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1-2 出版社: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作者:王海濤|主編:陳興良 頁數(shù):333 字數(shù):272000
內(nèi)容概要
“北大刑法博士文叢”即將由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陸續(xù)出版。作為總主編,我感到十分高興。隨著法學教育的發(fā)展,每年畢業(yè)的博士生人數(shù)越來越多,博士論文作為獲得博士學位的前提,成為一種學術成果的重要載體,受到學術界的高度重視。博士論文的水平,也成為衡量一個博士點質(zhì)量高低的重要指數(shù)。在這種情況下,從已經(jīng)答辯通過的博士論文中,擇其優(yōu)者經(jīng)過修訂予以出版,也是對學術界的一種貢獻。北京大學刑法學博士點是我國培養(yǎng)刑法學專業(yè)博士生的一個重要基地,自1990年建點以來,已經(jīng)培養(yǎng)了數(shù)十名博士生,并曾經(jīng)系統(tǒng)地出版過博士論文集。這次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北大刑法博士文叢”是這一出版活動的延續(xù)。我在主編本文叢的時候,擇優(yōu)選擇博士論文,主要基于以下三個標準:
一是選題新。刑法學是一門發(fā)展較為成熟的部門法學科,到目前為止,博士論文已有數(shù)百篇,已經(jīng)出現(xiàn)了一些選題重復的現(xiàn)象。因此,在選題上如何出新,就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人選本文叢的博士論文,我要求選題一定要新。這里的新,既指沒有相同選題的博士論文,更指它能開啟新的學術領域。陳舊的選題是很難在內(nèi)容上出新的。因此,選題新就成為人選的一個基本前提。
二是觀點新。博士論文雖然力求通過,但仍然給學術創(chuàng)新留下了一定的空間。如果在觀點上都是一些陳詞濫調(diào),沒有任何獨創(chuàng)之處,就不可能成為一篇好的博士論文。因此,觀點新是對博士論文的一個基本要求。這里的觀點新,就是指論文在內(nèi)容上具有一定的原創(chuàng)性,而不是資料堆砌或者文獻綜述。應該說,這是一個較高的要求。當然,觀點新也并非是標新立異,而是要在承接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礎之上推陳出新,這就要求作者具有扎實的學術基礎。
三是表述新。表述雖然只是一個形式問題,但我認為也是必須引起我們充分重視的。長期以來,我們在刑法理論研究中已經(jīng)形成了某種固定的程式,按照這種程式寫出來的論文在表述方法上是十分陳舊的,給人一種似曾相識之感,缺乏新意。我一直倡導一種新的表述方法,能夠給人以別開生面之感。表述是一種文字功夫,雖然只是學術的載體和外表,但好的表述能使觀點更引人人勝,更具有吸引力。
達到以上三個標準的博士論文,才是優(yōu)秀的博士論文,這是我對本文叢人選標準的一點看法。我期待有更多的優(yōu)秀博士論文能夠人選。當然,由于出版資源有限,我們每年只能出版3~5本,這些博士論文應該是北京大學刑法學博士論文中最優(yōu)秀的。本著寧缺毋濫的原則,我將嚴格把關,力爭使本文叢的博士論文在質(zhì)量上達到較高的學術水平。尤其是在論文的選題上,我將更側重于前沿性的理論問題。博士論文的出版,對于培養(yǎng)學術新人來說,是一項功德無量的工作。對于那些立志將來獻身學術研究的博士生來說,博士論文將是他的第一本個人專著。對于那些投身司法實踐工作的博士生來說,博士論文也許是他的最后一本,甚至是唯一的一本個人專著。因此,飽含個人心血的博士論文能夠出版,這是一件幸事,對此,我深有體會。想到十多年前我出版?zhèn)€人博士論文時的艱難,更為自己能夠為學生們的博士論文的出版助一臂之力而感到快慰。
作者簡介
王海濤,1980年生于河南省商水縣,2002年畢業(yè)于鄭州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學士學位。
書籍目錄
導論
一、研究的問題
(一)中國現(xiàn)代化過程中面臨的安全難題及可能的回應
(二)國(境)外類似問題及其解決
(三)本書研究問題的界定
二、研究的意義
三、研究的起點
(一)國外已有之研究
(二)國內(nèi)已有之研究
四、本書的研究脈絡
第一章 信賴原則在不同國家(地區(qū))判例中的演進
一、信賴原則在德國判例中的生成與發(fā)展
(一)信賴愿則確立之前的過失認定基準
(二)信賴原則在聯(lián)邦法院判例中的逐步確立
(三)信賴原則在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之后的發(fā)展
(四)在判例中信賴原則適用領域的擴張
二、信賴原則在日本判例中的生成與發(fā)展
(一)既往的過失認定標準
(二)信賴原則的萌芽
(三)信賴原則在最高法院的確立
(四)信賴原則的擴展
三、信賴原則在我國臺灣地區(qū)的引入與演變
(一)信賴原則的萌芽
(二)信賴原則的確立
(三)信賴原則在其他事故領域中的適用
小結——關于信賴原則定位的本書見解
第二章 信賴原則的正當化根據(jù)
一、信賴原則正當化根據(jù)的傳統(tǒng)見解
(一)社會相當性理論
(二)容許性危險說
(三)危險分配的法理
二、信賴原則正當化根據(jù)討論的發(fā)展
(一)自我答責原則
(二)應報說
(三)預見可能性說
小結——筆者關于信賴原則正當化根據(jù)的見解
第三章 信賴原則在過失犯罪構造中的地位
一、過失犯罪構造階層體系的變遷
(一)因果行為論下的貝林一李斯特體系
——舊過失論
(二)目的行為論影響下的過失構造體系
——新過失論
(三)修正的舊過失論
(四)目的理性體系下的過失論
二、信賴原則與過失論的關系探討
(一)信賴原則真的誕生于新過失論
(二)信賴原則在舊過失論下的解明
第四章 個人模式之信賴——信賴原則在交通事故領域中的適用
第五章 組織模式之信賴——信賴原則在企業(yè)、醫(yī)療團隊等協(xié)力共同體事故中的適用
第六章 當今學理上對信賴原則適用領域的進一步擴展——鑒于他人的故意犯罪行為
第七章 我國刑法理論背景下的信賴原則之討論
結語
參考文獻
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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