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9-6 出版社:廣東人民出版社 作者:黎國韜 頁數(shù):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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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黎國韜博士《先秦至兩宋樂官制度研究》即將付梓刊行,黎君囑余作序,余自知谫陋,且向來疏懶,撰序誠非良選,然不得獲辭,故惴惴而言之?! ±杈龔氖鹿糯鷺饭僦贫妊芯?,歷有年矣。本世紀初,在中山大學中文系戲劇史專業(yè)攻讀博士學位期間,黎君從古代戲劇起源和發(fā)展的層面,思考探索中國古代從上古到近代的樂官制度及其作用影響,其博士學位論文,后以《古代樂官與古代戲劇》為題,由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由于專業(yè)緣故,這部著作的重點是在與戲曲史有關的諸多問題,還不能說是專門研究古代樂官之作,但黎君也因此在古代樂官制度上獲得了知識、材料與問題的豐厚積累。為了對古代樂官制度問題作更深入探索,2003—2005年,黎君進入中大歷史系博士后流動站繼續(xù)從事研究工作,其間有意識地加強史學方面的訓練,以期進一步提升自己的學術功力。在站兩年,黎君知難而進,勤奮讀書,運用史學研究方法,結(jié)合古代音樂戲劇理論知識,完成了30余萬字研究報告初稿,并在出站答辯時,得到歷史系諸多教授首肯,被評為優(yōu)等。這部內(nèi)容翔實、卓有創(chuàng)見的《先秦至兩宋樂官制度研究》,正是在其博士后出站報告基礎上,進一步充實完善而成。
內(nèi)容概要
《先秦至兩宋樂官制度研究》是國內(nèi)第一部對古代樂官制度進行通代研究的學術專著,全書分為上下兩篇。上篇一至六章,主要研究先秦至兩宋時期樂官制度的起源、形成、發(fā)展及變化,較為完整地勾勒了這一歷史發(fā)展的全過程。下篇七至十章,是對古代樂官制度的專題研究,論及了與樂官制度相關的一些重要問題,諸如樂官功能、樂部西來、樂部東傳、樂府、太樂署、鼓吹署、總章署、清商署、協(xié)律樂官、樂部尚書、教坊、云韶部、宣徽院等等。
作者簡介
黎國韜 男,1973年10月生于廣州,祖籍廣東東莞。1992年考入中山大學中文系,相繼取得文學學士、碩士博士學位,其中博士畢業(yè)論文獲全國優(yōu)秀博士論文獎提名;2005年,同校歷史學博士后出站。現(xiàn)為中山大學文系及中國非物質(zhì)文化遺產(chǎn)研究中心副教授、碩士生導師。曾出版學術專著《古代樂官與古代戲劇》(2004)《梁辰魚研究》(2007)2種;主持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項目、教育部入文社會科學一般項目、廣東省重點文科地重大項目各1項;發(fā)表學術論文(獨撰)近40篇。
書籍目錄
引言上篇 先秦至兩宋樂官制度發(fā)展史 第一章 樂官制度之起源與形成 第一節(jié) 樂官制度形成于商代后期考 第二節(jié) 論樂官源出于巫官 第三節(jié) 傳說時代樂官簡說 第二章 兩周及春秋戰(zhàn)國樂官制度 第一節(jié) 樂官制度之繁榮 第二節(jié) 春秋各國樂官制度 第三節(jié) 戰(zhàn)國諸雄樂官制度 第三章 秦漢樂官制度 第一節(jié) 奉常與秦代樂官制度 第二節(jié) 西漢樂官制度之再興 第三節(jié) 東漢樂官制度之演進 第四章 魏晉南北朝樂官制度 第一節(jié) 三國樂官制度 第二節(jié) 兩晉樂官制度 第三節(jié) 十六國樂官制度鉤沉 第四節(jié) 南朝四代樂官制度之新變 第五節(jié) 北朝樂官制度 第五章 隋唐五代樂官制度 第一節(jié) 隋朝樂官制度之成熟 第二節(jié) 唐代樂官制度 第三節(jié) 五代十國樂官制度 第六章 兩宋遼金西夏樂官制度 第一節(jié) 兩宋樂官制度 第二節(jié) 遼金西夏樂官制度下篇 先秦至兩宋樂官制度重要問題述論 第七章 古代樂官的功能及其他 第一節(jié) 樂官之正樂功能 第二節(jié) 樂官之文化保存功能 第三節(jié) 樂官之傳播功能 第四節(jié) 西來樂部與樂部東傳——樂官傳播功能補述 第五節(jié)樂官之政治功能 第六節(jié) 師出以律補解——兼論樂官之軍事功能 第八章太樂與鼓吹考述 第一節(jié) 秦漢至宋金太樂職能演變考——兼論若干戲劇樂舞問題 第二節(jié) 鼓吹樂起源簡議 第三節(jié) 漢唐鼓吹制度沿革考 第九章 樂府總章等樂官考述 第一節(jié) 樂府起源新考 第二節(jié) 協(xié)律官源流考 第三節(jié) 總章官署源流考 第四節(jié) 清商官署沿革考 第五節(jié) 樂部尚書考略——北魏宮廷樂官制度的重新審察 第十章 教坊宣徽院等樂官考述 第一節(jié) 唐五代兩宋教坊制度演變考 第二節(jié) 遼金元教坊制度源流考 第三節(jié) 云韶部與北宋教坊關系再探 第四節(jié) 宣徽院與宮廷樂舞關系初探結(jié)語附錄 附錄一 唐宋教坊梨園問題雜述 附錄二 先秦至兩宋樂官制度大事編年征引文獻后記
章節(jié)摘錄
二、女樂與俳倡優(yōu)伶 戰(zhàn)國時期,樂舞及樂制上有兩大特點,一是女樂極盛,二是俳倡優(yōu)伶極盛。女樂在春秋時已常用于國與國之間的饋贈,頗見載于《左傳》等文獻。文物上反映的女樂,如河南輝縣趙固鎮(zhèn)魏墓出土銅鑒,腹部刻有宴樂射獵圖;又如故宮博物館藏桑獵宴樂壺上之射雁宴樂圖,均是女樂表演及其繁盛之生動寫照?! 臉饭俳ㄖ玫慕嵌戎v,女樂屬于內(nèi)廷樂的一種,與外廷屬于政府官的樂官在性質(zhì)上頗有區(qū)別。女樂自春秋戰(zhàn)國興盛以后,歷代王朝幾乎都設有大批的內(nèi)廷女樂。例如秦始皇咸陽宮內(nèi)有鐘鼓美人,西漢有掖庭女樂,東漢、曹魏有總章女伎,魏晉南朝有清商伎,唐宋有教坊女伎、率更寺女樂、仙韶院女樂,等等。本稿后面章節(jié)還將談到這些問題,茲不贅?! 〗酉聛頂M專門談談俳倡優(yōu)伶的問題。伶與優(yōu),始見于春秋;最遲戰(zhàn)國,則俳倡優(yōu)伶四種樂官均已見于文獻記載。在功能方面,倡、俳、優(yōu)、伶四者原本頗有異同,由于秦漢以后逐漸混淆,其設分之原意,遂不甚為人所知,故有辨清的必要?! ∠瓤础墩f文》對俳、倡、優(yōu)、伶四者的解釋:“優(yōu),饒也,一曰倡也”;“伶,弄也”;“倡,樂也”;“俳,戲也”。段注云:“以其戲言之,謂之俳;以其音樂言之,謂之倡,亦謂之優(yōu);其實一物也?!?/pre>圖書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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