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5-9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作者:謝暉 頁數:284
Tag標簽:無
內容概要
中國古代存在以“經學解釋”為代表的解釋傳統(tǒng)。其中,律書解釋和案例解釋是具有重要價值的組成部分。用現代哲學解釋學原理分析中國古典法律解釋的目的,一方面,是方便地歸納和總結中國古典法律解釋中的哲學問題,另一方面,則是以中國經驗進一步豐富、發(fā)展解釋學,從而建立以解釋學為思想源頭之基礎的中國法律解釋學。以這種認識為基礎,本文從哲學向度對中國古典法律解釋的八個方面進行了闡述,概述如下: 第一部分從現代解釋學和符號學的基本理論出發(fā),用中國古典解釋例闡述了法律符號的解釋屬性:概括性、邏輯性和溝通性。中國古代的法律主要是指刑律,因此,對中國古典法律解釋在解釋學意義上的審視,主要是針對刑律解釋而言的。從現代解釋學與中國古典法律解釋的關系看,中國古典法律解釋的豐碩成果足以豐富和支持解釋學研究;而現代西方解釋學理論在學理層面可以很好地梳理、總結和提升這些材料,從而使中國古典法律解釋能夠獲得更好的理論說明?!? 第二部分從法律解釋主體角度對中國古典法律解釋進行分析。中國古典之官方法律解釋具有一定的壟斷性,它屬于以皇帝為代表的官方有效解釋,其主要目的是尋求法律的原意,解釋對象主要是生效的當朝官方法律;中國古典之民間法律解釋屬于私家法釋,其解釋主體、目的、方法和對象都是多元的,并且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由于沒有專門的司法機關和獨立的司法,所以,中國古典的司法解釋可稱為“司法性解釋”;其主體是古代的判官,直接目的是為了更好地適用法律,解決兩造的糾紛,故效力一般只及于判官本人所處理的個案,除非該判例進一步上升為官方的“成例”。 第三部分主要在于挖掘中國古典法律解釋所具有的獨特的哲理意義。從一定意義上說,中國古典哲學愛“仁”,西方傳統(tǒng)哲學愛“智”。以“仁道精神”為核心的儒家文化占據了中國官方主導的“大傳統(tǒng)”,這個哲學的價值趨向反映出了中國古典法律解釋的基本態(tài)度。因此,中國古典法律解釋不是通過解釋達致對法律之“求真”,相反,在很多情況下“趨善抑真”尋求心理的事實成為中國古典法律解釋的重要哲理智慧。 第四部分從形上角度分析了中國古典法律解釋的基本任務,即刑典之立法解釋的合法性問題。從中國古典法律解釋的“天人關系”看,具有“究天人之際”的高遠追求,其宗旨是尋求法律之“道”,法律是否合乎“道”是對以皇權為代表的權力合法性的追問和約束。從中國古典法律解釋的“群己關系”看,具有“通古今之變”的形上智慧,其透射出了法律解釋的本體意義和方法意蘊。從中國古典法律解釋的“身心關系”看,具有“致內外之和”的道德追求,中國古典法律解釋總是希望通過兩造的道德內省達致對兩造的道德約束,以實現社會秩序而不是個人自由。 第五部分通過目的向度分析了中國古典法律解釋的實用路向。中國古典法律解釋具有濃重的“情理交融”特點,同時,為了使法律解釋具有可接受性,其“實用理性”特征便凸顯出來。當然,古中國法律解釋之“情理交融”和“實用理性”的具體實現還依賴于主體的參與,這就形成了法律解釋中的實踐互動。實踐互動的一個基本前提是參與主體間的“妥協(xié)意向”,借此,古典的法律秩序才得以呈現。 第六部分主要介紹了中國古典法律解釋的方法。獨斷體解釋方法表現在解釋主體、權力、對象和效力的獨斷性上;問答體解釋方法表現了解釋者對請問者的教示,是解釋者與文本之間的交流,而不是解釋者與請問者間的交流;注釋體解釋是通過“文法”而闡釋法律文本中的律意,是關于法律解釋中的“是什么”的說明;判例體解釋是通過事實而“發(fā)現”法律的過程,判例在古典中國照例是案件事實和法律規(guī)定相結合的產物,是事實與規(guī)范相博弈的結果。 第七部分主要包括“附生于政治哲學(經學)的法律解釋智慧”、“相對獨立的法律解釋智慧——律學”、“作為裁判方式的法律解釋智慧——司法過程”、“作為裁判結果的法律解釋智慧——判詞”四個方面。以判詞為例,中國古代判詞的知識智慧不僅體現在其所反映出來的法學世界觀、法律方法論上,而且還體現在其“遵循先例”、“先例識別”等法律發(fā)現的方法上。 第八部分主要是剖析了中國古典法律解釋的意義。從學術角度看,古中國法律解釋為中國法學提供了寶貴的古典資源;從立法意義上說,中國古典法律解釋所透射出來的對實質合理性的價值追求是當下中國法治建設的一項值得關注的資源;從法治角度看,中國古典法律解釋為法治中國文化的本土化提供了可資借鑒的內容,中國治的全球化面向不可能撇開自身的文化積淀和現實關切;從法律實施角度看,古典法律是在解釋中實現的,法律解釋通過創(chuàng)造法律和說明法律的合法性等行為推進制定法的實現,這對當下的中國法律實施而言亦然。
作者簡介
謝暉,男,1964年生于甘肅天水,現為山東大學法學院教授,山東大學學術委員會委員,山東大學法學院學術委員會主任,兼任山東省法理學會會長。已出版的學術著作有:《行政權探索》、《法律信仰的理念與基礎》、《價值重建與規(guī)范選擇》、《法學范疇的矛盾辨思》、《法的思辨與實證》、《法律:詮釋與應用》、《法律的意義追問》、《法理學》、《中國古典法律解釋的哲學向度》、《象牙塔上放哨》等。發(fā)表學術論文130余篇,學術隨筆70余篇。主編大型法學叢書《法理文庫》和《公法研究》;主編《民間法》和《法律方法》等學術刊物;擔任《中國詮釋學》的主要編輯人。
書籍目錄
中文摘要ABSTRACT第一章 符號、解釋學與中國古典法律解釋 一、法律符號的解釋屬性 二、解釋學之與法律符號解釋 三、解釋學與中國古典法律解釋研究第二章 中國古典法律解釋的三種樣式——官方的、民間的和司法的 一、中國古典之官方法律解釋及其特征 二、中國古典之民間法律解釋及其特征 三、中國古典之司法性解釋及其特征第三章 古典中國法律解釋的哲學“立場” 一、“仁”與“智”:中西哲學的差異? 二、“仁道精神”、和諧價值與中國古典的法律生活 三、求真意識、判斷是非與中國古典的法律生活 四、趨善抑真的法律解釋追求第四章 中國古典法律解釋的形上智慧——說明立法的合法性 一、“究天人之際”——中國古典法律解釋的“天人關系” 二、“通古今之變”——中國古典法律解釋中的“群己關系” 三、“致內外之和”——中國古典法律解釋中的“身心關系” 四、“求實質公平”——中國古典法律解釋的目的指向第五章 中國古典法律解釋中的目的智慧——追求法律的實用性 一、“情理交融”——不可言說的“良心判決” 二、“實用理性”——法律解釋的可接受性 三、“妥協(xié)意向”——法律解釋中的實踐互動 四、“視域融合”——法律解釋下人們的交往秩序第六章 中國古典法律解釋的方法智慧——關注解釋的合法性 一、獨斷體解釋——法律解釋的“適格”問題 二、問答體解釋——解釋者對請問者之教示 三、注釋體解釋——通過“文法”闡釋法律文本中的律意 四、判例體解釋——透過事實而“發(fā)現”法律第七章 中國古典法律解釋的知識智慧——法律解釋知識形態(tài) 一、附生于政治哲學(經學)的法律解釋智慧 二、相對獨立的法律解釋智慧——律學 三、作為裁判方式的法律解釋智慧——司法過程 四、作為裁判結果的法律解釋智慧——判詞第八章 西法背景下中國古典法律解釋的意義——文化視角的說明 一、學術意義:尋求法律解釋學的中國經驗 二、立法意義:實質合理的價值追求是否過時 三、法治意義:法治中國的本土文化基礎 四、施行意義:法律在解釋中實現征引文獻與觀點書(文)目后記
章節(jié)摘錄
令人深思的是:為什么中國古人一定要如此不遺余力地在法律解釋中追尋法律的“古今之變”?僅僅是為了一種“發(fā)思古之幽情”的情感表達嗎?或者僅僅是為了對歷史過程的記載,以使人們了解古人的所作所為嗎?我想,即使一個非法學出身者,恐怕也不會這么想?! ∥覀冎溃铺谠钣懈杏|地談到:“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識榮辱”。因之,對法律之“古今之變”的追尋,其實質是一方面法律解釋者為了說明當下法律的合法性,另一方面仍然是欲將法律引向某種實踐和實用的道路。時人通常傾向于以為,中國古典知識分子往往只尚空談,不事實際。我則要說在總體上,這種理解是厚誣我中華先人。固然,我們可以從古典知識分子中找到幾位只尚空談的人,但總的來講,我國古代知識分子的建功立業(yè)欲望從來相當強烈。從先秦知識分子們奔走列國、競相自薦、合縱連橫,一直到后來知識分子們通過在古代社會中不失為良好的制度——“科舉制度”引導下的發(fā)奮有為,“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就一直是他們的一種道德自覺;“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也是他們一種最低限度的生活態(tài)度和處世方式。因此,知識分子們對任何“古今之變”的尋查考證,決不是所謂繁瑣考證,而是為了某種實用的意圖。 特別值得提及的是,盡管中國古代總體上是個“德主刑輔”的國家,但是,一個復雜大國的治理,僅僅靠德性教化,往往無濟于事,更何況教化與被教化者的角色如何定位?能否定位?秦始皇強調以法為教,以吏為師,而后世的帝王們又封“至圣先師”、立當下導師。他們之所以強調德化教育,所根據的基本邏輯理念是“上智下愚”。但其后科舉制的實踐,事實上否定了這種上智下愚的說教,于是,誰教育誰便終究成為一個重大的問題。這樣,法律(刑法)即使在古代社會里,也是一個絕對不可或缺的統(tǒng)治手段,故《唐律疏議》云: “刑罰不可馳于國,笞捶不得廢于家?!薄 ?/pre>編輯推薦
中國古代存在以“經學解釋”為代表的解釋傳統(tǒng)。其中,律書解釋和案例解釋是具有重要價值的組成部分。用現代哲學解釋學原理分析中國古典法律解釋的目的,一方面,是方便地歸納和總結中國古典法律解釋中的哲學問題,另一方面,則是以中國經驗進一步豐富、發(fā)展解釋學,從而建立以解釋學為思想源頭之基礎的中國法律解釋學。以這種認識為基礎,本文從哲學向度對中國古典法律解釋的八個方面進行了闡述。圖書封面
圖書標簽Tags
無評論、評分、閱讀與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