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0-5 出版社:上海大學出版社 作者:張鐘汝,范明林 著 頁數(shù):201
前言
本書系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規(guī)劃項目的研究成果,得到上海市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社會轉型與社會組織”研究中心的資助。 在社會轉型的過程中,和諧社會建設的呼聲越來越高,民生問題受到黨和政府的高度關注。而中國的非政府組織作為一支重要力量,積極投入扶老、濟貧、助殘等各項民生工作,介入到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由此,非政府組織和政府發(fā)生越來越頻繁的互動,本書探討的核心問題是,中國不同類型的非政府組織與政府的互動關系。這個問題的提出和中國非政府組織的發(fā)展歷程以及由此形成的基本特性,以及目前中國非政府組織在社會發(fā)展中的作用等議題密不可分,它們是本研究不可缺少的邏輯起點和基本背景?! ⊥ㄟ^實證研究發(fā)現(xiàn),從國家法團主義理論視角出發(fā),非政府組織與政府互動關系劃分為庇護性國家法團主義關系和層級性國家法團主義關系等兩種類型。對于這種關系類型的劃分,可以把它視為一種“準理想類型”,目的是構建一個整合的政府與非政府組織互動關系的譜系模式,即:從動態(tài)的角度出發(fā),政府與非政府組織的互動關系并非是靜止和固定不變的,不同的非政府組織與政府的關系類型猶如一個連續(xù)譜系上的不同節(jié)點或位置,隨著環(huán)境的變遷,這種關系類型的位置也會發(fā)生改變。從較具國家法團主義傾向的庇護關系:依附關系、間接介入關系,到較具社會法團主義傾向的協(xié)商關系。非政府組織與政府互動會根據(jù)各自的成熟程度和力量狀態(tài)選擇一種或數(shù)種相應的關系類型,并且,這種關系類型會在社會發(fā)展的動力之下也隨之發(fā)生變化。一個理想的演化趨勢是,非政府組織與政府的互動關系模式,將不斷從具有更多的國家法團主義傾向朝著具有更多的社會法團主義傾向乃至市民社會元素的方向變遷,從而非政府組織與政府的互動關系將變得更加民主、更加開放、更加理性、更加多元,最終促進社會更加公正,更加和諧。
內(nèi)容概要
本書對中國不同類型的非政府組織與政府的互動關系作了探討和研究。這個問題的提出和中國非政府組織的發(fā)展歷程以及由此形成的基本特性,以及目前中國非政府組織在社會發(fā)展中的作用等議題密不可分,它們是本研究不可缺少的邏輯起點和基本背景。具體內(nèi)容包括文獻綜述和理論基礎;政府主導下的社團存在空間——Y機構的誕生和運作分析;自主性和依附性之間的張力——R機構成長的曲折和擺動;對于個案的理論分析等。該書可供各大專院校作為教材使用,也可供從事相關工作的人員作為參考用書使用。
書籍目錄
第一章 緒論 一、研究問題提出的背景 1.中國非政府組織發(fā)展的歷史和現(xiàn)狀 2.上海非政府組織發(fā)展以及與相關省市的比較 二、研究的具體問題和研究目的 1.研究問題 2.研究目的 三、重要概念界定 1.非政府組織 2.民間組織 3.法團主義(corporatism) 四、研究方法 1.質(zhì)性研究取向 2.探索、描述和解釋性研究互相配合 3.個案研究方法 4.研究設計 五、資料收集、資料整理和分析 1.資料收集 2.資料整理和分析 六、研究質(zhì)量的控制 1.質(zhì)性研究的信度和效度的標準 2.本研究采用的檢驗方法以及策略 七、個案選擇和研究局限 八、小結第二章 文獻綜述和理論基礎 一、關于政府與非政府組織關系的國內(nèi)外論述及其分析 1.關于政府與非政府組織關系的國內(nèi)論述以及反思 2.政府與非政府組織關系的海外論述以及啟迪 3.海外關于政府與非政府組織互動關系的實證研究及其啟發(fā) 二、法團主義(corporatism)理論的主要思想及評述 1.法團主義的定義及其發(fā)展和評價 2.法團主義的意識形態(tài)以及與其他理論學說的分別 3.法團主義的類型及核心主張 4.法團主義的“強國家”思想及討論 5.法團主義理論帶來的啟發(fā)和討論 三、國內(nèi)外基于法團主義視角的中國社會經(jīng)驗研究探討 1.法團主義取向的中國經(jīng)驗研究梳理 2.研究文獻帶來的啟示 四、本項研究的視角和理論框架 1.研究的視角和理論框架 2.研究聚焦 五、小結第三章 政府主導下的社團存在空間——Y機構的誕生和運作分析 一、授權:政府的指示和機構組建 1.Y機構組建的背景 2.政府的指示和安排 二、被保護:從行政架構到服務資源 1.從行政架構上獲得的被保護 2.從服務資源上被保護 三、機構運作和政府在場以及保護 1.國家法規(guī)規(guī)定和業(yè)務主管單位的監(jiān)管保護 2.把政府在場和保護融入行政架構 3.區(qū)縣政府:更強勢的政府在場和更強勢的保護 四、購買服務、非競爭性地位和被保護三者的關系 1.國家法律規(guī)定和政府購買合同 2.非競爭性地位的真實存在 3.保護和主動尋求被保護 五、小結第四章 自主性和依附性之間的張力——R機構成長的曲折和擺動 一、R機構建立的初衷:民間道路和服務大眾 1.R機構建立的宏觀背景 2.R機構建立的直接背景 3.R機構的誕生及其初衷 二、R機構曲折的發(fā)展歷程 1.激情滿懷的主任和自主性的努力 2.沖突和煩惱纏身的主任以及自主性的堅持 3.如魚得水的主任以及和行政體系的緊密關系 三、R機構的擺動和定位 1.R機構發(fā)展路徑的擺動 2.政府和機構董事對R機構的不同定位 四、小結第五章 對于個案的理論分析 一、對個案的國家法團主義特征的分析 1.對民間組織相關監(jiān)管法律的法團主義特征的分析 2.Y機構的法團主義特征及其分析 3.R機構的法團主義特征及其分析 二、個案與政府互動的模式建構 1.Y機構與政府互動的過程分析 2.R機構和政府互動的過程分析 3.個案與政府互動及其關系的模式建構 三、小結第六章 結論和討論 一、研究的基本結論 二、進一步討論和思考 1.庇護關系與國家法團主義 2.個案的關系類型并非單一而是兼具幾種關系特征 3.國家法團主義關系類型和合作類型的后果 三、小結后記參考文獻
章節(jié)摘錄
然而,王信賢認為,中國內(nèi)地雖然各類社會團體涌現(xiàn),但其國家社會關系是建立在國家權力對民眾生活滲透這一前提下的,政府透過基層權力組織將社會團體與政府治理目標結合在一起,換言之,社會組織的發(fā)展與運作是緊密鑲嵌于國家機構內(nèi),就此而言,各式各樣民間組織的出現(xiàn)并非是完全自發(fā)、由下而上的社會運動,而是有鮮明的國家色彩,而這正是“統(tǒng)合主義”的觀點。統(tǒng)合主義論者強調(diào)中國的國家與社會關系確實發(fā)展改變,但逐步出現(xiàn)的并非是市民社會,而是一種“統(tǒng)合主義”結構。統(tǒng)合主義強調(diào)社會組織只是國家機關的延伸,國家無所不用其極地去形構、控制社會團體,防止其問無序的競爭,而使社會利益的表達高度組織化與制度化。就此看來,“國家統(tǒng)合主義”似乎頗符合目前中國內(nèi)地的國家社會關系,其中也有不少精辟的研究證實此種發(fā)展趨勢。而在中共十六大的黨章修正案中,第二十九條增加了“在小區(qū)、社會團體、社會中介組織中成立黨的基層組織,有利于黨的組織、黨的工作切實有效地覆蓋全社會的各個領域,”也在實踐上證實了這種觀點。但這種論述似乎只看到國家統(tǒng)合與控制能力的伸張,卻忽略了國家與社會組織間的實際互動,一方面忽略了部分社會團體的自主性;另一方面,過于強調(diào)國家由上而下力量的同時,往往會將國家視為統(tǒng)一的整體,而忽略了國家內(nèi)部的分裂性(王信賢,2007)。 在對上述研究觀點進行深入討論的基礎上,王信賢的主要看法是,在社會團體與政府間的關系上,市民社會與第三部門的觀點,強調(diào)的是社團具有相對于國家之外的活動空間與自主性;國家統(tǒng)合主義的觀點則是傾向于“制度化的利益表達”,社團與國家間的密切聯(lián)系。上述兩派觀點在“社會部門自主性”上雖有南轅北轍的差異,但未將國家內(nèi)部的分裂性列入理論考慮卻是一致的。因此,需要提出觀察中國內(nèi)地社會團體的新角度——自利官僚競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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