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9-6 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 作者:曾憲義 編 頁數(shù):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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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人類文明與文化的發(fā)展中,中華民族曾作出過偉大的貢獻,不僅最早開啟了世界東方文明的大門,而且對人類法治、法學及法學教育的生成與發(fā)展進行了積極的探索與光輝的實踐。在我們祖先生存繁衍的土地上,自從擺脫動物生活、開始用雙手去進行創(chuàng)造性的勞動、用人類特有的靈性去思考以后,我們?nèi)祟愒诓粩喔脑炜陀^世界、創(chuàng)造輝煌的物質(zhì)文明的同時,也在不斷地探索人類的主觀世界,逐漸形成了哲學思想、倫理道德、宗教信仰、風俗習慣等一系列維系道德人心、維持一定社會秩序的精神規(guī)范,更創(chuàng)造了博大精深、義理精微的法律制度。應該說,在人類所創(chuàng)造的諸種精神文化成果中,法律制度是一種極為奇特的社會現(xiàn)象。因為作為一項人類的精神成果,法律制度往往集中而突出地反映了人類在認識自身、調(diào)節(jié)社會、謀求發(fā)展的各個重要進程中的思想和行動。法律是現(xiàn)實社會的調(diào)節(jié)器,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書,是通過國家的強制力來確認人的不同社會地位的有力杠桿,它來源于現(xiàn)實生活,而且真實地反映現(xiàn)實的要求。因而透過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一個時代的法律制度,我們可以清楚地觀察到當時人們關于人、社會、人與人的關系、社會組織以及哲學、宗教等諸多方面的思想與觀點。同時,法律是一種具有國家強制力、約束力的社會規(guī)范,它以一種最明確的方式,對當時社會成員的言論或行動作出規(guī)范與要求,因而也清楚地反映了人類在各個歷史發(fā)展階段中對于不同的人所作出的種種具體要求和限制。因此,從法律制度的發(fā)展變遷中,同樣可以看到人類自身不斷發(fā)展、不斷完善的歷史軌跡。人類社會幾千年的國家文明發(fā)展歷史已經(jīng)無可爭辯地證明,法律制度乃是維系社會、調(diào)整各種社會關系、保持社會穩(wěn)定的重要的工具。同時,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也是人類社會文明進步的顯著體現(xiàn)。由于發(fā)展路徑的不同、文化背景的差異,東方社會與西方世界對于法律的意義、底蘊的理解、闡釋存有很大的差異,但是,在各自的發(fā)展過程中,都曾比較注重法律的制定與完善。
內(nèi)容概要
《中國法制史》一書是中國人民大學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之一。我們在總結(jié)以往教材編寫經(jīng)驗的基礎上,結(jié)合教育部新頒行的《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專業(yè)核心課程教學基本要求》的規(guī)定,編寫完成了此書?! ∪珪詺v史時序為經(jīng),以每一王朝的法律思想、立法概況、主要法律制度為緯,對以中華法系為代表的中國傳統(tǒng)法律文化進行了系統(tǒng)的論述。在具體編寫中,力求做到思想與制度相關,典籍與事例互證,重點與特點突出。全書約38萬字,分總論及15章,內(nèi)容涉及自夏商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的中國法律歷史發(fā)展進程。 該書可供法律專業(yè)本科、??茖W生和愛好中國法律史的讀者選用與參考。
書籍目錄
總論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中國法的起源 第二節(jié) 夏代的法律制度 第三節(jié) 商代的法律制度第二章 西周時期的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西周時期法律思想的發(fā)展 第二節(jié) 西周時期的主要法律形式及禮刑關系 第三節(jié) 西周時期的刑法制度 第四節(jié) 西周時期的民事法律制度 第五節(jié) 西周時期的司法制度第三章 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社會變遷與儒、法學派的主要法律思想 第二節(jié) 春秋末斯的“鑄刑鼎”事件 第三節(jié) 戰(zhàn)國時期封建法制制度的發(fā)展及《法經(jīng)》 第四節(jié) 商鞅變法與秦國法制的發(fā)展第四章 秦代的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統(tǒng)一后秦代法制發(fā)展概況 第二節(jié) 秦代的行政法律規(guī)范 第三節(jié) 秦代的刑事法律 第四節(jié) 秦代的民事、經(jīng)濟法律規(guī)范 第五節(jié) 秦代的司法訴訟制度第五章 漢代的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漢代法律指導思想的變化 第二節(jié) 兩漢的主要立法及法律形式 第三節(jié) 漢代的刑法制度及刑罰改革 第四節(jié) 漢代的行政、發(fā)事、經(jīng)濟制度 第五節(jié) 漢代的司法制度第六章 三國兩晉南北朝的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的法制概況 第二節(jié) 法律制度的主要發(fā)展變化 第三節(jié) 三國兩制南北時期的司法制度第七章 隋唐的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隋代法制概況 第二節(jié) 唐代主要立法及法律形式 第三節(jié) 《唐律疏議》的主要內(nèi)容 第四節(jié) 唐律的主要內(nèi)容和基本精神 第五節(jié) 唐律的特點及歷史地位 第六節(jié) 唐代的主要司法制度第八章 宋遼金元時期的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宋代法律制度 第二節(jié) 遼金兩代立法概況及法律特點 第三節(jié) 元代法律制度第九章 明代的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明代立法思想與立法概況 第二節(jié) 明代法律內(nèi)容的發(fā)展及其特點 第三節(jié) 明代司法制度的發(fā)展變化第十章 清代的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清代立法概況 第二節(jié) 清律的主要發(fā)展變化 第三節(jié) 清代的司法訴訟制度第十一章 清末法律制度的變化 第一節(jié) 清末法制變革概況 第二節(jié) 清末變法修律的主要內(nèi)容 第三節(jié) 清末司法制度的變化 第四節(jié) 變法修律的特點及影響第十二章 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的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的立法思想與主要立法活動 第二節(jié) 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的司法制度第十三章 中華民國北京政府的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社會背景與立法概況 第二節(jié) 北京政府的司法制度第十四章 中華民國南京國民政府的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中華民國南京國民政府立法概況與“六法全書”體系 第二節(jié) 中華民國南京國民政府的主要法律內(nèi)容 第三節(jié) 中華民國南京國民政府的司法制度第十五章 新民主主義時期人民民主政權的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工農(nóng)民主政權的法律制度 第二節(jié) 抗日民主政權的法律制度 第三節(jié) 解放區(qū)人民民主政權法律制度參考書目后記
章節(jié)摘錄
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制度第三節(jié) 商代的法律制度一、商代法律思想的發(fā)展“天討”、“天罰”的神權法思想在商代發(fā)展到了高峰。商代統(tǒng)治者以迷信鬼神而著稱。《禮記·表記》說:“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彪S著商王權力的加強,在當時的宗教中出現(xiàn)了一個主宰一切的至上神“帝”或“上帝”,舉凡國家大事,都要通過占卜向上帝請示。發(fā)展到后來,為了假托神意,商王幾乎無事不卜,無日不卜,甚至定罪量刑也要訴諸鬼神。正如《禮記·曲禮》所說:“敬鬼神,畏法令也?!睂嵤┬塘P說成是上帝的意志,是秉承神的旨意,代天行罰。“敬鬼神”的目的是為了使民“畏法令”。二、《湯刑》及商代的主要法律形式目前所見商代甲骨刻辭中沒有關于商代立法活動的記載。但是,從文獻記載來看,商代統(tǒng)治者已經(jīng)進行了立法活動,并且制定了刑事法律。(一)商代的立法概況1.《湯刑》《左傳·昭公六年》記載:“商有亂政,而作《湯刑》。”這是晉國叔向在反對鄭國子產(chǎn)“鑄刑書”時提到的。《湯刑》很可能就是商代初期所制定的刑事法律。又,《孟子·萬章上》記載:“伊尹相湯以王于天下,湯崩,太丁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太甲顛覆湯之典刑,伊尹放之于桐,三年,太甲悔過,自怨自艾,于桐處仁遷義,三年以聽伊尹之訓己也,復歸于毫?!薄妒酚洝ひ蟊炯o》也說:“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湯法,亂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宮。三年,伊尹攝行政當國,以朝諸侯。帝太甲居桐宮三年,悔過自責,反善,于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帝太甲修德,諸侯咸歸殷,百姓以寧。”從這些記載可知,商湯曾制定了刑事法律。但湯之孫太甲即位后卻不遵行,因此被相伊尹軟禁于桐宮。所謂“湯法”、“湯之典刑”就是《湯刑》。
后記
本書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之一,是按照教育部所確定的法學專業(yè)核心課程和頒布印發(fā)的《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專業(yè)核心課程基本要求》編寫而成,主要供法學專業(yè)本科教學使用。本書由曾憲義教授任主編,鄭定、趙曉耕教授任副主編。各章再版撰稿人(以撰寫章節(jié)先后為序)是:曾憲義(中國人民大學):總論;李力(中國青年政治學院):第一、二、三章;崔永東(中國政法大學):第四、五章;田小梅(中華女子大學):第六、七章;趙曉耕(中國人民大學):第八、九、十五章;鄭定、馬小紅(中國人民大學):第十章;鄭定、丁相順(中國人民大學):第十一章;夏錦文(南京師范大學):第十二、十四章;肖周錄(西北工業(yè)大學):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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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制史(第3版)》是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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