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0-10 出版社: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 作者:費孝通(著) 頁數:440 譯者:戴可景(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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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概要
《江村經濟》被稱為研究中國經濟、社會與文化的必讀之書,最初是作者用英語寫就的博士論文。此番以英漢雙語形式重新出版。
這是一本描述中國農民的消費、生產、分配和交易等體系的書,是根據對中國東部,太湖東南岸開弦弓村的實地考察寫成的。它旨在說明這一經濟體系與特定地理環(huán)境的關系,以及與這個社區(qū)的社會結構的關系。同大多數中國農村一樣,這個村莊正經歷著一個巨大的變遷過程。因此,本書將說明這個正在變化著的鄉(xiāng)村經濟的動力和問題。
作者簡介
費孝通(1910~2005),祖籍江蘇吳江,著名的社會學家、人類學家、民族學家和社會活動家,中國民主同盟的****領導人。1930年進入燕京大學社會學系,攻讀社會學專業(yè)。1933年從燕京大學畢業(yè)后考進清華大學做研究生。1936年秋季后進入倫敦大學經濟學院,在馬林諾斯基指導下學
書籍目錄
序
壹 前言
貳 調查區(qū)域
一、調查區(qū)域的界定
二、地理狀況
三、經濟背景
四、村莊
五、村里的人
六、選擇這個調查區(qū)域的理由
叁 家
一、家,擴大的家庭
二、“香火”綿續(xù)
三、人口控制
四、父母和子女
五、教育
六、婚姻
七、家中的兒媳婦
八、表親婚姻與“小媳婦”
肆 財產與繼承
一、所有權
二、家產
三、財產的傳遞
四、繼承對婚姻和繼嗣的影響
五、贍養(yǎng)的義務
六、新的繼承法
伍 親屬關系的展
一、父系親屬關系的擴展
二、母系親屬關系的擴展
三、名義上的收養(yǎng)
四、村莊的親屬關系基礎
陸 戶與村
一、戶
二、鄰里
三、宗教和娛樂團體
四、村政府
五、保甲——強加的行政體制
章節(jié)摘錄
假如女兒尚未定婚,他的父母可以領養(yǎng)一個女婿。女孩的父母向男孩的父母送一份結婚禮物?;槎Y在女孩家中舉行,丈夫將住在妻子家里與岳父母一起生活。除舉行婚禮外,女孩的父母還將與男孩的父母簽訂一項契約,與領養(yǎng)一個兒子的契約類似,并有同族人聯署。其女兒的孩子姓他們的姓,為他們繼嗣。這類婚姻本村有12起。如果我們考慮到無子的父母相對來說比較少,且一般定婚比較早,12起的數目是相當可觀的了。在父母還有希望獲得親生兒子時,他們是不會安排此類婚姻的。但如女兒成婚后,父母又得一子,已辦成的事仍然有效。我們見到一例。這是普遍都接受的制度,而且在民法中已有法定條文?! ≡谏鲜銮闆r中,父系繼嗣的原則已作修改,婚姻制度有所改變。這說明,繼承和繼嗣的問題應被視為兩代人之間相互關系的一部分,一方面是財產的傳遞,另一方面是贍養(yǎng)老人的義務。年輕一代供養(yǎng)老人的義務不僅靠法律的力量來維持,而且是靠人的感情來保持的。由于感情上的聯系及老人經濟保證的緣故,他們寧愿從外面領養(yǎng)一個兒子,而不愿在親屬中指定一個繼承人。他們領養(yǎng)女婿,改變了父系原則。老人去世后,下一代的義務并未結束。照看墳墓、祭祀祖宗便是這相互關系的一部分。此外,對繼承下來的財產的自由處理權又受到崇敬祖先的宗教和倫理信念的約束。因此,我們研究年輕人贍養(yǎng)父母的義務必須聯系繼承問題。五、贍養(yǎng)的義務 一開始,家庭里尚未添丁時,成人自己割羊草。家里有了孩子并能工作時,成人就擺脫了這項工作。在種稻這項工作中,男孩最初可幫著插秧,進行灌溉。男孩長大后便與父親并肩勞動,終于,甚至在成婚前已比他父親擔任更多的工作。女孩幫助母親料理日常家務及養(yǎng)蠶繅絲。當他們對家庭的貢獻超出他們自己的消費時,便已開始贍養(yǎng)父母。雖則由于經濟收入歸家庭的緣故,他們供給家庭的份額并不明顯。 在父母和孩子之間并不計較經濟貢獻上的平等問題,但在兄弟之間確有這個問題。我知道這樣一個事例,有一個人根本不在地里勞動而靠他弟弟過活。為繼續(xù)他的寄生生活,他甚至阻礙弟弟結婚。他受到了社會輿論的嚴厲批評。公眾輿論迫使他為弟弟安排了婚事,并準備婚后接著分家,但在我離開村子以前,分家尚未舉行。普遍接受的觀念是:既然一個人在童年時代受了父母的撫育,又接受了父母的財產,為父母勞動就是他的責任,但為兄弟勞動卻不是義務?! ∪欢?,父母和子女之間平等的意識并非完全被排除了。年輕夫婦如果挑起了家中的大部分勞動重擔,而由于經濟權力集中在老一代手里,青年仍然沒有獨立的地位時,他們也會產生不滿。這將最終迫使父母在逐漸退出勞動的過程中,同時放棄他們的權力?! ?/pre>圖書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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