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9-4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作者:中國法律出版社 編 頁數(shù):404
內容概要
遇到法律糾紛應該怎么辦?是從查找國家的法律規(guī)定下手?還是要先看看以前類似案件的處理結果?對于非法律專業(yè)人員而言,法律意識雖然越來越增強,但繁雜難懂的法律條文,環(huán)環(huán)相扣的法律程序等,都成為順利解決問題的極大障礙?!斗杉m紛處理一本通》系列圖書的出版,旨在幫助廣大遇到法律糾紛的讀者,清晰、明了的知道如何自助解決法律糾紛?! ”鞠盗袨槟峁┮韵路煞眨骸 》梢罁?jù)的理解與適用 選取解決繼承糾紛所必備的國家法律規(guī)定,并以注釋方式對重難條文進行了通俗、易懂的解讀。 適用答疑 根據(jù)繼承糾紛所涉及的類型細分了部分,并提煉了每部分常見的疑難問題進行法律解答?! 〉湫桶咐 【倪x取經(jīng)過法院審判的法律糾紛典型案例,為讀者解決類似糾紛提供法律結果的可預見性。其中,尤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報》中的案例最具權威指導性。 訴狀文書實例 提供處理法律程序中會遇到的各種訴狀文書的參考文本,并且以鮮活實例的方法為讀者展示寫作易學易用。
書籍目錄
第一部分 勞動糾紛處理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理解與適用(1994年7月5日)一、綜合勞動部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1995年8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yè)促進法(2007年8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2001年10月27日)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2005年5月2513)適用答疑1.公務員等一些特殊人員是否適用勞動法的規(guī)定?二、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2008年9月l8日)集體合同規(guī)定(2004年1月20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2003年5月30日)勞動部辦公廳對《關于如何理解“同一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時間”和“本單位工作年限”的請示》的復函(1996年9月16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破產企業(yè)一次性安置人員再就業(yè)后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2002年5月20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勞動合同制職工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2002年9月25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也除勞動合同取得經(jīng)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1999年9月23日)適用答疑1.事實勞動關系如何認定?2.廠長、經(jīng)理、黨委書記、工會主席等一些特殊身份人員是否需要簽訂勞動合同?3.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的,勞動報酬是否需要支付?4.何種情形下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5.“臨時工”能否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6.勞動合同的起止期限應當如、何計算?7.用人單位以“末位淘汰”制度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勞動者不服,起訴要求用人單位給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jīng)濟補償金的,人民法院應否支持?8.勞動者在何種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9.用人單位是否應與“臨時工”、“季節(jié)工”簽訂勞動合同?10.勞動合同中約定員工在合同期內不得結婚,是否有效?11.當勞動合同的內容與集體合同的內容不一致時如何處理?12.勞務派遣適用哪些崗位?13.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是否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14.非全日制用工終止合同的程序如何?終止勞動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15.勞動規(guī)章制度能否變更勞動合同條款?三、工資報酬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guī)定(1990年1月1日)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1994年12月6日)對《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guī)定(1995年5月12日)最低工資規(guī)定(2004年1月20日)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2008年1月3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高級專家延長離休退休期間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2008年7月1日)關于離退休人員取得單位發(fā)放離退休工資以外獎金補貼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批復(2008年8月7日)適用答疑1.用人單位能否以實物或購物券代替現(xiàn)金支付工資?2.勞動者請事假,并經(jīng)用人單位批準,用人單位是否需要支付勞動者該期間的工資?3.企業(yè)破產了,職工應當領取的工資由誰來支付?4.銷售人員沒有銷售業(yè)績。單位就可以不發(fā)工資嗎?5.因勞動者請假致使其實際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單位是否應承擔責任?6.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的工資應當如何發(fā)放?四、工時與休假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2007年12月14日)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2008年2月15日)企業(yè)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2008年9月18日)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guī)定(1995年3月25日)勞動部貫徹《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guī)定》的實施辦法(1995年3月25日)《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guī)定》問題解答(1995年4月22日)勞動部關于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復函(1997年9月10日)全國年節(jié)及紀念日放假辦法(2007年12月14日)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guī)定(1981年3月14日)國家勞動總局關于制定《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guī)定》實施細則的若干問題的意見(1981年3月26日)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于國營企業(yè)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規(guī)定(1980年2月20日)關于企業(yè)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1994年12月14日)關于特有工種不是提前退休特殊工種的復函(2002年8月14日)適用答疑1.對于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如何設定其標準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2.職工的探親假、結婚假或者喪假包括路途上的時間嗎?五、社會保險、福利(一)一般規(guī)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1999年1月22日)關于職工在機關事業(yè)單位與企業(yè)之間流動時社會保險關系處理意見的通知(2001年9月20日)社會保險行政爭議處理辦法(2001年5月27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1999年9月28日)(二)工傷保險工傷保險條例(2003年4月27日)工傷認定辦法(2003年9月23日)關于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2004年11月1日)關于事業(yè)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2005年12月29日)職業(yè)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2002年3月28日)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2003年9月23日)因工死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范圍規(guī)定(2003年9月23日)(三)養(yǎng)老保險國務院關于建立統(tǒng)一的企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制度的決定(1997年7月16日)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制度的決定(2005年12月3日)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個人賬戶……第二部分 勞動典型案例第三部分 勞動訴狀文書實例實用附錄
章節(jié)摘錄
第一部分 勞動糾紛處理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理解與適用(1994年7月5日) ?。?994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1994年7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8號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宗旨】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jīng)濟發(fā)展和社會進步,根據(jù)憲法,制定本法?! 〉诙l 【適用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yè)、個體經(jīng)濟組織(以下統(tǒng)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覚C關、事業(yè)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zhí)行?! 鴮τ趧趧臃ǖ倪m用范圍,勞動法大致上劃分為兩種類型:一類是企業(yè)、個體經(jīng)濟組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一類是國家機關、事業(yè)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應當注意,兩種情況下法律的要求是不一樣的,前一種情形下,勞動法的適用不以簽訂勞動合同為必要,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雙方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也適用勞動法的規(guī)定;而后一種情形下,只有雙方建立了勞動合同關系,才適用勞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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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律糾紛處理一本通》的條文理解適用,法律疑難解答,精選典型案例,創(chuàng)新訴訟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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