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0-12 出版社:岳麓書社 作者:胡樸安 頁數(shù):131
Tag標簽:無
內(nèi)容概要
一、叢書著力于“學術(shù)”與“文化”兩方面,所收著作或為學術(shù)上開新之作,或為文化上奠基之作。
二、叢書之收書范圍,原則上起于民國建立,迄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然某些著作之成形,可追溯至民元之前若干年,因其有重要地位,亦酌情收入。
三、文、史、哲之分,原系西洋通則,本就不太適用于中國學術(shù),故叢書不按學科分類,而是根據(jù)整理進度,順次出版。
四、叢書所收諸書,原版均為繁體豎排,在其流布過程中,亦有版本差異、文字錯訛等現(xiàn)象。
作者簡介
胡樸安(1878—1947),原名韞玉,字樸安,安徽涇縣人,著名文獻學家,尤精文字、訓詁。著述宏富,其影響大者有《中國文字學史》、《中國訓詁學史》、《周易古史觀》、《校讎學》等。
書籍目錄
緒論
命名
原始
作詩采詩刪詩
大序小序
六義
四始
詩樂
詩譜
三家詩
讀詩法
春秋時之賦詩及群籍之引詩
兩漢詩經(jīng)學
三國南北朝隋唐詩經(jīng)學
宋元明詩經(jīng)學
清代詩經(jīng)學
詩經(jīng)之文字學
詩經(jīng)之文章學
詩經(jīng)之禮教學
詩經(jīng)之史地學
詩經(jīng)之博物學
研究詩經(jīng)學之書目
后記
章節(jié)摘錄
版權(quán)頁:按范氏之論,言“作詩非緣樂,作樂必因詩”。證以《虞書》所言,頗為可信。《虞書》云:“詩言志,歌詠言,聲依永,律和聲,八音克諧?!笨资戏f達《正義》云:“詩言人之志意,歌詠其義以長其言,樂聲以此長歌為節(jié),律呂和此長歌為聲?!睋?jù)此樂由詩作,詩不因樂而作也。宋王普云:“古者既作詩,從而歌之,然后以聲葉律,和而成曲是也?!蔽┓妒嫌盅裕骸叭傥迤瑹o非樂章樂譜?!眲t其言未晰。詩為樂詞而非樂譜;樂譜者聲律之謂。詩之所以不能歌者,正以聲律已亡,而譜不存也。以上四家之說,皆謂三百五篇之詩,悉可人之樂章。惟其為說,則各有不同。馬氏謂“詩者貞淫正變之詞,樂者清濁高下之節(jié)”,是詩者文詞之謂,樂者聲律之謂。陳氏謂“樂與詩分為二教”,詩雖入于樂章,而詩自為詩,樂自為樂也。魏氏謂“詩有為樂不為樂之分,樂有正歌散歌之別;為樂之詩人樂為正歌,不為樂之詩人樂為散歌”。范氏謂“詩非緣樂而作,而樂必因詩而作”。是四說之不同者如此。然除魏氏之說,稍有凝滯外,其余要皆可以相通。以馬氏之說而論之:詩與樂判為二事,詩者文詞,文詞而不可謂樂也;樂者聲律,聲律而不可謂詩也。文詞所以達意志,聲律所以和節(jié)奏。溫柔敦厚,此文詞之所以能感物也。廣博易良,此聲律之所以能動人也。陳氏二教之說,與馬氏之說,原可相通。詩樂雖各自為教,而樂之所歌者,皆因詩之文詞,加以節(jié)奏:是范氏之論,與馬氏陳氏之說,亦不相背也。魏氏之說,雖稍有凝滯,而正歌散歌之說,足以補諸家之所不及。此四家之說,不可偏廢者也。
媒體關(guān)注與評論
吾老友樸安所著之《詩經(jīng)學》,乃其癱瘓之后所寫,詩語純粹,情語深摯。樸安篤厚長者,其所成節(jié),質(zhì)樸有益于世,如其為人?! ~楚傖對《詩經(jīng)》研究史進行研究,是非常重要的。清理它的發(fā)展過程……掌握發(fā)展的線索,批判地繼承一切有益的養(yǎng)料,吸取其精華,剔除其糟粕,是建立當代新《詩經(jīng)》學的必要條件。很遺憾,過去只有經(jīng)學史中提供過一些零散的記載,近代胡樸安的《詩經(jīng)學》就是初步綜合這些材料的一本書?! 膫鞑?/pre>編輯推薦
《詩經(jīng)學》:民國學術(shù)文化名著叢書圖書封面
圖書標簽Tags
無評論、評分、閱讀與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