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職官制度考

出版時間:2008-12  出版社: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作者:俞鹿年  頁數(shù):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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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北魏是承“十六國”之后由拓跋族所建立的一個王朝。拓跋族是鮮卑的一支,起源于今黑龍江大興安嶺北部地區(qū),當時是一個原始部落。經(jīng)歷漫長的歲月以后,始南遷至呼倫池(在今內(nèi)蒙古呼倫貝爾盟西部、新巴爾虎左旗與新巴爾虎右旗間)周邊,在那里居住了約一百年時間。至東漢末年,又南遷至匈奴故地陰山一帶,與蒙古草原各部落結成部落結合體,其社會發(fā)展程度始達于奴隸制階段。西晉時,拓跋結合體的統(tǒng)治區(qū)域,其南部已達今山西省北部。拓跋結合體首領自(神元帝)力微以來,與晉和好。晉假力微之孫(桓帝)猗龜大單于金印紫綬;晉懷帝時進猗龜?shù)埽碌郏┾⒈R為大單于,封代公。晉愍帝進猗盧“為代王,置官屬,食代、常山二郡”④,逐漸接受漢族文化?!段簳肪硪灰蝗豆偈现尽匪^“魏氏世君玄朔,遠統(tǒng)口臣,掌事立司,各有號秩。及交好南夏,頗亦改創(chuàng)”,說的就是此種情況?! 〈鷩鵀榍扒厮鶞?。前秦主苻堅敗亡以后,什翼犍之孫拓跋硅于東晉孝武帝太元十一年(公元386年)春正月趁機恢復了代國,即代王位于牛川(今內(nèi)蒙古呼和浩特市西南)。同年四月,改國號為魏,自稱魏王,建元登國。至十一年(公元396年)七月即皇帝位,改元皇始。八月,初建臺省,置百官,正式建立了北魏政權。天興元年(公元398年)遷都于平城(今山西省大同市);孝文帝太和十八年(公元494年)復遷都于洛陽。一般以建都平城時期并上溯到北魏立國之初為北魏前期,遷都洛陽之后為北魏后期。

內(nèi)容概要

  《北魏職官制度考》是在眾多學者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從史籍、政書、碑文與墓志中鉤稽北魏的官名,在考述中,除每一職官都引述其出處并溯及其來源外,對于有爭議的問題,如北魏前期京畿實行分部制問題、八部大夫與八部帥是否一回事的問題、道武明元時期尚書省的解散問題,以及如何理解罷尚書諸曹與諸外署設曹問題,均予以考釋辨明。  北魏的官制,由于孝文帝時期制定的兩個《職員令》都已亡失,到北齊的魏收撰《魏書》時已不甚明了。故《魏書》官氏志不載官府部門、官吏職司,僅記若干零星材料和孝文帝時期制定的兩個《職員令》中的官品令。

作者簡介

  俞鹿年,生于1935年10月,浙江寧波人,畢業(yè)于南京大學。1981年應聘調入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從事法制史研究。歷任助理研究員、副研究員、研究員,并兼任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系教授。從1992年10N起享受國務院頒發(fā)的政府特殊津貼。曾任中國監(jiān)獄學會監(jiān)獄史專業(yè)委員會副主任,現(xiàn)為中國法律史學會名譽理事。  長期從事中國職宮制度史研究。代表作有《中國官制大辭典》、《中國政治制度通史》隋唐五代卷。代表性的論文有《中國職官的起源與國家的形成》、《中國奴隸社會官制研究》、《從決策與行政兩個系統(tǒng)的變遷看北魏國家機關的漢化過程》、《唐代的吏胥制度》、《中國近代職官制度》等。

書籍目錄

前言一 拓跋族早期國家的形成及其設官制度(一)拓跋族由部落到國家的發(fā)展(二)拓跋族早期國家的設官制度二 北魏前期的中央職官(一)大人官(二)三都大官(三)內(nèi)侍官(四)諸公官與諸大夫(五)尚書省(六)門下?。ㄆ撸┲袝。ò耍┟貢。ň牛┥ⅡT省(集書?。ㄊ┯放_(十一)都水臺(十二)謁者臺(十三)諸卿(十四)學官與僧官(十五)武官(十六)東宮官三 北魏前期的地方職官(一)司州建制及其職官(二)北魏初期的地方行臺(三)都督(四)州的建制及其職官(五)郡的建制及其職官(六)縣的建制及其職官(七)軍鎮(zhèn)的建制及其職官(八)諸部護軍(九)領民酋長(十)邊疆諸將校(十一)地方特遣使四 太和中兩個《職員令》的制定及其比較(一)兩個《職員令》的制定(二)前后兩個《職員令》的比較五 北魏后期的中央職官(一)諸公官(二)文武散官(三)尚書?。ㄋ模╅T下?。ㄎ澹┲袝。┟貢。ㄆ撸┲惺讨惺。ò耍┘瘯。ň牛┯放_(十)都水臺(十一)謁者臺(十二)諸卿(十三)學官與僧官(十四)武官(十五)東宮官六 北魏后期的地方職官(一)司州建制及其職官(二)北魏末年的地方行臺(三)都督與都督區(qū)(四)州的建制及其職官(五)郡的建制及其職官(六)縣的建制及其職官(七)軍鎮(zhèn)的建制及其職官(八)領民酋長(九)邊疆諸將校(十)地方特遣使七 封爵、內(nèi)外命婦與其他官(一)封爵(二)內(nèi)外命婦(三)其他官八 入仕途徑與職官管理制度(一)入仕途徑(二)銓選(三)任用(四)俸祿(五)考核(六)監(jiān)察(七)升賞(八)降罰(九)休致(十)賻贈附錄 北魏職官簡表(一)拓跋族早期國家所設置的官職(二)北魏前期的中央職官(三)北魏前期的地方職官(四)北魏后期的中央職官(五)北魏后期的地方職官(六)封爵、內(nèi)外命婦與其他官主要參考文獻

章節(jié)摘錄

 ?。ㄋ模┲T公官與諸大夫  1.諸公官  秦以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為三公。西漢以太傅、太師、太保為上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為三公。東漢上公仍西漢之舊,三公為太尉、司徒、司空。三國魏以相國、太傅、太保為三公,大司馬、大將軍、太尉、司徒、司空合稱五府。晉以相國、丞相與八公為諸公官。八公指太宰、太傅、太保、大司馬、大將軍、太尉、司徒、司空。又以驃騎、車騎、衛(wèi)將軍,諸大將軍與左右光祿大夫、光祿大夫之開府者為從公。北魏沿襲晉制,諸公由八公、準公及臨時加置的丞相、柱國大將軍等掌握實權的公職組成?! 。?)八公  三師、二大、三公的合稱?!锻ǖ洹肪矶稹堵毠俣贰叭倲ⅰ睏l說:“后魏以太師、太傅、大保謂之三師,上公也。大司馬、大將軍謂之二大,太尉、司徒、司空謂之三公?!薄 √珟熚髦軙r“師”為輔弼大臣,《史記》卷四《周本紀》記“召公為保,周公為師,伐淮夷,殘奄”。春秋時晉(《左傳·文公六年》)、楚(《左傳·文公二年》)等國置太師,為輔弼國君之官。戰(zhàn)國時楚沿置太師,為輔弼之官。《史記》卷四○《楚世家》記“穆王立,以其太子宮予潘崇,使為太師,掌國事”。趙、魏兩國置師,相當于太師之職。秦不置太師,漢平帝元始元年(公元元年)復置,位在太傅之上。三國無聞。晉與南朝改太師為太宰,北魏復舊,均為優(yōu)禮大臣的虛號?!段簳肪砭潘摹堕幑佟ぷ趷蹅鳌酚浱涞壅蕉辏ü?52年)春,帝暴崩,宗愛“執(zhí)秦王翰,殺之于永巷而立余。余以愛為大司馬、大將軍、太師、都督中外諸軍事?!ㄆ淠晔拢└咦诹?,誅愛……等,皆具五刑,夷三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公元493年)《職員令》定太師之秩為正一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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