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9-4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作者:理查德·L.埃貝爾 頁數: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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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當這本書即將呈現在讀者面前時,我內心對美國律師職業(yè)懷著一種強烈的矛盾情緒,而我作為美國律師職業(yè)中的一員也已經有將近25年。起初,我被律師的理想主義所吸引。至今我仍對童年時觀看的根據斯科普斯案的審判(Scopes trial)改編的《向上帝挑戰(zhàn)》(Inherit the Wind)-劇記憶猶新,尤其是能與劇中的克萊倫斯·丹諾(Clarence Darrow)律師產生情感共鳴。在我成年時又恰好經歷了民權運動,那些為了主張平等權利而甘冒羞辱、監(jiān)禁、暴力甚至死亡風險的黑人,他們的勇氣使我感到由衷的敬畏。1962年我進入法學院,夢想著成為一名民權律師。在第二年的夏季我開始研究民權法,畢業(yè)后我進入密西西比州公民法定權利保護律師委員會(Lawyers’Commit-tee for Civil Rights Under Law)工作。在20世紀70年代早期,我成為紐黑文法律援助協(xié)會(New Haven Legal Assistance Association)的一名法律援助律師。然而,我現在成了一名學術法律人(academk:lawyer),而不是一個法律實踐者。作為一名法律教師,我樂享職業(yè)帶來的批評特權,并得以遠離不容執(zhí)業(yè)律師忽視的道德困境以及組織化的律師業(yè)的復雜政治。但是,由于在過去19年里我一直致力于培養(yǎng)法律人,并且在我剩余的職業(yè)生涯中極有可能繼續(xù)致力于此,所以,如同其他執(zhí)業(yè)律師一樣,我也被深深地卷入到法律職業(yè)所面臨的問題和挫敗之中。我接受了體制內的工作,必然的,我從事的工作是:幫助一些人爭取進入法學院并使之在其中表現出色,嚴格地塑造他們的職業(yè)志向和自我形象,同時引導他們找到合適的職業(yè)和工作。如同法律執(zhí)業(yè)實踐一樣,大部分的法律教學是未經反思的常規(guī)教育,而不是有目的的改造。所有的法律都不可避免地具有兩面性。它不斷地促成現存的不平等和不公正,并為之辯解;然而,它也代表著理想,并提供一些制度,使這些理想借助子這些制度得以實現。律師表現出同樣的道德模糊性。律師業(yè)營造并捍衛(wèi)自身在經濟、社會和政治等領域一系列各種各樣的特權。它提出一套觀念體系,借此就可以通過援引自己的專業(yè)技術知識來避免道德上的艱難抉擇。大多數律師堅持把自己的日常工作看做是道德中立的和非政治的。
內容概要
本書詳細地描述了美國律師業(yè)在過去的100多年里,通過構建職業(yè)門檻以控制新加入者的數量和質量來實現職業(yè)化的努力。作者對執(zhí)業(yè)限制措施的興起與衰落、律師創(chuàng)造法律服務的需求,以及律師業(yè)尋求自我管理排斥外部控制的努力作了詳盡描述,并用律師收入和地位的統(tǒng)計數據說明了律師們的努力的成功。作者還分析了20世紀70年代和80年代美國律師業(yè)發(fā)生的轉型,并對美國律師業(yè)的現狀和未來提出了若干批判性的見解。
作者簡介
理查德·埃貝爾(Richard L. Abel)是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的法學教授。他出生于1941年,1962年獲哈佛大學文學士學位(B.A.)。1965年他獲哥倫比亞大學法學士學位(LL.B.)后,曾在密西西比州民權保護律師委員會工作,1969年開始在耶魯大學法學院任教,1971-1972年他任職于紐黑文法律援助協(xié)會。1974年他在倫敦大學亞洲和非洲研究學院獲得哲學博士學位(Ph.D.),此后一直任職于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法學院主要著作有《非形式正義的政治》(論文集)(The Politics of Informal Justice,1982);《英格蘭和威爾士的法律職業(yè)》(The Legal Profession in England and Wales,1988);《社會中的律師》(31卷)(Lawyers in Society,1989-1989);《政治的特殊方式:反種族隔離抗爭中的法律1980-1994》(Politics by Other Means: Law in the Struggle against Apartheid,1980-1994,1995);《律師:一種批判解讀》(Lawyers;A Critical Reader,1997);《言論尊重與尊重言論》(Speaking Respect,Respecting Speech,1998);《市場與國家之間的英國律師:職業(yè)主義的政治》(English Lawyers between Market and State:The Politics of Professionalism,2003)
書籍目錄
序第一章 導言第二章 職業(yè)理論 韋伯主義關于市場中的職業(yè)理論 馬克思主義的階級結構中的職業(yè)理論 結構功能主義的職業(yè)和社會秩序理論 理解美國律師的理論框架第三章 控制律師自身的產生 未形成職業(yè)的律師業(yè) 職業(yè)主義的興起 緊縮對供給的控制 準入控制的軌跡第四章 控制準入的后果 律師的數量 影響律師自身產生的因素 律師的特點 人口統(tǒng)計上的變化第五章 執(zhí)業(yè)限制:控制生產者的生產 界定壟斷 保衛(wèi)自己的勢力范圍排斥其他律師 價格壟斷 廣告和推銷 專業(yè)化:通過界定市場重新爭得控制 執(zhí)業(yè)限制措施的興起和衰落第六章 創(chuàng)造需求:職業(yè)規(guī)劃的一個新策略? 重新發(fā)現法律需要 對職業(yè)慈善活動的限制 刑事案件中獲得法律辯護權的制度化 民事法律援助的爭議地帶 公共利益法律 拓展中產階級客戶 創(chuàng)造需求是控制市場和提升地位的一個有效方式嗎?第七章 自我管理 職業(yè)道德規(guī)則的頒布 紀律懲戒程序 保護當事人免受經濟損失 保證職業(yè)能力 自我管理的記錄第八章 職業(yè)規(guī)劃有多成功? 律師的收入 律師的地位 律師們變化的命運第九章 律師業(yè)內部的分化 律師業(yè)的外圍:受雇用的律師 律師業(yè)的核心:私人執(zhí)業(yè) 一個或多個律師業(yè)?集體行動的困境第十章 職業(yè)的再生產 法學院的社會化 勞動力市場的合理化 角色分配 學徒制的復興 再生產的制度化第十一章 律師業(yè)的未來表格參考文獻 職業(yè)理論類 實證研究類索引譯后記
章節(jié)摘錄
第一章 導言美國近80萬律師組成了世界上規(guī)模最大的職業(yè)群體,不論是在絕對數量上講,還是按人口比例來講,都是如此。他們也是最富有的群體,尤其是上層頂尖級律師,平均起來也是如此。相對于其他國家的同行而言,他們或許是政治上力量最強大的,主宰著聯(lián)邦和州的立法、行政機構。甚至在文化形象上他們也是最負盛名的,從神話般的人物形象,如亞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到道德上更模糊但或許更廣為人知的大眾傳媒中的角色,.如電視劇《洛城法網》(L.A.Law)中的人物形象。由于這些以及其他一些原因(包括美國政治、經濟以及文化霸權的影響),美國律師已經成為其他國家律師職業(yè)效法的楷模,并對之產生有力影響。20世紀初,由美國首創(chuàng)的大型律師事務所迅速擴散,遍及大多數發(fā)達資本主義社會(部分是為了適應與美國大型律師事務所的外國分支機構的競爭)。由于美國律師業(yè)的規(guī)模使它成為一個對計算機化有高度吸引力的市場,美國律師已經成為欣然接受信息技術發(fā)展成果的先鋒,而信息技術也在各個方面引起了完全意義的變革,如法律知識的存儲和恢復、復雜事實證據的組織和展示以及法律文書的起草等。律師執(zhí)業(yè)的國際化不僅僅是世界經濟增長推動的結果,而且也是律師扮演的功能角色發(fā)生具有深遠意義變革的結果。在此之前,大多數律師都將他們的主要精力投入到訴訟中。結果,職業(yè)活動成為了國內活動(甚至是地方性活動)——以律師的法庭業(yè)務為中心。其典型如英國的出庭律師(barrister)、法國的辯護律師(avocat)、德國的辯護律師(Rechtsanwalt)、日本的辯護士(bengoshi)。現在,越來越多的律師把他們更多的時間投入到為那些跨國客戶進行談判和提供咨詢服務、與國外的貿易伙伴進行交往、獲取外國政府的許可之中。歐洲經濟共同體承諾在1992年消除所有內部貿易壁壘,這將造就一個與現在美國跨州法律執(zhí)業(yè)驚人相似的跨國界的歐洲律師業(yè)。
后記
本書的作者埃貝爾是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法學院的一名教授,講授侵權法、法律職業(yè)及法律與社會變革等課程。他曾擔任法律與社會學會(LaW and Society As。sociation)的會長,《非洲法研究》(African Law Studies)和《法律與社會評論》(Law&Society Review) 的編輯,以及美國、澳大利亞和歐洲法律與社會研究領域的一些雜志的編委會成員。他曾在1977年參與創(chuàng)建批判法律研究學會(Conference onCritical Legal Studies), 因而也是美國批判法學的領軍人物之一。埃貝爾教授的著作頗豐,出版書籍十多本,發(fā)表文章及書評達一百多篇。在其眾多著作中,本書是其關于美國法律職業(yè)研究的代表性著作。本書出版于1989年。在書中,埃貝爾教授系統(tǒng)地描述了美國律師業(yè)百余年來興起的歷史,運用韋伯關于市場競爭下的職業(yè)理論、馬克思主義的階級分析理論以及結構功能主義對職業(yè)和社會秩序的分析這三大分析框架, 以其獨特的社會學視角和豐富的數據材料向讀者展現了一幅美國律師業(yè)形成和發(fā)展的歷史畫面。在我國律師業(yè)和法學教育高速發(fā)展的今天,審視美國律師業(yè)作為一個職業(yè)的興起和發(fā)展,無疑對改善我國國內律師業(yè)和法學教育的現狀大有裨益。本書的翻譯得益于導師張志銘老師的推薦和提攜,沒有張老師的鼓勵和幫助,我們不可能承擔本書的翻譯工作。在歷經了許多工作到月亮落山而早晨從中午開始的日子之后,譯稿初成時,張老師認真地校對了本書的部分譯稿,并仔細而耐心地為我們講解譯稿中的錯誤和疏漏,尤其是張老師對譯稿用語和句法的辨析,使我們的譯稿增色良多,也使我們又一次領略到張老師治學的嚴謹和認真。在此,我們對張老師這幾年來的關心和照顧,深深地表示感謝,盡管再多的感謝之辭也不足以表達我們內心的感激。在翻譯的過程中,張國峰負責的是第七至十一章正文的翻譯, 而張元元則負責翻譯本書其他部分。同門的李建新大哥、郭國堅師弟分別對我們的譯稿作了大量的校對工作,在此向他們表示誠摯的感謝。
媒體關注與評論
本書資料詳盡、信息豐富……有引人深思的分析……或許最有力度的……是理查德·埃貝爾基于對美國律師業(yè)過去和現狀的深入分析、對未來提出的富有洞察力的見解。僅憑這一點,《美國律師》就非常值得閱讀?! 睹绹蓭焻f(xié)會雜志》(ABA Journal)埃貝爾提出了一個質疑——幸好,這個質疑正需要爭論……這本書里重要的真知灼見非常值得一看?! 秶摇罚═he Nation)論證有力而又清晰流暢……每個法律職業(yè)人都應該讀一讀?! 兜驴怂_斯法律評論》(Texas LaW Review)自1954年布勞斯坦和波特的著作問世以來,《美國律師》是對美國法律職業(yè)描述最詳盡的一本書,這也是一本極為有用的匯編,匯集了歷史上和當前學界對律師這一職業(yè)的研究。沒有一個學者能像埃貝爾這樣熟練地運用這些資料?! _伯特·W·戈登,耶魯大學法學院(Robeut W.Gordon,Law School of Yale University)這本書將對律師業(yè)產生重要影響。它從總體上對法律職業(yè)作出了具有挑釁意味,同時也是批判性的解釋?! 貍愃埂す希绹蓭煒I(yè)基金會副主任(Terence Halliday,Deputy Director,American BarFoundation)
編輯推薦
《美國律師》講述了“美國法律文庫”是“是美元首法治計劃”(Presidential Rule of Law initiative)項目之一,該項目計劃翻譯百余種圖書,全面介紹美國高水平的法學著作,是迄今中國最大的法律圖書引進項目?!懊绹晌膸臁敝鲗㈥懤m(xù)推出,以饗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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