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8-4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楊立新 頁數(shù):271
Tag標簽:無
內容概要
本書共分5個章節(jié),對民事裁判的方法進行了全面系統(tǒng)地探討和研究,具體內容包括民事裁判方法的現(xiàn)狀及其改進、發(fā)現(xiàn)請求權、請求權定性、尋找請求權法律基礎、確定請求權等。該書可供各大專院校作為教材使用,也可供從事相關工作的人員作為參考用書使用。
作者簡介
楊立新,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
書籍目錄
導論 民事裁判方法的現(xiàn)狀及其改進 一、應當重視研究民事裁判方法問題 二、我國民事裁判方法的現(xiàn)狀 三、現(xiàn)行民事裁判方法的缺陷 四、請求權法律基礎民事裁判方法的可借鑒性 五、五步裁判法第一章 發(fā)現(xiàn)請求權 第一節(jié) 發(fā)現(xiàn)請求權的意義 一、發(fā)現(xiàn)請求權是民事裁判的第一步 二、民法裁判規(guī)范的集中體現(xiàn)就是請求權 三、司法裁判權的基礎是請求權 第二節(jié) 對請求權體系和作用的理性表述 一、民事權利保護請求權體系的基本構成 二、民事權利請求權保護體系的基本內容和基本作用 三、原權請求權與次生請求權的關系調整 四、民事權利保護請求權與本權請求權的關系 第三節(jié) 請求權體系和作用的具體解說 一、權利保護請求權的兩種不同類型 二、發(fā)現(xiàn)請求權還必須確定原告行使的請求權是本權請求權還是權利保護請求權 三、請求權體系的兩種系統(tǒng)及其關系 ·本章歸納·發(fā)現(xiàn)請求權的具體規(guī)則第二章 請求權定性 第一節(jié) 請求權定性概述 一、請求權定性的概念 二、為什么要在請求權沒有確定之前定性 三、請求權定性的基本方法 第二節(jié) 民事法律關系的民法方法論意義 一、民事法律關系是民法的基本方法 二、民事法律關系存在的社會環(huán)境 三、民事法律關系學說的民法方法論意義 第三節(jié) 民事法律關系的一般學說 一、民事法律關系的概念和特征 二、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 三、民事法律關系流轉 第四節(jié) 請求權定性的具體方法 一、請求權與民事法律關系的關系 二、請求權定性的首要一步是對請求權法律關系進行類型化 三、請求權定性的最終要求是對請求權法律關系進行具體化 ·本章歸納·請求權確定的具體規(guī)則第三章 尋找請求權法律基礎 第一節(jié) 尋找請求權法律基礎概述 一、尋找請求權法律基礎的含義及內容 二、尋找請求權法律基礎的方法和意義 第二節(jié) 對請求權法律基礎的理解 一、民法的基本內容 二、民法規(guī)則及其體系 三、民法司法解釋 第三節(jié) 尋找請求權法律基礎的方法 一、請求權指向的法律規(guī)范就是該請求權的法律基礎 二、請求權法律基礎的不同情況 三、請求權法律基礎的確認 ·本章歸納·尋找請求楓法律基礎的具體規(guī)則第四章 確定請求權 第一節(jié) 確定請求權概述 一、確定請求權的含義 二、確定請求權的意義 三、確定請求權應當區(qū)分請求權的構成和行使的區(qū)別 第二節(jié) 侵權請求權的確定方法 一、違法行為 二、損害事實 三、因果關系 四、過錯 五、確定侵權請求權須嚴格確認侵權責任構成要件 第三節(jié) 不履行債的請求權的確定方法 一、不履行債的請求權類型及確定方法 二、不履行債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確定 三、不履行債的其他請求權的確定 第四節(jié) 其他請求權的確定方法 一、本權請求權義務不履行的請求權確定 二、原權請求權的確定 三、對其他請求權的確定 第五節(jié) 確定對方當事人的抗辯和抗辯權 一、抗辯的概念和意義 二、抗辯權的概念及其特征 三、抗辯權的類型 四、抗辯和抗辯權的效果 第六節(jié) 事實認定與當事人確認 一、案件事實認定 二、當事人確認 ·本章歸納·請求權確定的具體規(guī)則第五章 適用法律裁判 第一節(jié) 適用法律裁判概說 一、適用法律裁判的概念和特征 二、適用法律裁判的意義 第二節(jié) 強制性法律規(guī)范的適用方法 一、強制性法律規(guī)范的性質和表現(xiàn) 二、強制性法律規(guī)范的適用規(guī)則 三、適用強制性法律規(guī)范的典型案例 第三節(jié) 任意性法律規(guī)范的適用方法 一、任意性法律規(guī)范的性質和表現(xiàn) 二、任意性法律規(guī)范的適用規(guī)則 第四節(jié) 民事習慣和法理的適用方法 一、民事習慣和法理適用的意義 二、民事習慣適用規(guī)則 三、民法法理適用規(guī)則 四、對于存在法律空白的案件法官應當敢于進行法律適用的探索 第五節(jié) 準確理解法律 一、掌握民法基本規(guī)則的精神 二、正確解釋民法的具體規(guī)則 第六節(jié) 作出裁判 一、作出裁判的方法 二、制作裁判文書 ·本章歸納·適用法律裁判的具體規(guī)則關鍵詞索引
章節(jié)摘錄
第一章 發(fā)現(xiàn)請求權第一節(jié) 發(fā)現(xiàn)請求權的意義一、發(fā)現(xiàn)請求權是民事裁判的第一步請求權的裁判方法,就是請求權法律基礎的方法,簡稱請求權方法。王澤鑒教授在說到這個方法的時候說:“請求權基礎的尋找,是處理實例題的核心工作。在某種意義上,甚至可以說,實例解答,就在于尋找請求權基礎。請求權基礎是每一個學習法律的人必須徹底了解,確實掌握的基本概念及思考方法。”同樣如此,在司法實踐中,裁判一個民事案件,也是首先必須發(fā)現(xiàn)原告是否具有請求權。這就是,一個當事人在向法院起訴的時候,法官必須要看他有沒有一個請求權。當事人如果有請求權,法官就可以受理這個案件;當事人如果沒有請求權,法官就不會受理這個案件,當然也就更談不上對該案進行裁判了。這樣說來,請求權到底是什么呢?請求權的思路,是德國人采用的一個民法的最基本方法。它和我們現(xiàn)在的裁判思路有一定的區(qū)別。它是這樣考慮的,當一個當事人向法院起訴的時候,他必須享有請求權,法官在審理這個案件時的全部精力,都在于確定他到底有沒有這個請求權。法官確認了當事人享有這樣一個請求權以后,確認他確確實實享有這個請求權,然后去尋找這個請求權的法律基礎是什么,依據(jù)這個請求權的法律基礎,對案件適用法律。所以,這個方法叫做請求權的法律基礎方法。這個民事案件裁判思路大家聽起來好像比較抽象,其實并不難,而且是一個很好的思路。這個思路說的是先發(fā)現(xiàn)請求權,根據(jù)請求權的法律性質去尋找這個請求權法律基礎,確定請求權以決定是否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最終確定法律適用問題。
編輯推薦
《民事裁判方法》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圖書封面
圖書標簽Tags
無
評論、評分、閱讀與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