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9年07月 出版社:科學出版社 作者:劉邦惠 頁數: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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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犯罪心理學》自2004年出版以來,至今已經重印六次,受到廣大讀者的喜愛,特別是在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學中發(fā)揮了重要的作用。由于新的研究成果不斷出現(xiàn),老師和學生在使用本書的過程中也發(fā)現(xiàn)了一些問題,提出了一些好的建議,所以,借修訂之機,我們增添了一些新的內容,刪除了陳舊的內容,同時改正了原書中由于撰寫疏漏所造成的一些瑕疵。為了做好本次修訂,我們對每一章內容都進行了比較細致的梳理。重點修訂的內容有:第一章第二節(jié)的犯罪心理學的研究方法中增加了個案法,根據最新的研究成果對改革開放30年來犯罪心理學的發(fā)展進行了重新梳理。第六章對犯罪人格的概念、特征進行了比較詳細的介紹。犯罪人格是一個充滿爭議的概念,一經提出就產生了較大的分歧。本章適度地介紹了一些有關的爭論,希望更多的人參與到對這個重要問題的研究中來。第七章增加了一節(jié),即流動人口犯罪心理分析,這是近年來隨著社會轉型出現(xiàn)的一個重要問題。第十二章增加了四個專欄,對變態(tài)性犯罪動機、戀物性偷竊癖、縱火犯的心理進行了比較詳細地分析,并且介紹了國內出現(xiàn)的重大疑難案件,希望引起讀者的思考。第十三章做了較大的修改。首先是理清了多導測謊技術的概念,并且增加了國內外學者對多導測謊技術信度和效度的最新研究成果;其次是增加了一節(jié)專門介紹目前警界十分流行的罪犯描繪技術,并且對罪犯描繪技術產生的歷史、理論基礎和具體方法進行了比較詳細的介紹。第十四章根據最新研究成果對罪犯心理矯治的內容進行了調整。在本書的形式方面,我們吸收了近年來國內外教材編寫的經驗,在每章前增加了一段“導讀”,幫助學生做好學習該章的準備;在每章末尾增加了“本章小結”,幫助學生更好地掌握該章的重點內容。《犯罪心理學》修訂版和第一版一樣,適用于全日制高校應用心理學專業(yè)、法學專業(yè)及其他相關專業(yè)的本科學生,同時,也可作為公、檢、法、司人員和其他愛好者的參考讀物。
內容概要
《犯罪心理學》自2004年出版以來,至今已經重印6次,受到了廣大讀者的喜愛。此次修訂,除了完善原有的犯罪心理學的基本理論問題、犯罪動機、犯罪人格、不同犯罪主體的犯罪心理分析、各種犯罪類型的犯罪心理分析、犯罪心理學應用技術、罪犯心理矯治等內容外,還增加了流動人口犯罪心理分析,罪犯描繪技術,變態(tài)性犯罪、戀物性偷竊癖、縱火犯的心理動機分析等內容,理清了多導測謊技術的概念,并在相關章節(jié)介紹了國內外出現(xiàn)的重大疑難案件,希望引起讀者的思考。 《犯罪心理學》(第二版)一如既往重視注重心理學基本理論知識在犯罪領域中的運用和犯罪心理學實證研究資料的采集,并對近年來犯罪心理學理論對我國刑事司法實踐影響較大的兩個問題進行了較為詳細的介紹,各章設有專欄,以幫助讀者理解犯罪心理學的基本理論知識。 本書既可作為高等政法院校、警察院校以及其他院校學生學習犯罪心理學的教科書,又可作為心理學科、犯罪學科理論工作者以及司法實踐部門工作人員的參考書。
作者簡介
劉邦惠,博士,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曾任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犯罪心理學研究所所長,現(xiàn)任中國政法大學社會學院副院長。兼任中國心理學會法制心理專業(yè)委員會副主任,中國心理學會教學工作委員會委員,北京市心理學會常務理事。主要著作有:《管教民警心理衛(wèi)生》,《心理學概論》,《犯罪心理學新編》等。
書籍目錄
第二版前言前言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jié) 犯罪心理學的對象與任務 第二節(jié) 犯罪心理學的研究方法 第三節(jié) 犯罪心理學的歷史回顧 本章小結 復習思考題第二章 現(xiàn)代西方犯罪心理學的主要理論 第一節(jié) 犯罪行為的精神分析理論 第二節(jié) 行為主義心理學與犯罪行為 第三節(jié) 道德認知發(fā)展與犯罪行為 本章小結 復習思考題第三章 犯罪心理形成的靜態(tài)分析 第一節(jié) 生物學因素與犯罪心理的形成 第二節(jié) 心理因素與犯罪心理的形成 第三節(jié) 社會環(huán)境因素與犯罪心理的形成 第四節(jié) 多種因素相互作用形成犯罪心理 本章小結 復習思考題第四章 犯罪心理形成的動態(tài)分析 第一節(jié) 犯罪心理的形成 第二節(jié) 犯罪行為的發(fā)生 第三節(jié) 犯罪心理的發(fā)展變化 本章小結 復習思考題第五章 犯罪動機 第一節(jié) 犯罪動機及其形成 第二節(jié) 犯罪動機的轉化 第三節(jié) 犯罪動機的特殊形式 本章小結 復習思考題第六章 人格與犯罪 第一節(jié) 人格概述 第二節(jié) 犯罪人格 本章小結 復習思考題第七章 不同主體犯罪心理分析 第一節(jié) 青少年犯罪心理分析 第二節(jié) 女性犯罪心理分析 第三節(jié) 特殊人群犯罪心理分析 第四節(jié) 不同經歷犯罪人心理分析 第五節(jié) 流動人口犯罪心理分析 本章小結 復習思考題第八章 幾種主要犯罪類型的心理分析(上) 第一節(jié) 財產犯罪心理分析 第二節(jié) 暴力犯罪心理分析 第三節(jié) 性犯罪心理分析 本章小結 復習思考題第九章 幾種主要犯罪類型的心理分析(下) 第一節(jié) 邪教犯罪心理分析 第二節(jié) 毒品犯罪心理分析 第三節(jié) 計算機犯罪心理分析: 本章小結 復習思考題第十章 過失犯罪心理 第一節(jié) 過失犯罪心理的概述 第二節(jié) 引起過失犯罪的客觀誘因 第三節(jié) 過失犯罪人的生理和心理特征 本章小結 復習思考題第十一章 群體犯罪心理 第一節(jié) 概述 第二節(jié) 各類群體犯罪的心理分析 本章小結 復習思考題第十二章 變態(tài)犯罪心理 第一節(jié) 概述 第二節(jié) 人格障礙與犯罪行為 第三節(jié) 性變態(tài)與犯罪行為 第四節(jié) 精神病與犯罪行為 本章小結 復習思考題第十三章 犯罪心理學應用技術 第一節(jié) 多導測謊技術 第二節(jié) 罪犯描繪技術 本章小結 復習思考題第十四章 罪犯心理矯治 第一節(jié) 概述 第二節(jié) 罪犯心理評估技術 第三節(jié) 罪犯心理咨詢與治療技術 第四節(jié) 罪犯心理危機干預技術 本章小結 復習思考題主要參考文獻
章節(jié)摘錄
第一節(jié) 犯罪行為的精神分析理論 精神分析學派的發(fā)展概況精神分析(psychoanalysis)是由奧地利精神病學家弗洛伊德于19世紀末創(chuàng)立的心理學流派。它既是一種神經癥的治療方法和理論,又是一種潛意識心理學體系。到20世紀20年代,這一理論擴展到社會科學的各個領域,發(fā)展為無所不包的人生哲學,是20世紀內對人類文化影響最大的理論流派之一。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又稱古典(或經典)精神分析,大體上可分為兩個時期:①弗洛伊德的早期理論。1895~1913年,弗洛伊德在大量臨床實踐的基礎上,經過獨立研究,圍繞解決心理疾病提出了精神分析理論的一些基本命題,這一時期是精神分析學萌芽、奠基和形成的時期。②弗洛伊德的晚期理論。1914~1939年,弗洛伊德對前期精神分析理論進行了修正和補充,其理論已經大大超出了認識和治療精神疾病的范圍,涉及社會文化、科學、宗教等方面,并逐漸發(fā)展成弗洛伊德主義。弗洛伊德的兩個得意門生阿德勒(Alfred Adler,1870~1937)和榮格(Carl Gustav Jun9,1875~1961),由于反對泛性論而與老師分道揚鑣,并于1911年和1914年,先后離開弗洛伊德,分別建立起“個體心理學”和“分析心理學”。在精神分析學派的發(fā)展歷史上,這被認為是從古典精神分析向新精神分析的過渡。20世紀30年代以后,歐洲特別是德國的一批精神病學家和精神分析學家為逃避納粹的迫害而移民美國,將精神分析同美國的社會學、社會心理學、人種學等理論相融合,興起了新精神分析學派。新精神分析學派的代表人物多數為歐洲移居美國的學者,也有少數美國本土的精神病學家和人類學家。其中著名的人物有霍妮(Karen Horney,1885~1952)、沙利文(Harry Stack Sullivan,1892~1949)、卡丁納(Abram Kardiner,1891~1981)、弗羅姆(Erick Fromm,1900~1980)及埃里克森(Erik Homburger Erikson,1902~1994)等人。新精神分析學派并不是一個嚴格統(tǒng)一的整體,之所以把他們歸在一起,是因為這些學者在一些基本概念、原則和方法方面并未脫離弗洛伊德體系,但在不同方面又對正統(tǒng)精神分析有所變通、修正和擴充。二、弗洛伊德的犯罪觀弗洛伊德對人類的巨大貢獻在于他創(chuàng)立了精神分析理論,他并沒有系統(tǒng)地研究犯罪行為。但是,在弗洛伊德的許多著作中都涉及對犯罪問題的分析。1915年,他在“由于罪惡感而犯罪的人”一文中,初次應用精神分析的觀點解釋犯罪問題,為犯罪學中精神分析學流派的形成奠定了基礎(吳宗憲,1997)。歸納起來,弗洛伊德對于犯罪行為的分析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一)犯罪行為產生的原因1.本能與犯罪本能論是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論及人類的本能時,弗洛伊德涉及了犯罪問題。他認為,人類社會中犯罪的根源在于人與生俱來的本能,因為,犯罪就是違反了為了文明的存在而確定的各種禁律,而這種禁律是違反人類本性的。死亡本能轉向外部世界,往往就以攻擊本能和破壞本能的面目出現(xiàn)。人類本能中這種攻擊性和破壞性的濫肆滿足就會導致犯罪。此外,性本能也與犯罪有關。弗洛伊德認為,性本能是人類最強大的本能之一,性欲的力量必然會嚴重地沖擊文明社會為限制它而制定的各種禁律。兒童戀母(父)情結的存在,就意味著他們很早就有這種反對文明倫理的亂倫傾向。按照弗洛伊德的看法,兒童是作為犯罪者出生的,只是由于他們沒有行為能力和責任能力,他們的暴力破壞、攻擊行為才不被認為是在犯罪。一旦長大成人,他們的行為就會被社會視為犯罪。由此可以看出,弗洛伊德是典型的性惡論者。2.人格與犯罪弗洛伊德把人格分為本我、自我和超我三個部分。他認為,雖然本我中的原始本能是犯罪的根源。但是,在一般情況下,人們并不會去犯罪。人格中的目我和超我是人的行為中兩個重要的控制系統(tǒng),人們會根據現(xiàn)實社會道德法律的要求約束控制自己。如果自我和超我不完善,存在缺陷,已有的道德觀念無法抵御本能沖動的誘惑,或者本我的力量過于強大,壓倒了現(xiàn)實原則所帶來的抑制力量,就可能導致犯罪行為的發(fā)生。弗洛伊德用人格結構理論來解釋犯罪,對后繼者用精神分析理論闡釋犯罪有很大的影響。3.罪惡感與犯罪無意識罪惡感是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論中一個重要的概念。在人格發(fā)展過程中,由于里比多的固著與倒退,個體對父母產生了不正常的戀母(戀父)情結,使其在超我的作用下產生了很深的無意識罪惡感,這種罪惡感可能引起犯罪或其他不良行為的發(fā)生。對這些人來說,當犯罪發(fā)生并得到應有的懲罰之后,他們倒會感到欣慰和心滿意足。弗洛伊德在《自我與本我》一書中寫道:“無意識罪惡感的增長會使人們成為罪犯,這一發(fā)現(xiàn)是令人驚訝的。但這毫無疑問是一個事實。在許多罪犯身上,特別是青少年罪犯的身上,人們可能發(fā)現(xiàn)在犯罪以前就存在著非常強大的罪惡感,所以罪惡感不是犯罪的結果,而是它的動機。”顯然,弗洛伊德對罪惡感與犯罪的關系的看法是獨特的,他認為是犯罪人的罪惡感導致了犯罪,這實際上是將通常的犯罪因果關系顛倒了。通常情況下是犯罪人實施犯罪行為后產生罪惡感,但在弗洛伊德這里,犯罪人的罪惡感產生在前,犯罪行為實施于后。弗洛伊德揭示了犯罪人深層的無意識犯罪動機,盡管帶有明顯的唯心主義傾向,但是,他把無意識引進犯罪動機領域是有創(chuàng)新意義的,這使我們對一些動機不明的犯罪有了新的認識途徑,并為懲罰犯罪人提供了新的心理學方面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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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學(第2版)》是由科學出版社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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