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9-5 出版社:中國經(jīng)濟出版社 作者:何菲菲 編 頁數(shù):397
前言
在我國歷史上,判例作為一種重要的法律形式,曾經(jīng)發(fā)揮了重要的作用。在特定的歷史時期,其地位和作用甚至超過了法典。朱熹曾言:“大抵立法必有弊,未有無弊之法……”在司法實踐中,為了彌補法典的不足,判例應運而生。從商周的御事、春秋的成事(《論語·為政》:“子日:成事不說,遂事不諫,既往不咎”)、戰(zhàn)國的比、類,秦代的“廷行事”、漢代的“決事比”、唐代的法例到宋元的斷例、明清的條例,古代判例實踐如同古代法典的編纂一樣,綿延不絕,表現(xiàn)出頑強的生命力。特別是清代,因案生例的制度正式確立,判例經(jīng)過成案、定例、入律幾個層次,最終以條文的形式融入法典,成為法典正文的附注。隨著社會的發(fā)展,法典不斷從司法實踐中汲取營養(yǎng),得以修正和完善。律例并行,例以輔律并發(fā)展入律的法制格局最終成熟。這在世界上都是獨具特色的,具有相當高的科學性與合理性?! 〗詠?,以歐洲的法典法為模本的清末修律構成了對古代判例傳統(tǒng)的第一輪沖擊,但其后的北洋政府和國民政府時期,面對“殘缺的法制狀況與人民對完備的法律秩序的迫切需要之間的矛盾”和“新法與現(xiàn)實社會生活彼此脫節(jié)的矛盾”,北洋政府大理院和國民政府最高法院大量編纂和頒行判例,作為各級法院的審判依據(jù)。判例再度繁榮。雖然國民政府后來進行了大規(guī)模的立法活動,但判例在法律實踐中仍具有重要地位,發(fā)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
內容概要
在我國歷史上,判例作為一種重要的法律形式,曾經(jīng)發(fā)揮了重要的作用。在特定的歷史時期,其地位和作用甚至超過了法典。我們選擇司法實踐中一批典型,疑難案例,匯集成書,目的就在于此。希望這套案例叢書能夠對廣大法律工作者和一般讀者學習和掌握法律知識、處理法律糾紛、依法維護自身權益,能夠有所裨益。
書籍目錄
第一部分借貸關系案例民間借貸1.借款人為未成年人,借款行為是否有效?2.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非法活動,借貸關系能得到法律保護嗎?3.約定的還款條件無效是否影響借貸合同的效力?4.被脅迫寫下欠條,借貸關系有效嗎?5.夫妻間“借款打欠條”是否成立借貸關系?6.丈夫因工作關系向所在單位借款,借款應當由誰來償還?7.民間借貸中計算復利合法嗎?8.無息借款中,債權人能否主張逾期利息?9.貸款方是否可以要求負有連帶責任的借款人之一償還全部借款?10.借款利率約定不明確的,借款人是否還需要支付利息?11.借款人向公證機關提存后,貸款人是否還有權要求借款人還款?12.借款人死亡,由誰承擔還款責任?13.借貸關系中的第三人應承擔什么責任?14.借款人怠于行使到期債權,貸款人能否代位取得?15.合伙企業(yè)負責人向第三人借款,應當由誰來承擔償還責任?16.因公司未出資導致借款難還,會計師事務所虛假驗資應當承擔責任嗎?17.出借人在借出款項時先行扣除到期利息,是否受法律保護?18.民間借貸約定利息過高能否得到法律支持?19.在借據(jù)左側空白處簽名,是否應當認定為共同借款人或保證人?20.企業(yè)能否以扣發(fā)養(yǎng)老金的形式抵償職工的借款?2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借貸關系發(fā)生的爭議,應當如何處理?22.未實際履行的借條效力如何認定?23.借款合同中如何進行舉證責任的分配?24.借款合同未約定還款期限,借款的訴訟時效如何計算?25.未進行清算就向有關部門申請注銷企業(yè)法人,對被注銷的企業(yè)法人的債務,應由誰承擔?26.借款合同糾紛的管轄權如何確定?27.在投資入股未兌現(xiàn)情況下。投資人是否可以以投資款轉變?yōu)榻杩顬橛梢蠓颠€?28.借款合同的債權人將自己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能否得到支持?29.債權人僅提供借據(jù)復印件的,能得到法院支持嗎?30.借款關系是否已經(jīng)超過訴訟時效?31.借款人還款后得知債務已逾訴訟時效,起訴要求債權人返還能得到支持嗎?32.借款人不承認他人代簽借條的,如何處理?33.借款人能否以手機短信來證明自己已經(jīng)還款的事實?34.欠條未明確年份的,應當如何處理?35.以收條主張借款關系能得到支持嗎?36.代簽欠條的,還款責任應當由誰來承擔?37.借貸雙方均缺乏確鑿證據(jù)的,如何處理?38.私自錄音形成的錄音帶能否作為借款事實的證據(jù)?39.承認借款約定利息后能否反悔?40.質疑還款憑據(jù)的真實性,應否承擔舉證責任?41.名為委托合同實為信托貸款合同,合同效力如何?42.借款人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能否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貸款?43.名為融資租賃合同實為借貸合同的,應當如何處理?44.無權代理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應當由誰承擔還款責任?45.銀行作為出借方主張復利,能得到法律支持嗎?46.委托貸款中,受托人沒有履行相應的監(jiān)督職責,應當承擔何種責任?47.借款人低價轉讓財產(chǎn)的,出借方主張撤銷借款人的轉讓行為能否得到支持?48.借款人通過假協(xié)議離婚轉移財產(chǎn)、逃避還款義務的,貸款人能否申請撤銷財產(chǎn)分割協(xié)議?49.企業(yè)分立后,原企業(yè)的貸款由誰來償還?50.委托貸款合同中,將借款直接歸還給委托人的,能否得到支持?51.私貸公用的情況下,誰應當承擔還款責任?52.合伙債務轉化為個人債務的,應當如何處理?53.對于到期債權,出借人能否單方面主張抵銷?54.貸款人在發(fā)放貸款過程中發(fā)現(xiàn)借款人經(jīng)營情況嚴重惡化的,可否中止發(fā)放貸款或解除合同?55.貸款人轉讓權利通過公告方式通知借款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56.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的企業(yè)拖欠銀行借款,企業(yè)的股東或上級主管單位應負何種責任?57.在債務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時,債權人能否要求開發(fā)商履行回購義務?58.借款合同中是否可以約定合同的生效條件和解除條件?59.借款人、保證人張冠李戴,誰應承擔償還貸款的責任?60.借款人在借款到期前明確表示無力償還借款的,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歸還全部借款能否得到支持?61.企業(yè)間借貸糾紛應當如何處理?62.如何認定名為聯(lián)營的借貸合同?第二部分 擔保關系案例抵押關系質押關系保證關系附錄
章節(jié)摘錄
第一部分 借貸關系案例 1.借款人為未成年人,借款行為是否有效? 【案情】 2002年11月,張應聲(15歲)因急事向然雪江借錢,然雪江因與張應聲的哥哥關系好,遂將現(xiàn)金250元和從銀行取出的l500元現(xiàn)金借給張應聲,并約定2個月后還款。借款到期后,然雪江多次向張應聲索要借款,張應聲均以沒有錢為借口久拖不還,然雪江遂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張應聲償還借款1750元?! 緺庿Q】 原告然雪江提出,被告向自己借款1750元,事實清楚,被告也不否認這一點,既然約定了兩個月,就應當按照約定兩個月還款,現(xiàn)在被告張應聲違反約定不還款,因此請求法院判決張應聲還款1750元?! ”桓娣ǘūO(jiān)護人提出,張應聲將所借款項轉借給文景蘭,文景蘭現(xiàn)在下落不明,故無法還款。張應聲是未成年人,其所實施的行為為無效民事行為,因此不應當承擔還款責任?! ?/pre>媒體關注與評論
有法者以法行,無法者以類舉?! 髯印 》墒瞧毡榈模瑧敻鶕?jù)法律來確定的案件是單一的。要把單一的現(xiàn)象歸結為普遍現(xiàn)象就需要法官?! R克思 司法過程的最高境界并不是發(fā)現(xiàn)法律,而是創(chuàng)造法律。 ——卡多佐編輯推薦
閱讀《借貸·擔保糾紛案例》,了解有關如何處理借貸擔保糾糾紛的法律知識?! 〗杩钊藶槲闯赡耆耍杩钚袨槭欠裼行??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非法活動,借貸關系能得到法律保護嗎?約定的還款條件無效是否影響借貸合同的效力?被脅迫寫下欠條,借貸關系有效嗎?夫妻間“借款打欠條”是否成立借貸關系?丈夫因工作關系向所在單位借款,借款應當由誰來償還?民間借貸中計算復利合法嗎?圖書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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