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9-1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顧昂然 頁數: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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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概要
顧昂然同志1954年就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今年剛辦離休手續(x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50周年,他也在人大工作了50年,在立法戰(zhàn)線奮斗了50年。他的個人經歷反映了人大老一代法律工作者的成長過程,也折射出全國人大50年來的艱辛歷程。 顧昂然一向低調、不張揚,是默默地在幕后奉獻的那種人。在此之前他從未接受過“個人化”的采訪。顧昂然謙和、勤懇、正直,備受同事們的敬重,同事們都親切地叫他老顧。在他面前,你不會感到絲毫的拘束。他總是帶著微微的笑意,他的一切——神態(tài)、衣著與語言,都是那么平和親切。但談起立法工作,他滔滔不絕,如數家珍。他在新中國立法戰(zhàn)線接觸決策層,協(xié)助決策層工作,他了解新中國法律產生的整個過程,參加了許多具體法律起草的全過程。特別是1979年以后,他一直工作在立法的核心層。一個人接觸、參與整個國家的立法達50多年,在我國是獨此一人。新中國的一部部法律都清楚地印在他的腦子里,人稱新中國成立工作的“活字典”。
書籍目錄
一、家世二、童年三、愛國抗日四、加入中國共產黨五、從事地下交通工作六、開展學生運動七、到解放區(qū)參加培訓,學習總結工作八、地下電臺交通九、迎接解放十、在團市委工作十一、任彭辦秘書,接觸法律工作十二、參加土地改革十三、在政務院政治法律委員會工作十四、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成立后到法律室工作十五、下鄉(xiāng)勞動鍛煉十六、到武新宇辦公室工作十七、“文革”期間受迫害十八、調教育部從事工農教育十九、深刻總結“文革”教訓二十、1979年調回全國人大常委法制委員會二十一、緊張工作,三個月制定七部法二十二、依據刑法、刑訴法參加對“兩案”的審判工作二十三、參加八二年憲法制定工作二十四、任法工委副主任二十五、家庭支持二十六、主持起草制定《民法通則》二十七、制定民事訴訟法二十八、排除阻力,建立行政訴訟制度二十九、從中國實際出發(fā),吸收外國有益經驗,主持修改制定著作權法三十、新聞發(fā)布會介紹法制建設情況三十一、被評為研究員三十二、全面主持法工委工作三十三、加強經濟立法,制定有關市場經濟法律三十四、根據情況發(fā)展,主持修改完善刑法、刑事訴訟法三十五、加強行政程序方面立法三十六、站好最后一班崗三十七、起草物權法和民法匯編工作三十八、交好班三十九、發(fā)揮余熱
章節(jié)摘錄
1932年11月隨父母移居北平,住在東四四條一號。我是父母最小的兒子,有兩個姐姐、兩個哥哥。大姐顧靜姝(后改名何釗),比我大五歲;二姐顧靜儀(后改名連剛),比我大三歲;大哥顧卓然(后改名何悌),比我大兩歲;二哥顧毅然(后改名何方),比我大一歲。父親顧壽臣當時在行政院駐平政務整理委員會參議廳辦事,后任秘書處第二科庶務股股長,兼外交特派員分署秘書。家庭生活比較寬裕,有人力車,父親乘人力車上班,并雇有分別從事門衛(wèi)兼打掃院內衛(wèi)生、做飯、縫補和洗衣兼打掃室內衛(wèi)生的傭人。我記得家中有電話、一臺電風扇。有一次父親想到劇院看梅蘭芳的京劇,沒有買到票,結果買了一臺收音機。當時深受父母,特別是母親王放明的寵愛。從小頑皮,常與母親撒嬌。小時喜歡母親抱,經常與母親親嘴(接吻),有一次我纏著母親說:“娘娘,香香?!保o錫話,“娘娘”是母親,“香香”是接吻)在場的親戚為此而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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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我經歷的立法工作》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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