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9-3 出版社: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 作者:林為眾 頁數(shù):519 字數(shù):445000
前言
最近,國務委員、公安部黨委書記、部長孟建柱在全國公安廳局長南京座談會上強調,要求全國公安機關和廣大民警要堅持以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積極適應當前公安工作面臨形勢的新變化,以推進公安信息化建設為載體,以加強執(zhí)法規(guī)范化建設為重點,以構建和諧的警民關系為支撐,深入推進“三基”工程建設,進一步推動公安工作又好又快的發(fā)展,做黨的忠誠衛(wèi)士和人民群眾的貼心人。堅持嚴格、公正、文明執(zhí)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線,也是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最基本的履職要求和價值所在。機動車與駕駛入管理同三大建設有著密切的聯(lián)系,如何抓好“三基”工程,促進隊伍規(guī)范化建設,需要我們廣大民警精通有關法律、法規(guī),做到依法辦事、規(guī)范執(zhí)法、方便群眾,主動適應全面開放、高度透明的社會環(huán)境。 規(guī)范化執(zhí)法和人性化執(zhí)法是公平正義的應有之義,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規(guī)范化執(zhí)法的前提是要讓執(zhí)法者和廣大人民群眾要有守法的觀念并對和自己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有基本的了解。交通是老百姓民生的重要方面,交通安全涉及千家萬戶,搞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是黨和政府賦予公安機關的神圣職責。機動車與駕駛入管理是道路交通管理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加強機動車與駕駛入管理是從源頭上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措施之一。 《機動車與駕駛人管理》是林為眾同志二十多年來從事交通管理工作、總結前人經(jīng)驗和在警察培訓學校、省內部分高校兼課講稿的結晶。
內容概要
根據(jù)國家現(xiàn)行機動車和駕駛人管理的最新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概述車輛管理法規(guī)的演變,介紹和如何做好機動車管理、安全技術檢驗和機動車駕駛人管理工作。本書收錄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代碼表,可使讀者更好地掌握和了解交通違法行為代碼、違法行為名稱、違反義務條款、處罰依據(jù)、罰款標準、并處及強制措施、記分分值。
作者簡介
林為眾,1960年出生。研究生學歷。現(xiàn)任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倉山分局政委、工程師、一級警督。
從事交通管理工作二十多年。擔任過福州交通監(jiān)理所車管科副科長,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駕管科教導員、政治處主任、副政委、副支隊長,福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副支隊長、副處級偵察員等職。兩次榮立個人三等功。多次獲獎。
書籍目錄
第一章 概述.. 第一節(jié) 車輛管理的定義 第二節(jié) 車輛管理的內容 第三節(jié) 車輛管理的特點和意義 第四節(jié) 我國車輛管理的變遷 第五節(jié) 車輛管理面臨的問題與對策第二章 車輛管理的法規(guī)、規(guī)章 與標準 第一節(jié) 車輛標準化 第二節(jié) 車輛標準化管理 第三節(jié) 車輛管理法規(guī)、規(guī)章 第四節(jié) 我國車輛管理法規(guī)的沿革第三章 機動車管理 第一節(jié) 機動車分類 第二節(jié) 機動車管理的意義和內容 第三節(jié) 機動車管理法規(guī)的變革 第四節(jié) 現(xiàn)行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登記證書和檢驗合格標志 第五節(jié) 我國機動車號牌的演變 第六節(jié) 部分國家和地區(qū)機動車號牌簡介 第七節(jié) 機動車登記 第八節(jié) 臨時入境機動車管理 第九節(jié) 警車管理規(guī)定 第十節(jié) 機動車檔案管理第四章 機動車認證和安全技術檢驗 第一節(jié) 汽車型式認證和公告管理 第二節(jié)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第三節(jié)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 第四節(jié)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 第五節(jié) 國家標準《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第五章 機動車駕駛人管理 第一節(jié) 機動車駕駛人管理的意義和內容 第二節(jié) 機動車駕駛證管理的規(guī)定 第三節(jié) 我國機動車駕駛證的演變 第四節(jié) 駕駛適性檢查 第五節(jié)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 第六節(jié) 機動車駕駛的學習和培訓 第七節(jié) 機動車駕駛人考試 第八節(jié) 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員 第九節(jié) 機動車駕駛證換證、補證和注銷 第十節(jié) 審驗和累積記分制度 第十一節(jié) 機動車駕駛人的行政處罰 第十二節(jié) 臨時入境機動車駕駛人管理 第十三節(jié) 機動車駕駛人檔案管理 第十四節(jié) 國家間機動車駕駛證互認和國際駕駛證附錄一: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附錄二: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代碼參考文獻后記
章節(jié)摘錄
第二章 車輛管理的法規(guī)、 規(guī)章與標準第一節(jié)車輛標準化 一、標準化分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于1988年12月29日公布,自1989年4月1日起施行。根據(jù)標準化法的規(guī)定,我國的標準分為以下四類: ?。ㄒ唬﹪覙藴省 π枰谌珖秶鷥冉y(tǒng)一的技術要求,由國務院標準化主管部門制定標準,如GB-強制性國家標準代號、GB-推薦性國家標準代號?! 。ǘ┬袠I(yè)標準 對沒有國家標準而又需要在全國某個行業(yè)范圍內統(tǒng)一的技術要求,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標準。 行業(yè)標準要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備案,在公布國家標準后,即行廢止,如汽車QC-國家標準工業(yè)局、交通JT-交通部、公共安全GA-公安部?! 。ㄈ┑胤綐藴省 ]有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面又要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范圍內統(tǒng)一的工業(yè)產品的安全、衛(wèi)生要求,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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