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9-5 出版社:中國檢察出版社 作者:龍宗智 著 頁數(shù):385
前言
在當前學界和司法實務界,推定及相關證明責任問題存在頗多爭議和混淆。2007年9月在中國政法大學證據(jù)科學研究院召開的“證據(jù)理論與科學國際研討會”上,我就推定問題作了一個發(fā)言,會后與樊崇義老師交談,他對這方面存在的問題也深有感觸,提出可以開一個會來討論一下,以澄清一些認識,我表示贊成。研討會會期原定于2008年5月下旬,但因汶川地震而改期,幾經(jīng)調(diào)整,開會已近年末?! ∫惶煅杏憰r間很短,但有刑訴法、刑法及證據(jù)學研究的諸位重要學者及實務界人士到場,而且有會前相當數(shù)量的賜稿,因此可以說集中展示了國內(nèi)學界與實務界在這一問題上的基本觀點,清理了思路、開拓了思維。參會學者以刑訴法方面為主,但也有一些刑法學者,將程序、證據(jù)與實體問題融為一爐,也是本次研討的特點之一。專家學者觀點有別,難以達成學術共識,但認識到推定與證明責任問題的復雜性與重要性,就無罪推定原則之下應慎重適用推定,以及設定推定和轉(zhuǎn)移證明責任的制度,應當考慮中國司法與訴訟制度的背景即中國司法國情等,可以說大體能夠成為共識。不同觀點的展開有助于今后的進一步研究,因此將參會論文匯集成冊,為進一步研究提供一些資料?! 〕啥际腥嗣駲z察院和成都市錦江區(qū)人民檢察院為會議提供了有力支持和服務保障,在此謹表謝意。 龍宗智 2009年元旦于成都
內(nèi)容概要
《刑事證明責任與推定》為該研討會相關問題的討論成果集結。2008年11月25日,由四川大學司法研究中心主辦、成都市錦江區(qū)人民檢察院協(xié)辦的“刑事推定及證明責任”研討會在四川省成都市舉行。來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檢察院等單位的實務界人士,以及全國各地十多所高校和研究機構的專家學者共50余人參加了研討會,提交學術論文16篇。與會人員就推定的界定、性質(zhì)以及和相關概念的區(qū)別;推定的設立與適用;主觀上明知要件的推定;以及相關的證明責任問題等議題進行了熱烈、深入的討論和交流。
書籍目錄
刑事推定及證明責任研討會會議綜述/1一、關于推定的界定、性質(zhì)以及和相關概念的區(qū)別/1二、關于刑事法中推定的設立和適用/6三、關于主觀上明知要件的推定/11四、關于推定涉及的刑事證明責任問題/15上篇刑事推定推定若干問題研究樊崇義馮舉/3一、推定含義的界定/3二、推定與證明責任/8三、推定與間接證據(jù)證明/12四、推定與司法認知、預決事實/14五、推定與經(jīng)驗法則和邏輯演繹/15六、毒品案件中的推定/16七、貪污賄賂案件中推定的運用/17八、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22九、財產(chǎn)持有人方面/25推定概念、適用條件及價值追求張保生/27一、推定概念辨析/27二、推定與推論的關系/38三、刑事證明責任與推定的關系/49刑事推定規(guī)則之構建宋英輝何挺/59一、推定與刑事推定規(guī)則/60二、我國運用刑事推定存在的主要問題/63三、構建我國的刑事推定規(guī)則/66非法占有目的之推定與司法認定夏黎陽雷秀華/70一、非法占有目的之二元主觀一元客觀的特殊性主觀內(nèi)容簡述/70二、推定是解決證明非法占有目的問題的主要方法/72三、非法占有目的之推定運用/77刑事推定問題的幾個要點鄧子濱/85一、推定在刑事法領域的引入/85二、推定的作用——縮短實體與程序的距離/87三、推定的基礎和理由/89四、從有罪推定到無罪推定/92五、刑事立法上的推定/94六、刑事司法中的推定/98七、推定的機能——以大陸法系犯罪構成要件為分析工具/103八、結論/106刑事侵權證明二重推定新論陳界融/107一、刑法上的行為與刑事訴訟中的證明/107二、刑事侵權事實證明負擔分配法理/118三、刑事侵權構成要件事實的證明/123四、阻卻違法性事實、阻卻可罰性事實的證明/130五、阻卻可罰性事實與檢察官的具體求刑權/137六、被告人承擔阻卻性事實存在的保障:被告人的強制取證權/140七、刑事侵權證明法理下自訴案件的重構/143八、結論/146推定在犯意認定中的運用賴早興/147一、推定在犯意認定中的爭議/147二、犯意認定中推定運用的必要性/149三、犯意推定的標準/154四、犯意推定與反駁/157美國證據(jù)法中的刑事推定鐘朝陽/161一、刑事推定的證據(jù)法內(nèi)涵令美國學者感到困惑/162二、刑事推定在證據(jù)法上的本質(zhì)特征/167三、最高法院對刑事推定的合憲性審查/172四、結論與思考/180推定的界限及適用龍宗智/186一、問題的提出與研究的意義/186二、推定的概念以及推定與推論的區(qū)別/190三、“事實推定”能否成立/200四、我國刑事立法中的推定規(guī)范/210五、刑事司法解釋中的推定/219六、余論:推定的創(chuàng)制與規(guī)制/228下篇證明責任量刑事實及其證明責任的分擔初論胡云騰李玉萍/233一、量刑事實的相對獨立性/234二、量刑事實的構成/238三、量刑事實證明責任的分擔/241論通過刑法減輕控方責任周光權/247一、為什么要適度減輕控方責任/247二、刑法立法與控方舉證責任的減輕/250三、刑法解釋與控方證明責任的降低/259四、余論/262論被告人證明責任的承擔鄧修明/266一、我國被告人證明責任承擔的現(xiàn)狀分析/266二、我國被告人證明責任承擔的理性思考/269三、國外被告人證明責任承擔的設定研析/271四、我國被告人證明責任承擔的范圍設定/275“幽靈抗辯”與刑事被告人舉證責任研究萬毅/280一、“幽靈抗辯”在司法實踐中的具體表現(xiàn)和樣態(tài)/281二、域外證據(jù)法上應對“幽靈抗辯”的兩種模式/285三、我國現(xiàn)行刑事訴訟法背景下“幽靈抗辯”的應對模式及策略/297犯罪主觀要件的證明問題吳丹紅/306一、問題的提出/306二、犯罪主觀要件與推理、推論/311三、犯罪主觀要件與推定/315四、主觀要件與控方證明責任/319五、結論/323再論被告人承擔客觀證明責任張斌/325一、持有型犯的犯罪構成屬性以及證明問題的主要疑難/326二、學界對持有型犯罪證明責任分配的主要觀點/328三、三種觀點辨析以及被告人在持有型犯罪中承擔客觀證明責任的實體法根據(jù)/329四、被告人的客觀證明責任在持有型犯罪中的具體情況/333五、被告人承擔客觀證明責任的刑法原理/337六、結論/342我國刑事證明責任分配的理論重構黃維智/343一、刑事證明責任分配的一般要求/343二、建構刑事證明責任分配理論體系的理由/345三、檢察官的爭點形成責任/346四、被告的疑點形成責任/350五、檢察官的疑點排除責任/354附錄一、聯(lián)合國相關公約摘錄/359二、有關司法解釋/365三、刑法有關條款/380四、其他規(guī)定/382后記/385
章節(jié)摘錄
在法律上預先假定某種不利于被告人的結論,如果其對該結論有異議,試圖反駁該結論,并擺脫司法追究,就必須提出相反的證據(jù)加以證明,就是有必要的。另外,有的事情發(fā)生的概率較高,基于保護法益的考慮,預先假定行為人是必須承擔刑事責任的人,從而減輕控方證明責任,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①所以,在特殊情況下,考慮訴訟規(guī)律,賦予被告人舉證責任,適當降低控方證明責任,對于實現(xiàn)刑罰功能,實現(xiàn)訴訟效率和訴訟便利性都有重要意義?! ≡诒疚闹?,筆者將舉證責任轉(zhuǎn)移、證明責任倒置、控方說服責任降低的情況,統(tǒng)稱為控方證明責任的減輕?! 《?、刑法立法與控方舉證責任的減輕 ?。ㄒ唬┪覈谭ㄖ锌胤脚e證責任降低的情形 1.舉證責任轉(zhuǎn)移 在刑事訴訟中,由于控方承擔指控犯罪的職能,所以其負有舉證責任和說服責任。在舉證責任轉(zhuǎn)移的場合,提出證據(jù)的責任首先由控方承擔,但被告人進行辯護時,舉證責任轉(zhuǎn)移到被告人一方?! ∨e證責任轉(zhuǎn)移的情況,主要包括違法阻卻事由和免責事由兩種情況。違法阻卻事由包括正當防衛(wèi)、緊急避險、被害人承諾等情況,在這些場合,行為表現(xiàn)上符合構成要件,但由于需要保護的法益不存在,或者行為的法益侵害性較小,刑事違法性不存在。免責事由包括未成年、精神病等情形,被告人不滿14周歲的,不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對特定八種危害行為之外的行為不負刑事責任;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不能控制自己的行為性質(zhì)時實施的危害行為,不負刑事責任。因此,違法阻卻事由和免責事由都是被告人進行無罪辯護的理由。在免責的場合,行為客觀上具有違法性,只是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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