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0-4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胡興建,付子堂 編 頁數:325
前言
查士丁尼皇帝欽定的《法學階梯》開宗明義:“正義是給予每個人他應得的部分的這種堅定而恒久的愿望。法學是關于神和人的事物的知識;是關于正義和非正義的科學。”[1] 然而,人世間最難認識的也莫過于“神和人”事、“正義和非正義”。尤其是,在歷史的長河中,人被打上各種烙印,原初本性已然扭曲,本相盡失。一如立于海邊的“格洛巨斯石像”,因浸泡海中,腐蝕和沖刷已使其肢體斷離碎散,而海水退去留下的貝殼、海草以及沙石又覆蓋其上,以至根本看不清其本來面目。不過,一些思想的勇者卻憑借自己優(yōu)異的稟賦和勤奮的努力,剝開覆蓋在人之本相上的歷史沉渣,并將其所見形諸文字,匯集成書,此即流傳于世的“經典”?! 】梢?,經典乃是人類思想的結晶,是偉大思想家、立法者給人類留下的一座座思想“富礦”,是人類不斷獲得啟發(fā)的源泉。思想巨人總是以其高超的智慧,體察人類的情欲,洞悉復雜而深邃的人性。他們時刻關注著人類的幸福,他們提出的問題總是人需要面對的根本問題。因此,面對經典,即面對人自身;閱讀經典,即認識人自己。這是思想、學術最初的沖動。深入經典,學術才有寬厚的基礎;借助偉人的眼光,我們才能看得更遠。學術之于經典,猶如樹木之于大地,只有深深扎根大地,才能枝繁葉茂。
內容概要
《經典中的法理(2010年第1卷)(總第1卷)》分設了三個子專題:其一,發(fā)端與展開;其二,反思與出路;其三,碰撞與發(fā)端。發(fā)展與開端。本專題選了三篇論文:“法律精神的科學建構”、“契約社會的阿基琉斯之踵”和“革命·法律·秩序”,分別討論孟德斯鳩、盧梭和法國大革命。反思與出路。也有三篇論文:“韋伯的科層制理論及其合法性問題”、“權利正當性的后形而上學重建”和“德沃金的整體性法律闡釋理論”,分別討論韋伯、哈貝馬斯和德沃金。碰撞與發(fā)端。本卷遴選了一篇論文:“1898-1911:梁啟超立憲思想的萌生與轉變”,討論梁啟超的法律思想。
書籍目錄
總序本卷題旨發(fā)端與展開“法律精神”的科學建構——孟德斯鳩地理學說的法哲學意義初探“契約社會”的阿喀琉斯之踵——盧梭《社會契約論》的內在難題革命·法律·秩序——對法國大革命的解讀反思與出路韋伯的科層制理論及其合法性問題——思想史的譜系與中國語境權利正當性的后形而上學重建——哈貝馬斯權利理論研究德沃金的整體性法律闡釋理論碰撞與發(fā)端1898—1911:梁啟超立憲思想的萌生與轉變后記
章節(jié)摘錄
按理說,英國革命和美國革命通過血與火的洗禮凝練出的保持穩(wěn)定的秩序經驗顯而易見,法國革命應該可以超越英美革命,創(chuàng)造出優(yōu)越于英美革命、更加完美的秩序變革。但在革命期間的法律傳統(tǒng)和秩序問題上,英美革命和法國革命之間明顯存在著奇怪的“真空”狀態(tài)——法國從美國那里學到并加以應用的除了革命理論和成文憲法外,沒有其他實質內容;至于英國的君主立憲制,隨著革命判處路易十六死刑,在法國革命中也走到盡頭。除了復雜的內部政權斗爭,嚴峻的外敵逼迫等客觀原因外,與法國革命產生了濃厚的“抗英情結”和超越美國的亢奮心態(tài)大有關系。法國人鄙視英國的憲章,認為英國的憲章是經不起批判的。在啟蒙時期,真正為英國憲政高唱贊歌的人,與抨擊討伐者相比,可謂勢單力薄。西耶斯曾把欽羨英國憲政制度的孟德斯鳩稱為“貴族的孟德斯鳩”。[2]西耶斯在《論特權、第三等級是什么?》中態(tài)度十分鮮明:“仿效精神不會把我們引向正確的道路。我很懷疑這個被人吹噓得如此厲害的杰作能否經得住真正政治秩序的公正檢驗。我們已經說過,只能把它視為哥特式迷信的遺物。說到底,為什么我們要羨慕英國憲法呢?對待這個接近社會組織的正確原則,不能說我們今天比1688年的英國人更不熟悉。然而,若是我們有了真正的善的典型,為什么非要仿效一個復制品不可呢?就讓我們立即樹立雄心壯志,把我們自己變成各國的榜樣吧!”[0]法國革命者在努力擺脫模仿英國革命,對英國革命總結出的原則一律加以否定。相比之下,美國的革命經驗對法國大革命的影響則大一些。托克維爾有同樣的說法:“的確,美國革命對法國革命有很多影響。當美國革命在歐洲其他國家還只是一個新鮮奇特的實踐時,對法國人來說,它并不陌生,只不過更有血有肉更震撼人心罷了。在歐洲,它令人震驚;在法國,它使人信服?!盵4]美國革命的成果對法國更具有新鮮感,法國人對美國的故事興奮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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