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壽險

出版時間:2010-1  出版社:中國金融出版社  作者: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教材編寫委員會 編  頁數(shù):205  
Tag標簽:無  

前言

  白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高速發(fā)展,壽險行業(yè)作為朝陽行業(yè)也呈現(xiàn)快速增長的態(tài)勢,保費的增長率遠遠超過了GDP的增長率,市場前景廣闊無限。作為一名新進銷信人員,要在壽險銷售道路上更好地成長,必須對壽險行業(yè)未來的發(fā)展抱有堅定的信心,必須清楚地了解壽險對一個人命的保障作用、壽險行業(yè)的特色及其獨特的銷售方式。  本書旨在通過對人壽保險專業(yè)基礎知識、行的發(fā)展特色、產品的銷售特色及壽險公司經營管理基礎知識等方面的介紹,幫助銷售新人較為宏觀、系統(tǒng)、全而地了解壽險行業(yè)的概況,堅定其在壽險行業(yè)發(fā)展的信心,幫助其樹立正確的壽險銷售觀念,使其盡快地完成職業(yè)角色的定位,從而快速走上壽險銷售之路。同時本書在體例和形式上作了重大創(chuàng)新,對各章節(jié)的重要知識點以“關鍵術語”的形式予以提煉,各章節(jié)中設“知識要求”、“技能要求”、“知識回顧”、“學以致用”等模塊,緊密圍繞壽險營銷中的實際需要,以銷售活動為導向,以操作技能提高為核心,幫助學員盡快把握教材的重點,使教材形式更符合職業(yè)培訓的需要?! ”緯卜譃榱拢旱谝徽陆榻B人身保險與人壽保險概述及壽險功能,幫助學員了解人壽保險的基本概念;第二章介紹壽險行業(yè)特色及現(xiàn)代壽險公司的組織架構和運營模式;第三章講解壽險合同及常見條款;第四章介紹壽險產品及壽險產品組合的原則、方法;第五章講解壽險銷售渠道及壽險銷信流程;第六章介紹壽險公司業(yè)務流程。全書結構層次分明,內容詳實豐富。

內容概要

  《壽險教育訓練系列教材:認識壽險》旨在通過對人壽保險專業(yè)基礎知識、行的發(fā)展特色、產品的銷售特色及壽險公司經營管理基礎知識等方面的介紹,幫助銷售新人較為宏觀、系統(tǒng)、全而地了解壽險行業(yè)的概況,堅定其在壽險行業(yè)發(fā)展的信心,幫助其樹立正確的壽險銷售觀念,使其盡快地完成職業(yè)角色的定位,從而快速走上壽險銷售之路。同時《壽險教育訓練系列教材:認識壽險》在體例和形式上作了重大創(chuàng)新,對各章節(jié)的重要知識點以“關鍵術語”的形式予以提煉,各章節(jié)中設“知識要求”、“技能要求”、“知識回顧”、“學以致用”等模塊,緊密圍繞壽險營銷中的實際需要,以銷售活動為導向,以操作技能提高為核心,幫助學員盡快把握教材的重點,使教材形式更符合職業(yè)培訓的需要。

書籍目錄

第一章 壽險概述第一節(jié) 人身保險與人壽保險第二節(jié) 壽險的功能第二章 壽險行業(yè)與壽險公司第一節(jié) 壽險行業(yè)的特色與發(fā)展第二節(jié) 壽險公司的組織管理第三章 壽險合同第一節(jié) 壽險合同概述第一節(jié) 壽險合同的訂立與履行第三節(jié) 壽險合同的常見條款第四章 壽險產品第一節(jié) 壽險產品分類第二節(jié) 壽險產品組合第五章 壽險銷售第一節(jié) 壽險銷售渠道第二節(jié) 壽險銷售流程第六章 壽險公司業(yè)務流程第一節(jié) 承保第二節(jié) 保全第三節(jié) 理賠參考文獻

章節(jié)摘錄

  這一原則的日的,是保障保險人的利益,限制保險人的賠償范圍,對損失近兇不屬丁責任范圍中的不負賠償責任。引起保險事故發(fā)生的原因有時分復雜,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近因原則在運用過程中也會因情況的復雜而引起爭執(zhí)或糾紛,要求當事人各方實事求是,協(xié)商解決?! 。ㄋ模p失補償原則  1損失補償?shù)母拍睢 p失補償原則是指投保人與保險公司訂立保險合同,將特定的危險轉移給保險公司承擔;當保險事故發(fā)生時,保險公司給予被保險人的經濟補償恰好彌補被保險人遭受保險事故的經濟損失。通常包括兩層含義:  第一,保險合同訂立以后,保險標的遭受保險事故面產生損失,被保險人有權按合同的約定,獲得全而、充分的補償?! 〉诙?,保險公對被保險人的賠償恰好使保險標的恢復到未出險前的狀況,即保險補償以被保險人的實際損失為限,被保險人不能因保險賠償而獲得額外的經濟利益,其的是防止被保險人通過保險來獲利,減少道德風險。  2.《保險法》對損失補償原則的相關規(guī)定我國《保險法》第五十五條規(guī)定:“投保人和保險人約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并在合同中載明的,保險標的發(fā)生損失時,以約定的保險價值為賠償計算標準。投保人和保險人未約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的,保險標的發(fā)生損失時,以保險事故發(fā)生時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為賠償訓算標準。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超過保險價值的,超過部分無效,保險人應當退還相應的保險費。保險金額低于保險價值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人按照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承擔焙償保險金的責任?!薄 ∥覈侗kU法》第六十條規(guī)定:“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之口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shù)臋嗬!?/pre>

圖書封面

圖書標簽Tags

評論、評分、閱讀與下載


    認識壽險 PDF格式下載


用戶評論 (總計0條)

 
 

 

250萬本中文圖書簡介、評論、評分,PDF格式免費下載。 第一圖書網 手機版

京ICP備13047387號-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