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1-3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作者:人民出版社 編 頁數(shù):324
內(nèi)容概要
《2010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行政法規(guī)匯編》主要內(nèi)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69號、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附: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就《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的決定》答記者問、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70號、氣象災害防御條例、附: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就《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答記者問、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7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附:國務院法制辦、審計署負責人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修訂有關問題答記者問、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72號、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chǎn)權海關保護條例》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chǎn)權海關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73號、消耗臭氧層物質(zhì)管理條例等。
書籍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69號
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附: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就《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的決定》答記者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70號
氣象災害防御條例
附: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就《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答記者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7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
附:國務院法制辦、審計署負責人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修訂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72號
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chǎn)權海關保護條例》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chǎn)權海關保護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73號
消耗臭氧層物質(zhì)管理條例
附: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就《消耗臭氧層物質(zhì)管理條例》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74號
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wèi)生檢疫法實施細則》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wèi)生檢疫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國國務院令第575號
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實施細則》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實施細則
附: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回答:為何取消對患有艾滋病等外國人的入境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76號
全國人口普查條例
附:國務院法制辦、國家統(tǒng)計局負責人就《全國人口普查條例》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77號
自然災害救助條例
附: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就《自然災害救助條例》答記者問
……
中國人民解放軍現(xiàn)役士兵服役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制規(guī)定
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事務擔保條例
武器裝備質(zhì)量管理條例
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
外國企業(yè)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
國務院關于修改《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guī)定》的決定
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guī)定
國務院關于修改《工傷保險條例》的決定
工作保險條例
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fā)票管理辦法》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fā)票管理辦法
章節(jié)摘錄
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的決定 國務院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作如下修改: 一、刪去第二條?! 《?、將第七條改為第六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三款:“當事人依照本條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規(guī)定請求恢復權利的,應當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附具有關證明文件,并辦理權利喪失前應當辦理的相應手續(xù);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請求恢復權利的,還應當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 三、將第八條改為第七條,修改為:“專利申請涉及國防利益需要保密的,由國防專利機構受理并進行審查;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受理的專利申請涉及國防利益需要保密的,應當及時移交國防專利機構進行審查。經(jīng)國防專利機構審查沒有發(fā)現(xiàn)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做出授予國防專利權的決定?! ?ldquo;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其受理的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涉及國防利益以外的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當及時做出按照保密專利申請?zhí)幚淼臎Q定,并通知申請人。保密專利申請的審查、復審以及保密專利權無效宣告的特殊程序,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規(gu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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