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酒類法律法規(guī)匯編

出版時間:2010-12  出版社:四川大學出版社  作者:劉彬,李明春 編譯  頁數: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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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概要

本書包括五部分:歐盟食品衛(wèi)生法規(guī)、葡萄酒法規(guī)、酒精法規(guī)、包裝及營養(yǎng)標簽法規(guī)、重金屬采樣與分析方法法規(guī),涵蓋了除啤酒以外的歐盟大部分關于酒類商品的法律法規(guī),可資酒類生產企業(yè)、外貿企業(yè)人士借鑒,可供質檢機構、大專院校相關專業(yè)人士參考。

書籍目錄

第一編  食品衛(wèi)生法規(guī)  2004年4月29日,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條例(EC)No.852/2004,食品衛(wèi)生第二編  葡萄酒法規(guī)1.2005年12月20日,理事會條例(EC)No.2165/2005,修訂關于葡萄酒市場公共組織的條例(EC)No.1493/19992.2005年7月19日,委員會條例(EC)No.1163/2005,修訂條例(EC)No.622/2000,該條例制定了關于葡萄酒公共組織的條例(EC)No.1493/1999的實施細則并建立了釀酒操作和工序的共同體代碼3.2003年8月7日,委員會條例(EC)No.1410/2003,修訂條例(EC)No.1622/2000,該條例制定了關于葡萄酒市場公共組織的條例(EC)No.1493/1999的某些實施細則并建立了釀酒操作和工序的共同體代碼4.2001年12月19日,理事會條例(EC)No.2585/2001,修訂關于葡萄酒市場公共組織的條例(EC)No.1493/19995.2000年7月24日,委員會條例(EC)No.1622/2000,制定關于葡萄酒市場公共組織及建立釀酒操作和工序共乙同體代碼的條例(EC)No.1493/1999的實施細則6.1999年5月17日,理事會條例(EC)No.1493/1999,葡萄酒市場的公共組織第三編  酒精法規(guī)1.2002年7月26日,委員會條例(EC)No.1367/2002,在葡萄牙,公開理事會條例(EC)No.1493/1999第30條規(guī)定的關鍵蒸餾過程2.2002年11月26日,委員會條例(EC)No.2091/2002,對有關制定酒精飲料共同體參考分析方法的條例(EC)No.2870/2000進行修改第四編  包裝及營養(yǎng)標簽法規(guī)1.2004年10月27日,歐洲議會與理事會條例(EC)No.1935/2004,關于與食品接觸的材料和器具,并廢除指令80/590/EEC和89/109/EEC2.2006年5月8日,委員會決定2006/340/EC,為了對指令94/62/EC中確定的對玻璃包裝中重金屬濃度水平的廢除條件的有效性進行延長,修訂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決定200l/171/EC3.2001年2月19日,委員會決定2001/171/EC,就關于包裝和包裝廢棄物的指令94/62/EC里規(guī)定的重金屬濃度水平,為玻璃包裝規(guī)定部分廢止的條件4.2008年10月28日,委員會指令2008/100/EC,就推薦的每日營養(yǎng)素供給量、能量轉換系數以及定義,修訂關于食品營養(yǎng)標簽的理事會指令90/496/EEC5.2007年9月5日,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指令2007/45/EC,為預包裝產品的公稱數量制定規(guī)則,廢除理事會指令75/106/EEC和80/232/EEC,并修訂理事會指令76/211/EEC第五編  重金屬采樣與分析方法法規(guī)1.2007年3月28日,委員會條例(EC)No.333/2007,  關于食品中的鉛、鎘、汞、無機錫、3-氯-1,2-丙二醇、3,4-苯并芘的官方控制的采樣與分析方法2.2005年1月19日,委員會指令2005/4/EC,修訂關于  食品中的鉛、鎘、汞、3-氯-1,2-丙二醇(3-MCPD)的官方控制的采樣與分析方法的指令2001/22/EC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插圖:3.適當時,食品生產企業(yè)要采用以下特定衛(wèi)生措施:(a)遵守食品微生物標準;(b)有得以達到本規(guī)章目標的必要程序;(c)遵守食品的溫度控制條件;(d)維持冷鏈;(e)取樣和分析。4.第3款提到的標準、要求和目的要根據第14條第2款提到的程序被采用。相關的采樣和分析方法將根據相同的程序予以規(guī)定。5.當本規(guī)章、歐共體第853/2004號規(guī)章及其執(zhí)行措施沒有詳細指明采樣或分析方法時,食品生產企業(yè)可以使用共同體或國家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適當的方法,或者,在沒有這些方法時,那些能夠得到同等結果、經過國際認可的規(guī)則或協議驗證其科學有效性的參考方法,食品生產企業(yè)也可使用。6.食品生產企業(yè)可以使用第7、8、9條提供的指南作為輔助,以遵守本規(guī)章中規(guī)定的義務。第5條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1.食品生產企業(yè)要實施、執(zhí)行并維持建立在原理基礎上的一個持久的程序或程序組。2.第1款所涉及的HACCP原理包括:(a)識別任何必須要預防、消除或降低到可接受水平的危害;(b)確定關鍵控制點,在該工序或工序組中必須通過控制來防止或消除某個危害或將危害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c)在關鍵控制點確立關鍵限值,為所識別危害的預防、消除或降低,區(qū)別可接受性與不可接受性;(d)在關鍵控制點建立并執(zhí)行有效的監(jiān)控程序;(e)當監(jiān)控顯示某一關鍵控制點不受控制時,建立糾偏行動;(f)建立有規(guī)律實施的程序,以驗證在(a)到(e)中所略述的程序正有效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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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酒類法律法規(guī)匯編》是由四川大學出版社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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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評論 (總計2條)

 
 

  •   發(fā)貨很快,內容也正是我所需的。
  •   有些枯燥,不是每個人都能在條文和數據以及專業(yè)名詞中如遇得水,要看這本書僅僅是對葡萄酒的熱情是不夠的,多少要有些法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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