運用法律則更絕非易事。多年來眾多志士仁人為使法律能服務于大眾,在將法律化復雜于簡明、化深奧于通俗的過程中付出了無窮的心力。
內容概要
法律是專業(yè)性、技術性、實踐性很強,又極具復雜性的社會科學。公民在遇到法律問題時,如果能夠在浩如煙海的法律中及時、準確地查找、檢索到相關法律規(guī)定實屬不易,而能夠準確理解,正確運用法律則更絕非易事。多年來眾多志士仁人為使法律能服務于大眾,在將法律化復雜于簡明、化深奧于通俗的過程中付出了無窮的心力。
書籍目錄
1.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2.什么是消費者?消費者的特點是什么?3.什么是經營者?經營者有哪些特征?4.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遵守哪些原則?5.國家采取哪些措施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6.對消費者權益的社會保護有哪些體現?消費者的權利7.消費者享有哪些權利?應當履行哪些義務?8.什么是消費者的安全保障權?其主要內容如何?9.消費者在營業(yè)場所受到人身傷害的,經營者是否應當承擔法律責任?10.什么是消費者的知悉真情權?其主要內容有哪些?11.什么是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其主要內容如何?12.消費者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是否有權比較、鑒別和挑選?13.經營者限定最低消費額是否合法?14.什么是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其主要內容如何?15.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哪些質量保障?16.消費者對因經營者價格違法行為而多付的價款是否可以追回?17.經營者對標錯價格售出的商品是否有權予以追回?18.消費者預交貨款購買商品時應當注意哪些問題?19.消費者有權拒絕哪些強制交易行為?20.什么是“缺斤短兩”?21.消費者是否有權要求經營者補足分量不足的商品?22.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受到損害的是否有請求賠償的權利?23.消費者是否可以用結社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24.消費者有權獲得哪些知識?25.消費者因使用不當造成商品損壞的,是否可以要求經營者賠償?26.尊重消費者的人格尊嚴和民族風俗習慣有哪些具體要求?27.消費者的監(jiān)督權體現在哪些方面?經營者的義務28.經營者的義務有哪些種類?29.經營者應當履行哪些義務?30.經營者是否有接受消費者監(jiān)督的義務?31.經營者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或服務應當履行怎樣的義務?32.經營者發(fā)現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有嚴重缺陷時應當履行怎樣的義務?33.哪些產品不得銷售?34.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食品有哪些?35.生產經營食品的衛(wèi)生標準有哪些?36.生產化妝品的衛(wèi)生要求有哪些?37.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應當符合哪些要求?38.一般性消費品的使用說明應當包括哪些內容?39.紡織品和服裝的使用說明應當包括哪些內容?40.日用化妝品的使用說明應當包括哪些內容?41.經營者提供商品是否必須明碼標價?國家對明碼標價有哪些規(guī)定?42.商品的價格和服務的收費標準應當符合哪些要求?43.降價商品是否必須使用降價標簽?44.經營者進行價格活動享有哪些權利?45.經營者不得有哪些不正當的價格行為?國家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消費者組織爭議的解決法律責任
章節(jié)摘錄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3條規(guī)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按照國家規(guī)定或者與消費者的約定,承擔包修、包換、包退或者其他責任的,應當按照國家規(guī)定或者約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贝送?,該法還規(guī)定,對國家規(guī)定或者經營者與消費者約定包修、包換、包退的商品,經營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或者退貨。在包修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對包修、包換、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費者要求經營者修理、更換、退貨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合理費用。經營者如果不履行“三包”責任,就構成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還將承擔行政或刑事責任。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在“三包”期內應當分別履行不同的義務:(1)銷售者的義務:不能保證實施“三包”規(guī)定的,不得銷售國家規(guī)定實行“三包”的產品;保證銷售產品的質量;執(zhí)行進貨檢查制度,不符合法定標識要求的商品,一律不準銷售;產品出售時,應當開箱檢驗,正確調試,介紹使用維護事項、“三包”方式及修理單位,提供有效發(fā)票和“三包”憑證;妥善處理消費者的查詢、投訴,并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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