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4-1 出版社:人民大學 作者:盛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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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這是一個變幻難測的世紀,這是一個催人奮進的時代??茖W技術飛速發(fā)展,知識更替日新月異。希望、困惑、機遇、挑戰(zhàn),隨時隨地都有可能出現(xiàn)在每一個社會成員的生活之中。抓住機遇,尋求發(fā)展,迎接挑戰(zhàn),適應變化的制勝法寶就是學習——依靠自己學習,終生學習。作為我國高等教育組成部分的自學考試,其職責就是在高等教育這個水平上倡導自學、鼓勵自學、幫助自學、推動自學,為每一個自學者鋪就成才之路。組織編寫供讀者學習的教材就是履行這個職責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毫無疑問,這種教材應當適合自學,應當有利于學習者掌握、了解新知識、新信息,有利于學習者增強創(chuàng)新意識、培養(yǎng)實踐能力、形成自學能力,也有利于學習者學以致用,解決實際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具有如此特點的書,我們雖然沿用了“教材”這個概念,但它與那種僅供教師講、學生聽,教師不講、學生不懂,以“教”為中心的教科書相比,已經在內容安排、形式體例、行文風格等方面都大不相同了。希望讀者對此有所了解,以便從一開始就樹立起依靠自己學習的堅定信念,不斷探索適合自己的學習方法,充分利用已有的知識基礎和實際工作經驗,最大限度地發(fā)揮自己的潛能,達到學習的目標。歡迎讀者提出意見和建議。祝每一位讀者自學成功。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2004年6月
內容概要
涉外經濟法2004年和版·附自考大綱,ISBN:9787300058672,作者:盛介民 張守文
書籍目錄
第一章 涉外經濟法總論第一節(jié) 市場經濟與涉外經濟法第二節(jié) 我國涉外經濟法的概念第三節(jié) 涉外經濟法的淵源與體系第四節(jié) 涉外經濟法律關系第五節(jié) 涉外經濟法的原則第六節(jié) 我國涉外經濟法的作用第二章 對外貿易法律制度第一節(jié) 對外貿易法概述第二節(jié) 對外貿易法律關系第三節(jié) 貨物進出口與技術進出口管理第四節(jié) 國際服務貿易第五節(jié) 對外貿易秩序第六節(jié) 對外貿易調查和救濟第七節(jié) 對外貿易促進第八節(jié) 法律責任第三章 涉外投資法律制度第一節(jié) 涉外投資法概述第二節(jié) 涉外投資的形式第三節(jié) 我國的投資環(huán)境第四節(jié) 我國的涉外投資法制概況第五節(jié) 我國關于外商投資導向的法律規(guī)定第六節(jié) 涉外投資的管理和保護第四章 外商投資企業(yè)法律制度第一節(jié) 外商投資企業(yè)法概述第二節(jié)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法律制度第三節(jié)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yè)法律制度第四節(jié) 外資企業(yè)法律制度第五節(jié) 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制度第五章 其他投資方式法律制度第一節(jié) 其他投資方式概述第二節(jié) 加工貿易的法律規(guī)定第三節(jié) 補償貿易的法律規(guī)定第四節(jié) 涉外租賃的法律規(guī)定第五節(jié) 中外合作開采礦產資源的法律規(guī)定第六節(jié) 外商投資開發(fā)經營成片土地的法律規(guī)定第六章 涉外知識產權與技術轉讓法律制度第一節(jié) 涉外知識產權法概述第二節(jié) 涉外著作權法律制度第三節(jié) 涉外專利法律制度第四節(jié) 涉外商標法律制度第五節(jié) 涉外技術轉讓法律制度第七章 海關商檢法律制度第一節(jié) 海關法律制度概述第二節(jié) 海關進出境監(jiān)管第三節(jié) 海關事務擔保法律制度第四節(jié) 違反海關法的法律責任第五節(jié) 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律制度概述第六節(jié) 進出口商品的檢驗、鑒定與相關監(jiān)督第七節(jié) 違反商檢法的法律責任第八章 涉外金融法律制度第一節(jié) 涉外金融法概述第二節(jié) 外資金融機構法律制度第三節(jié) 外匯管理法律制度第四節(jié) 涉外貸款與擔保法律制度第五節(jié) 涉外保險法律制度第六節(jié) 涉外證券法律制度第九章 涉外稅收法律制度第一節(jié) 涉外稅收法律制度概述第二節(jié) 涉外企業(yè)所得稅法律制度第三節(jié) 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第四節(jié) 商品稅法律制度第五節(jié) 財產稅法律制度第十章 涉外經濟仲裁與訴訟制度第一節(jié) 涉外經濟仲裁制度概述第二節(jié) 涉外經濟仲裁的程序第三節(jié) 仲裁裁決的撤銷與執(zhí)行第四節(jié) 涉外經濟訴訟制度概述第五節(jié) 涉外經濟訴訟程序第六節(jié) 司法協(xié)助附:涉外經濟法自學考試大綱
章節(jié)摘錄
一、現(xiàn)代國際經濟是世界范圍的市場經濟從早期人類努力探索身外世界到后來的“閉關自守、自給自足”,又發(fā)展到今日的世界范圍內經濟的相互依存,可以說這是人類經濟文明史的一個否定之否定規(guī)律。今天,發(fā)展國與國之間的經濟交往已成為不可抗拒的歷史潮流。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以來,世界經濟發(fā)生了巨大的變化,由于生產和資本國際化的迅速發(fā)展,交通運輸和通訊設備現(xiàn)代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國與國之間的政治、文化,尤其是經濟上的接觸和交往日趨廣泛而頻繁,從而使世界經濟進入了國家之間經濟分工的階段,開創(chuàng)了各國經濟相互依存的新時期?,F(xiàn)代市場經濟實質上是世界范圍的市場經濟,一個國家的全部經濟活動都離不開統(tǒng)一的世界市場。目前,全球市場經濟體系已粗具規(guī)模。國際間多邊的經濟貿易協(xié)定和公約締約國的增多,調整范圍的擴大,區(qū)域性經濟一體化的形成與發(fā)展,都標志著世界經濟正在形成一種新的交易秩序,世界各國正在向全球自由貿易的目標前進。廣義的涉外經濟法是指一國調整涉及本國與別國主體之間在經濟交往中產生的特定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涉外經濟法是健全的市場經濟的產物。健全、發(fā)達的市場經濟應具備幾個基本的社會條件:首先是物化和非物化的產品,連同生產要素都己商品化;其次是經濟活動的金融化;最后就是國家的宏觀經濟職能業(yè)已形成。現(xiàn)代市場經濟中的市場可分為產品市場、資源(要素)市場、貨幣金融市場和國際市場,眾多市場的有機結合便形成一個市場體系。
后記
受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委托,由財經專業(yè)委員會負責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國際貿易專業(yè)涉外經濟法課程自學考試大綱和教材的主編工作?!渡嫱饨洕ā纷詫W考試教材各章的撰稿人為:盛杰民(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第1、2、3、4、5、6章。張守文(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第7、8、9、10章北京大學法學院葉衛(wèi)平博士、熊可碩士參加了資料收集及編寫。自學考試大綱和教材全書由盛杰民教授修改、定稿。參加本自學考試大綱和教材審稿討論會并提出修改意見的專家有:中國政法大學王傳麗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趙秀文教授、北京大學法學院邵景春教授。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謝。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經濟管理類專業(yè)委員會2004年6月
編輯推薦
《涉外經濟法》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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