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0-1 出版社:馮汝義 中國檢察出版社 (2010-01出版) 作者:馮汝義
內容概要
《辦理刑事案件流程及罪名適用(上中下)(2010修訂版)》自2006年1月出版以來,以其內容全、資料新、方便實用受到了讀者的好評和歡迎。奮戰(zhàn)在辦案一線的警官、檢察官、法官、律師等法律職業(yè)工作者認為,這是一本不可多得的辦案參考用書,為他們省去了許多寶貴的時間?!掇k理刑事案件流程及罪名適用(上中下)(2010修訂版)》出版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先后通過了《刑法修正案(六)》、《刑法修正案(七)》兩個刑法修正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了《關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guī)定(三)》、《關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guī)定(四)》兩個關于罪名的司法解釋,上述規(guī)定新增加了23個罪名、修改完善了17個罪名、將2個罪名合并成了1個罪名,共涉及42個罪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還先后頒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油氣、破壞油氣設備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職務犯罪案件認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節(jié)若干問題的意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jīng)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補充規(guī)定》等50多個司法解釋。同時,理論界出現(xiàn)了大量的新的理論研究成果。為了適應這些要求,為讀者提供更準確、更全面的辦案參考,編者對原書進行了修訂。
書籍目錄
上 中 下
章節(jié)摘錄
第五節(jié) 犯罪過程犯罪過程,是指行為人實施犯罪行為的整個過程,也即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行為人將主觀罪過心理活動外化,將形成的犯意付諸實施,從而表現(xiàn)為某種特定的犯罪行為及其對社會關系的現(xiàn)實危害。這也就是刑法理論中所說的犯罪客體要件。具體表現(xiàn)為犯罪對象、危害行為、危害結果、危害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犯罪的特定時間、地點、方法、手段等。根據(jù)它們在犯罪構成中的地位不同,可以分為必要要件與選擇要件兩類,必要要件是指所有犯罪構成都必須具備的要件,如危害行為;選擇要件是指某些犯罪構成所必須具備的要件。但在刑事訴訟過程中上述要件卻成為主要的證明對象,即通常所說的"八何"要素:何人、何時、何地、基于何動機、基于何目的、采取何手段、實施何種犯罪行為、造成了何種危害后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準確査明上述"八何"方面的案件事實,對于正確認定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重罪與輕罪,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犯罪的目的和動機屬于犯罪構成要件中的主觀要件,不屬于犯罪客體要件,但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卻是必須與其他客觀要件一起查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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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刑事案件流程及罪名適用(2010修訂版)(套裝共3冊)》由中國檢察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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