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1970-1 出版社:四川大學出版社 作者:寧全紅 頁數(shù):239
前言
《左傳》又名《春秋左氏傳》,是儒家重要經(jīng)典之一。它如實地反映了春秋時期的歷史。李學勤先生認為,“整本書有反復為出土文物遺存證明的,《左傳》是一個佳例?!蹲髠鳌匪浫?、地、事跡,多與考古發(fā)現(xiàn)的遺存和器物銘文相合,是這部要籍近來很少人再加懷疑的主要原因?!崩顚W勤先生只是發(fā)表一個看法而已,王澤文則將《左傳》和有關青銅器銘文相對照,充分證明了《左傳》的真實性?!蹲髠鳌钒酌媸酪詠?,便引起人們的關注。自西漢以來,《左傳》學一直興盛不衰。歷代治《左傳》的學者不可勝數(shù),著作汗牛充棟。然而,專門以《左傳》為依據(jù)來研究春秋時期法制的成果如鳳毛麟角。大多《中國法制史》教材和專著在介紹春秋時期法制時往往局限于成文法之興起等問題。這是否意味著學者們認為春秋時期法制沿襲周初法制,在他們已經(jīng)詳細介紹周初法制的情況下對于春秋時期法制沒有必要詳細介紹呢?學者們以《周禮》為依據(jù)論述周初法制也不是沒有商榷的余地。
內(nèi)容概要
《春秋法制史研究》主要講述了大多《中國法制史》教材和專著在介紹春秋時期法制時往往局限于成文法之興起等問題。這是否意味著學者們認為春秋時期法制沿襲周初法制,在他們已經(jīng)詳細介紹周初法制的情況下對于春秋時期法制沒有必要詳細介紹呢?學者們以《周禮》為依據(jù)論述周初法制也不是沒有商榷的余地。
書籍目錄
前言禮、政、刑問題春秋時期“政以禮成”釋義春秋時期“失禮人刑”釋義春秋時期刑的認同問題初探“議事以制"問題春秋時期“議事以制”釋義春秋時期“議事以制”初探鑄刑書問題“法”的新故事春秋時期法的產(chǎn)生初探春秋時期鑄刑書新探獄訟問題春秋時期的獄訟初探春秋時期獄訟的基本特征春秋時期獄訟的確定性問題初探學術評論周禮是怎樣形成的——王暉先生禮論之解讀簡評《先秦儒家政治哲學導論》后記
章節(jié)摘錄
家族是周王朝基本單位,我們的分析就從家族開始?!吨芏Y·秋官·掌戮》之中有這樣的記載:“凡殺其親者,焚之?!睍x獻公夫人驪姬誣陷太子申生圖謀殺親,申生不得不逃亡新城,晉獻公殺其傅杜原款。有人勸太子向晉獻公說明真相,申生寧死也不愿向父親陳述真相。他說,“君實不察其罪,被此名也以出,人誰納我?”我們有理由據(jù)此推斷,諸侯國不愿接納殺親者應屬普遍現(xiàn)象。不僅如此,殺親者即使逃往他國,也有可能被驅(qū)逐出境。比如,莒仆率領國人弒其父——莒紀公,攜帶其寶玉投奔魯國,季文子命令司寇將其送出國境。季文子后派人向魯侯詳細解釋驅(qū)逐莒太子仆的原因:莒太子仆不僅弒君父,而且竊寶玉,遠離吉德而入于兇德。依照先祖周公的誓命,莒太子理應受到刑之處罰。在上述兩個案例中,殺親者系諸侯國太子,其他諸侯國無權處罰。他們拒絕接納以及驅(qū)逐出境的行為表明,春秋時期,人們對于殺親者應該處死這樣的刑事規(guī)范存在普遍的認同?!吨芏Y·夏官·大司馬》載:“外內(nèi)亂,鳥獸行,則滅之?!币馑际钦f,外內(nèi)亂者違背人倫,與禽獸沒有什么分別,應該處死。這里內(nèi)亂是指家族內(nèi)部尊奸卑、卑奸尊,比如衛(wèi)宣公上淫父妾,下納子妻;外亂是指男子與妻子以外的女人通奸,比如齊襄公外淫魯桓公夫人。古人認為,“男女不以義交謂之淫。上淫日蒸,下淫日報,旁淫日通。”
后記
如果從2003年12月我決心報考西南政法大學中國法制史專業(yè)博士研究生算起,我從事中國法制史學習和研究已歷時五年半。在博士論文答辯結束后,我曾經(jīng)借用著名演員李雪健的話表達我對師友的感激之情:“過去的是歷史,抹不去的是記憶。過去的總會過去,忘卻不了的我會永遠銘記!”生活已經(jīng)讓我明白寬容對于生命的意義,我也逐漸學會寬容。在我的心目中只剩下那些在我的學習和學術研究生涯中不能忘記的師友,現(xiàn)在,我借用這個機會公開表示感謝!我要感謝趙明教授將我引向?qū)W術研究之路,感謝他的講授打開我的思路,讓思維活躍起來。我要感謝他指導我學習哲學,為以后的學術研究打下堅實的理論功底。不僅如此,我還要感謝他對我的一再寬容和高風亮節(jié)。我也要感謝程燎原教授在我最為苦悶的時刻給了我希望,感謝他時刻讓我覺得溫暖,感謝他不計回報的不吝指導。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一個真正學者的風骨和精神風貌,他永遠是我學習的榜樣。我要感謝讀博期間導師俞榮根教授將我引導到中國法制史以及《左傳》的學習和研究(這有可能更適合我),感謝他在我讀博三年期間為我提供的學習環(huán)境,感謝他用自己的科研經(jīng)費支持我參加幾次學術會議,感謝他讓臺灣友人為我們復制四十幾本相關博碩士論文。
編輯推薦
《春秋法制史研究》是由四川大學出版社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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