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1-4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何敏 頁數(shù):377
內容概要
科學研究工作是一種以探索自然客觀規(guī)律與社會演進規(guī)律為目的的復雜的智力勞動,是一項艱難苦澀但富有創(chuàng)新價值的研究工作,研究人員必須進行系統(tǒng)的研習和長期的積累,并充分掌握國內外相關文獻與資料,才能從事獨立的、創(chuàng)造性的學術研究,從而在各自的學術領域取得驕人的成就。
我很欣喜地看到,我??茖W研究院的研究人員,集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者集體智慧,勵心創(chuàng)作,出版了他們優(yōu)秀的學術系列專著——華東政法大學科學研究院《社科文庫》第一輯。這一文庫的面世一方面反映了他們努力勤奮的學術精神,同時也反映了他們具有厚實強勁的科學研究能力。
這套文庫的第一輯共包括十部著作。它們當中,既有基礎性學術理論研究,也有揭示社會發(fā)展規(guī)律的實踐分析;既有對國內特定歷史時期與學術特點,具體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體現(xiàn)多學科與跨學科優(yōu)勢
成立科學研究院的目的之一就是為了整合多學科學術資源,通過不同學科科研人員之間的學術交流與合作研究,以期進發(fā)出新的思想火花。《文化產業(yè)政策激勵與法制保障》一書就是科學研究院全體研究人員學術碰撞的結晶,該書的作者既有從事法學研究的研究?、也有從事文學藝術研究的研究者,還有從事哲學、教育學和歷史學研究的研究者。這一多維研究視角極大豐富了這批朝氣蓬勃的研究者們的學術視野。此外,十本著作的內容構成也反映了這種跨學科性,既有法學類著作,如《能源基本法研究》等;也有非法學類著作,如《海派學習文化研究——來自成人生活世界的考察與分析》。
二、注重基本理論問題研究
注重基本理論研究也是本輯文庫的風格之一,如《知識產權基本理論》就是作者從知識產權基本原理與學科規(guī)律及其制度規(guī)律角度所進行的有關知識產權重要理論問題的研究;《刑法法源研究》是作者從刑法規(guī)范創(chuàng)制方式和表現(xiàn)形式的角度所進行的刑事理論的論述;《能源基本法研究》則是作者從構建能源基本法的理論框架角度所進行的理論分析。這三部著作都從基本理論角度對相應領域中一些重大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和充分探討。
三、既關注國際熱點又反思歷史問題
就特殊專題進行橫向與縱向比較研究也是這套《社科文庫》的重要特點。文庫中《德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商事判例譯評》和《英國反就業(yè)性別歧視法律制度研究》兩書分別就德國的商事審判實踐和英國的反就業(yè)性別歧視立法實踐進行了借鑒性探討;而《城市、規(guī)?、法制——以近代上海為個案的研究》、《國民政府戰(zhàn)時金融法律制度研究(1937—1945年)》和《上海租界法制研究》則從歷史的角度對我國相關法律制度進行了專題性研究。
作者簡介
何敏,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華東政法大學科學研究院副院長;法國巴黎第一大學法學博士;“中國科技法學會”常務理事;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主持或完成過國家級、省部級及其他課題11項;在法律出版社等國家級出版社出版著作6部;在《法學研究》等權威及重要期刊上發(fā)表學術論文40余篇。
書籍目錄
前言
第一章 知識產權研究方法
第一節(jié) 知識產權法律的認識觀
一、人本認識觀
二、勞動認識觀
三、權益認識觀
四、激勵認識觀
第二節(jié) 知識產權法學的方法論
一、根本方法
二、普遍方法
三、特殊方法
第二章 知識產權法制沿革
第一節(jié) 知識產權制度產生的社會根源
第二節(jié) 外國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沿革
一、外國專利制度的沿革
二、外國商標制度的沿革
三、外國著作權制度的沿革
第三節(jié) 我國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沿革
一、我國專利制度的沿革
二、我國商標制度的沿革
三、我國著作權制度的沿革
第四節(jié) 知識產權立法理念的變遷
一、專利立法的法制理念
二、商標立法的法制理念
三、著作權立法的法制理念
第三章 知識產權法制功能
第一節(jié) 知識產權法律的平衡機理
一、知識產權權益平衡的社會需要
二、知識產權權益的平衡機理
第二節(jié) 知識產權法律的社會功能
一、知識產權法的政治功能
二、知識產權法的經濟功能
三、知識產權法的科技功能
四、知識產權法的文化功能
五、知識產權法的公共事務功能
第四章 知識產權法律體系
第一節(jié) 知識產權法律的基本結構
一、知識產權法的制度體系與結構
二、知識產權法的學理體系與結構
第二節(jié) 知識產權法律?基本制度
一、工業(yè)發(fā)明類知識產權法律制度
二、商業(yè)標識類知識產權法律制度
……
第五章 知識產權法律關系
第六章 知識產權法律特征
第七章 知識產權權益分配
第八章 知識產權法律規(guī)范
第九章 知識產權權利限制
第十章 知識產權權利沖突
第十一章 知識產權侵權責任
第十二章 知識產權法律保護
第十三章 知識產權司法鑒定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很顯然,此類封建特許令只是針對出版商出版利益保護的需要而產生,并非針對作品著作權保護的需要而形成,因此,它尚不能被認為是著作權制度的開始。直到17世紀末期,英國社會才開始廣泛關注作品創(chuàng)作人對其作品所享有的專有出版利益,尤其是當時的英國皇室,由于戰(zhàn)爭的需要而特別關注對航海圖創(chuàng)制者所繪制之海事地圖利益的保護。這一主張作品權保護的勢力在與代表出版商、印刷商和銷售商利益的“倫敦書籍印刷出版經銷同業(yè)行會”進行角力之后,終于與復制權保護勢力達成了妥協(xié),英國政府在此基礎之上于1709年頒行了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權法——《為鼓勵知識創(chuàng)作而授予作者及購買者就其已印刷成冊的圖書在一定時期內之權利的法》,由于此法在英國安娜女王時期頒行,因而,為了稱謂上的方便,人們往往將其簡稱為《安娜女王法令》。此后,英國又分別于1734年、1814年、1833年和1862年相繼頒行了《雕刻著作權法》、《雕塑著作權法》、《戲劇著作權法》和《美術作品著作權法》;同一時期的法國,分別于1791年和1793年頒行了《表演權法》和《作者權法》;美國和日本也分別于1790年和1899年制定了本國的第一部著作權法。如果說《安娜女王法令》的特點在于從僅保護印刷者利益向也保護創(chuàng)作者利益的轉變的話,那么,這一時期各國的著作權法則體現(xiàn)了從僅保護創(chuàng)作者財產權利向也保護創(chuàng)作者精神權利的轉變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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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基本理論》:華東政法大學科學研究院社科文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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